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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衣服脱了。”
坐在椅子上的男人站起来,很高大,戴着无框的眼镜,衬衫西裤,皮鞋擦得很亮。
他死死盯着男人。
男人取下手上的袖扣,把袖子挽起来,手臂上的青筋有明显的凸起:“调教了这么多次,怎么还学不乖。”他把眼镜拿下来,对身后的人说,“给我按着他。”
两个男人过来,狠狠踹了他,把他按在了地上。
他认得这两个人,一个是厨房的帮工,还有一个是孤儿院里授课的老师,而那个正在解皮带的男人,是很多人口中无私又仁慈的院长。
男人抽出了自己的皮带,把他的裤子扯下来:“甭管你以前有多金贵,在这里,我让你趴着你就得趴着。”
他咬着牙,用力挣扎,只是他的两只手被踩着,动不了。
男人挥着皮带,狠狠抽在他身上:“你一个哑巴,也就老子愿意玩弄你。”
他动不了,咬着牙,一声不吭。
男人把他的衣服全部撕了,一鞭一鞭抽在他背上,他赤身裸体地躺着,神智渐进涣散,耳边只有男人不停地谩骂。
“叫啊,叫出来!”
“不叫老子就玩死你!”
“小贱货,细皮嫩肉的还不是被老子搞。”
“……”
少年躺在地上,身上全是血,那间不过五平米的房间里,一张张丑陋的嘴脸,在得意地放肆大笑。
林安之突然睁开眼,猛地坐起来。
枕边的莫冰立马惊醒了,开了床头灯:“怎么了?”
他若怔若忡,双手紧紧攥着,头上全是汗,大颗大颗地滚下来。
莫冰喊了他两声都没有得到回应,她伸手,用手背擦拭他脸上的汗:“怎么出了这么多汗。”
出了这么多汗,体温却是冰凉冰凉的。
林安之蓦然惊醒似的,拽住了她的手,眼底空洞又涣散,突然用力抱住了她:“莫冰,你别不要我,我不是哑巴,我不是。”
莫冰愣住了,抬头,看见了他眼里的泪,目光无神,一点鲜活都没有,像一潭死气沉沉的深井。
很像十四年前的他。
那时候,他刚从孤儿院到她家,也是这样,极度没有安全感,不说话,吃饭只会吃面前的一道菜,然后她夹给他了,他就会对她扬扬嘴角,浅浅地笑。
他不哭不闹,只有在晚上做梦的时候,会拉着她的手,求她不要走,会低声地呜咽,将枕头哭湿。
莫冰拍了拍他的背:“是不是做梦了?”
“嗯。”他喊她,“莫冰。”
“我在。”
林安之趴在她肩上,低声呢喃:“你别走。”
他闭上眼,眼角的泪落在她脖子上,滚烫滚烫的。
莫冰没有说话,紧紧抱着他。
他第一次见到莫冰的时候,他十四岁,在孤儿院住了半年,那时候,他还没有她长得高。
那个年纪,早过了换牙的时候,十四岁的莫冰却少了一颗门牙,说话有点漏风,剪了很短的头发,晒得有点黑。
他还记得,那天她穿着黑色的T恤,蓝色运动裤,坐在一棵两人高的树上冲他招手。
“你好呀。”
她笑起来没有门牙,吐字不清楚。
他没有理她,一个人蹲在树下。
她从树上跳下来,跌了一跤,摔在了他面前,揉揉后背,咧着嘴对他笑:“你叫什么名字?”
他一声不吭,低着头,把自己破洞的鞋往后藏了藏。
十几岁的少女,特别倔强的样子,追着他问:“你不会说话吗?那你识字不?”
他还是没有开口。
她就从树上折了根树枝,在地上划了两个字,东倒西歪的,扔了树枝,拍拍土,说:“这是我的名字。”
莫冰。
字真丑。
他一天都没有跟她说一句话,不过,她非要缠着他,让他望风,她要去掏一窝鸟蛋,最后,她从树下摔了下来,他接住了她,后背磕出了血。
后来,他才知道,她是孤儿院一个义工的女儿,她的门牙是打架的时候摔掉的。
她每个礼拜的周末都会来,不和别的孩子说话,只跟他玩,尽管他从来不开口,也不会像别人那样,刻意讨好,她也不介意,会把零食分给他吃。
两个月后的一天,她和往常一样来找他玩,拉着他坐在树下,嘴里叼了根草:“我要搬家了,以后就不能来这里了。”
他募地抬头,看见少女亮晶晶的眸子,笑着问他:“你要跟我回家吗?”
那年夏天,树上蝉鸣,太阳很烈,少女的模样很美。
华纳影视。
顶楼总裁室,秘书推门而入,喊道:“温总。”
温书甯合上文件,抬头,一身裁剪合身的职业装,眼波妩媚风情,却不减强势:“他去哪了?”
“赛尔顿。”
温书甯沉吟了片刻,往后躺了躺,眼睛微微眯起,眼角有淡淡的细纹:“那个女人是谁?”
秘书回道:“天宇传媒的莫冰。”
温书甯凝了凝眼眸:“原来是她。”沉默了片刻,她吩咐秘书,“让公司公关把绯闻压下来。”
秘书明白了。
与林安之一起被拍的人,正是华纳的老板温书甯。
若非她点头,那些照片又怎么可能会流出去,她不过是想吹吹风,看看那个让林安之守身如玉的女人到底是谁罢了。
她与林安之交往,是她提出来的,林安之也没有拒绝,他从来不主动找她,也没有任何情人间的亲昵,他不会吻她,也不和她做。爱。
她问林安之爱不爱她。
林安之开诚布公,说不爱,只爱她温家的荣华。
一开始,她自负地以为,等时间久了,总能打动她,或者,就这么稀里糊涂一辈子,只要他还愿意在她身边就好,即便是骗她都认了。
直到那天,她听到林安之在讲电话,不像平常沉默寡言,他絮絮叨叨说了很多琐事,他笑着说晚安,他拿着手机久久不舍得挂断。
她不知道电话那头的人是谁,只是确认了一件事,这个男人不曾属于她。
到底是不甘心,到底还是贪心了,荣华可以给他,只是,人,她要了,哪怕是没有心的。
林安之的经纪人一天无数个电话过来催,只差没有杀到赛尔顿来逮人,无奈之下,林安之第三天启程回国了。
姜九笙与时瑾在赛尔顿又待了五天,莫冰没有与林安之随行,而是多留了几天,同姜九笙他们两口子一起返程。
刚下飞机,莫冰就发现不对。
“怎么回事?怎么这么多人接机?”她很是疑惑,“你的行程我没有透露给任何人。”
莫冰探身往外看了看,居然还有记者,这明显是有人把她们的航班信息泄露了,粉丝倒也不足为奇,这么多媒体闻风而来就有些不太寻常了。
姜九笙站在出口旁,靠着墙,把口罩戴上:“我透露了。”
“给谁?”
姜九笙淡淡说了一个名字:“小乔。”
莫冰诧异:“就她一个?”难不成是她泄露的?
“嗯,就她一个。”姜九笙回头,往机舱那边看了看,没等到时瑾,才靠回墙边,继续说,“不过,放了点烟雾弹,她以为很多人都知道。”
以为有掩护,狐狸尾巴便露出来了。
莫冰隐隐猜到了些:“看来以后得多长个心眼了。”
她与姜九笙的想法不谋而合,十有八九有内鬼,上次庆功宴上那杯掺了致幻剂的红酒就极有可能是身边人所为,本来还不确定是谁,如此一来,指向性倒更明确了。
倒要看看,这家贼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又等一会儿,时瑾还没出来。
莫冰问姜九笙:“时医生去哪了?”
姜九笙的目光守在机舱口,目不转睛:“刚才飞机上有个乘客突发哮喘,他过去急救了。”
莫冰开玩笑:“华佗在世,救苦救难啊。”
“当然。”姜九笙的语气里有掩饰不住的骄傲,“时瑾很厉害。”
“……”
差不多就得了,炫夫与炫富最可耻。
莫冰看了看鬼迷了心窍的某人,她建议:“我们先出去,时瑾在后面,多少没那么引人注目。”
姜九笙想也不想:“等他一起。”
“不怕被拍?”她家艺人以前最讨厌的就是蹲守的狗仔,能躲则躲,能避就避。
这次,一反常态,姜九笙云淡风轻,一笑置之:“时瑾说,如果不同框,网友会说我俩是炒作。”
莫冰:“……”
姜九笙的智商很高的,不知道为什么,在时医生面前,智商有点不在线,这分明是时医生想宣布主权,这么冠冕堂皇的理由,也就姜九笙信。
十分钟后,时瑾牵着姜九笙出现在机场大厅,口罩都没有戴,堂而皇之地撒了一波狗粮。
两人穿着同款的羽绒服,时瑾在前,一只手推着行李箱,一只手搭在姜九笙肩上,将她小心护在怀里。
配一脸!
接机的粉丝们... -->>
“把衣服脱了。”
坐在椅子上的男人站起来,很高大,戴着无框的眼镜,衬衫西裤,皮鞋擦得很亮。
他死死盯着男人。
男人取下手上的袖扣,把袖子挽起来,手臂上的青筋有明显的凸起:“调教了这么多次,怎么还学不乖。”他把眼镜拿下来,对身后的人说,“给我按着他。”
两个男人过来,狠狠踹了他,把他按在了地上。
他认得这两个人,一个是厨房的帮工,还有一个是孤儿院里授课的老师,而那个正在解皮带的男人,是很多人口中无私又仁慈的院长。
男人抽出了自己的皮带,把他的裤子扯下来:“甭管你以前有多金贵,在这里,我让你趴着你就得趴着。”
他咬着牙,用力挣扎,只是他的两只手被踩着,动不了。
男人挥着皮带,狠狠抽在他身上:“你一个哑巴,也就老子愿意玩弄你。”
他动不了,咬着牙,一声不吭。
男人把他的衣服全部撕了,一鞭一鞭抽在他背上,他赤身裸体地躺着,神智渐进涣散,耳边只有男人不停地谩骂。
“叫啊,叫出来!”
“不叫老子就玩死你!”
“小贱货,细皮嫩肉的还不是被老子搞。”
“……”
少年躺在地上,身上全是血,那间不过五平米的房间里,一张张丑陋的嘴脸,在得意地放肆大笑。
林安之突然睁开眼,猛地坐起来。
枕边的莫冰立马惊醒了,开了床头灯:“怎么了?”
他若怔若忡,双手紧紧攥着,头上全是汗,大颗大颗地滚下来。
莫冰喊了他两声都没有得到回应,她伸手,用手背擦拭他脸上的汗:“怎么出了这么多汗。”
出了这么多汗,体温却是冰凉冰凉的。
林安之蓦然惊醒似的,拽住了她的手,眼底空洞又涣散,突然用力抱住了她:“莫冰,你别不要我,我不是哑巴,我不是。”
莫冰愣住了,抬头,看见了他眼里的泪,目光无神,一点鲜活都没有,像一潭死气沉沉的深井。
很像十四年前的他。
那时候,他刚从孤儿院到她家,也是这样,极度没有安全感,不说话,吃饭只会吃面前的一道菜,然后她夹给他了,他就会对她扬扬嘴角,浅浅地笑。
他不哭不闹,只有在晚上做梦的时候,会拉着她的手,求她不要走,会低声地呜咽,将枕头哭湿。
莫冰拍了拍他的背:“是不是做梦了?”
“嗯。”他喊她,“莫冰。”
“我在。”
林安之趴在她肩上,低声呢喃:“你别走。”
他闭上眼,眼角的泪落在她脖子上,滚烫滚烫的。
莫冰没有说话,紧紧抱着他。
他第一次见到莫冰的时候,他十四岁,在孤儿院住了半年,那时候,他还没有她长得高。
那个年纪,早过了换牙的时候,十四岁的莫冰却少了一颗门牙,说话有点漏风,剪了很短的头发,晒得有点黑。
他还记得,那天她穿着黑色的T恤,蓝色运动裤,坐在一棵两人高的树上冲他招手。
“你好呀。”
她笑起来没有门牙,吐字不清楚。
他没有理她,一个人蹲在树下。
她从树上跳下来,跌了一跤,摔在了他面前,揉揉后背,咧着嘴对他笑:“你叫什么名字?”
他一声不吭,低着头,把自己破洞的鞋往后藏了藏。
十几岁的少女,特别倔强的样子,追着他问:“你不会说话吗?那你识字不?”
他还是没有开口。
她就从树上折了根树枝,在地上划了两个字,东倒西歪的,扔了树枝,拍拍土,说:“这是我的名字。”
莫冰。
字真丑。
他一天都没有跟她说一句话,不过,她非要缠着他,让他望风,她要去掏一窝鸟蛋,最后,她从树下摔了下来,他接住了她,后背磕出了血。
后来,他才知道,她是孤儿院一个义工的女儿,她的门牙是打架的时候摔掉的。
她每个礼拜的周末都会来,不和别的孩子说话,只跟他玩,尽管他从来不开口,也不会像别人那样,刻意讨好,她也不介意,会把零食分给他吃。
两个月后的一天,她和往常一样来找他玩,拉着他坐在树下,嘴里叼了根草:“我要搬家了,以后就不能来这里了。”
他募地抬头,看见少女亮晶晶的眸子,笑着问他:“你要跟我回家吗?”
那年夏天,树上蝉鸣,太阳很烈,少女的模样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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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楼总裁室,秘书推门而入,喊道:“温总。”
温书甯合上文件,抬头,一身裁剪合身的职业装,眼波妩媚风情,却不减强势:“他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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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书甯沉吟了片刻,往后躺了躺,眼睛微微眯起,眼角有淡淡的细纹:“那个女人是谁?”
秘书回道:“天宇传媒的莫冰。”
温书甯凝了凝眼眸:“原来是她。”沉默了片刻,她吩咐秘书,“让公司公关把绯闻压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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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她点头,那些照片又怎么可能会流出去,她不过是想吹吹风,看看那个让林安之守身如玉的女人到底是谁罢了。
她与林安之交往,是她提出来的,林安之也没有拒绝,他从来不主动找她,也没有任何情人间的亲昵,他不会吻她,也不和她做。爱。
她问林安之爱不爱她。
林安之开诚布公,说不爱,只爱她温家的荣华。
一开始,她自负地以为,等时间久了,总能打动她,或者,就这么稀里糊涂一辈子,只要他还愿意在她身边就好,即便是骗她都认了。
直到那天,她听到林安之在讲电话,不像平常沉默寡言,他絮絮叨叨说了很多琐事,他笑着说晚安,他拿着手机久久不舍得挂断。
她不知道电话那头的人是谁,只是确认了一件事,这个男人不曾属于她。
到底是不甘心,到底还是贪心了,荣华可以给他,只是,人,她要了,哪怕是没有心的。
林安之的经纪人一天无数个电话过来催,只差没有杀到赛尔顿来逮人,无奈之下,林安之第三天启程回国了。
姜九笙与时瑾在赛尔顿又待了五天,莫冰没有与林安之随行,而是多留了几天,同姜九笙他们两口子一起返程。
刚下飞机,莫冰就发现不对。
“怎么回事?怎么这么多人接机?”她很是疑惑,“你的行程我没有透露给任何人。”
莫冰探身往外看了看,居然还有记者,这明显是有人把她们的航班信息泄露了,粉丝倒也不足为奇,这么多媒体闻风而来就有些不太寻常了。
姜九笙站在出口旁,靠着墙,把口罩戴上:“我透露了。”
“给谁?”
姜九笙淡淡说了一个名字:“小乔。”
莫冰诧异:“就她一个?”难不成是她泄露的?
“嗯,就她一个。”姜九笙回头,往机舱那边看了看,没等到时瑾,才靠回墙边,继续说,“不过,放了点烟雾弹,她以为很多人都知道。”
以为有掩护,狐狸尾巴便露出来了。
莫冰隐隐猜到了些:“看来以后得多长个心眼了。”
她与姜九笙的想法不谋而合,十有八九有内鬼,上次庆功宴上那杯掺了致幻剂的红酒就极有可能是身边人所为,本来还不确定是谁,如此一来,指向性倒更明确了。
倒要看看,这家贼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又等一会儿,时瑾还没出来。
莫冰问姜九笙:“时医生去哪了?”
姜九笙的目光守在机舱口,目不转睛:“刚才飞机上有个乘客突发哮喘,他过去急救了。”
莫冰开玩笑:“华佗在世,救苦救难啊。”
“当然。”姜九笙的语气里有掩饰不住的骄傲,“时瑾很厉害。”
“……”
差不多就得了,炫夫与炫富最可耻。
莫冰看了看鬼迷了心窍的某人,她建议:“我们先出去,时瑾在后面,多少没那么引人注目。”
姜九笙想也不想:“等他一起。”
“不怕被拍?”她家艺人以前最讨厌的就是蹲守的狗仔,能躲则躲,能避就避。
这次,一反常态,姜九笙云淡风轻,一笑置之:“时瑾说,如果不同框,网友会说我俩是炒作。”
莫冰:“……”
姜九笙的智商很高的,不知道为什么,在时医生面前,智商有点不在线,这分明是时医生想宣布主权,这么冠冕堂皇的理由,也就姜九笙信。
十分钟后,时瑾牵着姜九笙出现在机场大厅,口罩都没有戴,堂而皇之地撒了一波狗粮。
两人穿着同款的羽绒服,时瑾在前,一只手推着行李箱,一只手搭在姜九笙肩上,将她小心护在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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