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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女之间的感情,怎么可能说断就断?
即使凌一坤不在,他的身影依旧在凌乐乐的世界里根深蒂固。
凌乐乐不知云若熙的想法,满脸的好奇,她甚至伸了小手试探着去摸牡丹鹦鹉趴在笼子上的小小的爪子:“妈妈,你看,它们好乖,不咬我啊。”
鹦鹉只是闪动着翅膀上蹿下跳一个劲儿的叫,凌乐乐兴奋坏了偿。
方渝那儿,有一次凌乐乐在日本动画片里看见有鹦鹉活了二十几年还会讲英文,一张小脸上满是羡慕,然后她便缠着方渝让给她买一只。
方渝怕鹦鹉的爪子伤到她,死活没同意,并吓唬她,鹦鹉不但咬人还抓人,不是好鸟。
凌乐乐拗不过,只能作罢。
今天,陪着她的是云若熙,小丫头动起了歪脑筋。
“妈妈,你觉得乐乐一个小孩孤单吗?”
“怎么?乐乐想去幼儿园了?”
“不是去幼儿园。”
“那是去那儿?公园里去找小朋友玩儿?”
“不是,不是。”
凌乐乐都快急死了,大人的思维怎么总是跟不上小孩子的节奏呢。
“那是什么?”云若熙摇摇头:“妈妈不知道了。”
凌乐乐将一双小手反背在身后,绕着云若熙慢慢踱步:“妈妈,你觉得家里多一个有生命的东西,好不好?”
有生命的东西?
难道是乐乐想要弟弟或者妹妹陪?
云若熙的脸在那一瞬间有些微微发烫,昨天晚上凌一坤还在她耳边提到她应该给他生个孩子,乐乐太孤单了。
果然父女俩心意相通,连这个都能想到一快去。
有乐乐就够了,她才不想跟他再生一个。
“不行。”
云若熙拒绝了她无理的要求,牵过乐乐的小手:“走,妈妈带你去那边看小狗,嗯?”
“妈妈,我不要小狗,你就给乐乐买一只,就一只鹦鹉,好不好?”
凌乐乐见旁敲侧击无效,开始了她的杀手锏,撒娇卖萌外带嘴巴甜。
“乐乐最爱妈妈,妈妈最漂亮。”说完,还不忘在云若熙的脸上吧唧亲上一口。
“乐乐,你刚才说家里要多一个有生命的东西是指鹦鹉?”
云若熙终于听出了端倪。
“是啊,乐乐就想要一只鹦鹉。”凌乐乐瘪着小嘴说得很委屈,“太奶奶不给买,妈妈也不给买,算了,乐乐找爸爸买,哼!”
听见小丫头唠叨,云若熙估计自己的脸色不太好看。
好吧,是她想得太多了。
跟着凌一坤那个色胚久了,她的思想都变得不纯洁了。
母女俩从宠物市场出来,手里多了一个笼子。
不过,不是鹦鹉,而是一只白色的萨摩耶。
凌乐乐毕竟还是小丫头,哄几下,便将注意力转移到小狗的身上。
小狗三个月大,浑身毛色雪白,胖乎乎特别可爱。
而乐乐刚好要满三岁了,云若熙告诉她,这只小狗能陪着她长大,而牡丹鹦鹉则会在几年后死翘翘。
为了避免伤心,小丫头妥协了。
心有不甘,却又无可奈何。
拧着小狗的母女俩在找到云柳搬的新家之后已经是傍晚。
凌乐乐很好奇,瞪着一双大眼睛四处看,上次来的好像不是这里。
只有云若熙忍着心里的痛楚打量着这套公寓,公寓太小,面积估计只有三四十平方。
一室一厅,一厨一卫。
“妈。”她红了眼眶:“这边住着还习惯吧?”
卖掉的那套房子是地震后重新修建的,位置,环境都非常的好,关键是云柳上班近,离C大仅仅十多分钟的路程。
而这边,坐公交车都得半个多小时。
“换一个环境,挺好的。”云柳笑了笑,看着女儿和小乖孙都回来,她心里高兴。
只要一家人在一起,住那儿都会觉得幸福。
“来,乐乐,婆婆抱抱。”云柳向凌乐乐伸出手。
凌乐乐自然不客气,小小的身子立即扑到云柳的怀里:“婆婆,乐乐可想你了。”
“哎哟,是吗?瞧这小嘴儿,像抹了蜜似的。”云柳将凌乐乐努力地抱起来,小丫头有些重,她身体不太好,抱着非常吃力。
“妈,快让乐乐下来。”
云若熙上前将乐乐接到自己的怀里:“妈,这段时间,身体恢复得怎么样?”
刚进门,她就发现云柳的脸色比之前红润了许多,并且还稍稍长胖了,原本苍老枯黄的皮肤看起来白皙了不少。
终于,她能在她那张布满皱纹的脸上依稀见到曾经的云柳精致的模样。
“别担心,妈妈好着呢。”云柳这是实话,自从云若熙将乐乐找回来之后,心病没了,精神自然就好了很多。
再加上手术非常的成功,她不再像从前动不动就生病,悉心调养这段时间后,身体各方面的机能都在增强。
她不想很快就老去,有小熙,有乐乐,她很知足,在这个世上,她想多陪陪自己的亲人走一段日子。
“走,乐乐,看婆婆给你做了什么好吃的。”云柳牵过凌乐乐的小手往厨房走去。
接到云若熙的电话之后,她便开始忙碌。
云若熙爱吃牛肉,她小火慢慢炖着,没想到凌乐乐也喜欢,见着云柳从锅里舀出来,翘了小嘴不停地嚷:“婆婆,乐乐要,乐乐要。”
十足一个小馋猫。
一顿晚餐,祖孙三代人吃得特别的开心。
饭后,云若熙洗碗,云柳在一旁陪着聊着家常,凌乐乐则在客厅和萨摩耶玩耍。
“小熙,那小狗怎么不在御城买,在这里买了回去上飞机还得托运,多花冤枉钱。”
云柳不知道这条萨摩耶是送给她的。
“妈,你一个人,我想着买只小狗陪着你,能解闷。”
云柳属狗,云若熙也属狗,母女俩对小狗都是情有独钟。
云柳微微愣神之后,轻轻地点头:“小熙,谢谢你,妈妈很喜欢。”
在她的心里,更想的是女儿和小孙女能多回来陪陪她。
只是,她知道,儿女长大了,会有自己的生活,她一个老太婆不能成为她的负担。
凌乐乐玩得起劲儿,小狗在她身后追着她的小脚丫疯跑,时不时还会刁起她的裙摆装模作样地扯,小小的房间里充斥着小丫头的欢笑声和小狗的旺旺声。
云柳看着,笑得一脸满足。
这样的日子,真好啊。
……
凌一坤来电话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
自从在酒店离开之后,他便忙得没了影儿。
“吃饭了?”
他这边刚签完合同。
“嗯。”
云若熙回答着,眼睛却不自觉地看了看云柳。
若是妈妈知道了她现在和凌一坤这样不清不楚的关系,会怎么样?
她隐隐地担心。
云柳的视线一直落在凌乐乐的身上,就像根本不知道云若熙在接电话似的。
“想我了没?”
电话那边,凌一坤估计喝了很多酒,要不然说话的声音不会如此柔软。
云若熙听闻,慌张地捂着手机从沙发上站起来,然后一步一步挪到外面小小的阳台上:“凌一坤,你知道我在我妈妈这儿,说这些,让我妈听见了怎么办?”
“怕什么,迟早会知道的。”男人开始耍赖:“看见车的闪光灯没?下来接我,我走不动了。”
云若熙从窗户外伸出小脑袋看过去,果然,楼下小区停车场,一辆黑色轿车不停闪着远光灯。
“你怎么找到了这里?”云若熙气急,云柳都搬了家了,这个混蛋依旧找得到。
“只要你在,天涯海角,我都找得到。”
凌一坤唇角勾了笑,他就喜欢捉弄她。
云若熙一听见天涯海角,原本只是着急的心态突然就来了火,这话,他一定也跟胡可优说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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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女之间的感情,怎么可能说断就断?
即使凌一坤不在,他的身影依旧在凌乐乐的世界里根深蒂固。
凌乐乐不知云若熙的想法,满脸的好奇,她甚至伸了小手试探着去摸牡丹鹦鹉趴在笼子上的小小的爪子:“妈妈,你看,它们好乖,不咬我啊。”
鹦鹉只是闪动着翅膀上蹿下跳一个劲儿的叫,凌乐乐兴奋坏了偿。
方渝那儿,有一次凌乐乐在日本动画片里看见有鹦鹉活了二十几年还会讲英文,一张小脸上满是羡慕,然后她便缠着方渝让给她买一只。
方渝怕鹦鹉的爪子伤到她,死活没同意,并吓唬她,鹦鹉不但咬人还抓人,不是好鸟。
凌乐乐拗不过,只能作罢。
今天,陪着她的是云若熙,小丫头动起了歪脑筋。
“妈妈,你觉得乐乐一个小孩孤单吗?”
“怎么?乐乐想去幼儿园了?”
“不是去幼儿园。”
“那是去那儿?公园里去找小朋友玩儿?”
“不是,不是。”
凌乐乐都快急死了,大人的思维怎么总是跟不上小孩子的节奏呢。
“那是什么?”云若熙摇摇头:“妈妈不知道了。”
凌乐乐将一双小手反背在身后,绕着云若熙慢慢踱步:“妈妈,你觉得家里多一个有生命的东西,好不好?”
有生命的东西?
难道是乐乐想要弟弟或者妹妹陪?
云若熙的脸在那一瞬间有些微微发烫,昨天晚上凌一坤还在她耳边提到她应该给他生个孩子,乐乐太孤单了。
果然父女俩心意相通,连这个都能想到一快去。
有乐乐就够了,她才不想跟他再生一个。
“不行。”
云若熙拒绝了她无理的要求,牵过乐乐的小手:“走,妈妈带你去那边看小狗,嗯?”
“妈妈,我不要小狗,你就给乐乐买一只,就一只鹦鹉,好不好?”
凌乐乐见旁敲侧击无效,开始了她的杀手锏,撒娇卖萌外带嘴巴甜。
“乐乐最爱妈妈,妈妈最漂亮。”说完,还不忘在云若熙的脸上吧唧亲上一口。
“乐乐,你刚才说家里要多一个有生命的东西是指鹦鹉?”
云若熙终于听出了端倪。
“是啊,乐乐就想要一只鹦鹉。”凌乐乐瘪着小嘴说得很委屈,“太奶奶不给买,妈妈也不给买,算了,乐乐找爸爸买,哼!”
听见小丫头唠叨,云若熙估计自己的脸色不太好看。
好吧,是她想得太多了。
跟着凌一坤那个色胚久了,她的思想都变得不纯洁了。
母女俩从宠物市场出来,手里多了一个笼子。
不过,不是鹦鹉,而是一只白色的萨摩耶。
凌乐乐毕竟还是小丫头,哄几下,便将注意力转移到小狗的身上。
小狗三个月大,浑身毛色雪白,胖乎乎特别可爱。
而乐乐刚好要满三岁了,云若熙告诉她,这只小狗能陪着她长大,而牡丹鹦鹉则会在几年后死翘翘。
为了避免伤心,小丫头妥协了。
心有不甘,却又无可奈何。
拧着小狗的母女俩在找到云柳搬的新家之后已经是傍晚。
凌乐乐很好奇,瞪着一双大眼睛四处看,上次来的好像不是这里。
只有云若熙忍着心里的痛楚打量着这套公寓,公寓太小,面积估计只有三四十平方。
一室一厅,一厨一卫。
“妈。”她红了眼眶:“这边住着还习惯吧?”
卖掉的那套房子是地震后重新修建的,位置,环境都非常的好,关键是云柳上班近,离C大仅仅十多分钟的路程。
而这边,坐公交车都得半个多小时。
“换一个环境,挺好的。”云柳笑了笑,看着女儿和小乖孙都回来,她心里高兴。
只要一家人在一起,住那儿都会觉得幸福。
“来,乐乐,婆婆抱抱。”云柳向凌乐乐伸出手。
凌乐乐自然不客气,小小的身子立即扑到云柳的怀里:“婆婆,乐乐可想你了。”
“哎哟,是吗?瞧这小嘴儿,像抹了蜜似的。”云柳将凌乐乐努力地抱起来,小丫头有些重,她身体不太好,抱着非常吃力。
“妈,快让乐乐下来。”
云若熙上前将乐乐接到自己的怀里:“妈,这段时间,身体恢复得怎么样?”
刚进门,她就发现云柳的脸色比之前红润了许多,并且还稍稍长胖了,原本苍老枯黄的皮肤看起来白皙了不少。
终于,她能在她那张布满皱纹的脸上依稀见到曾经的云柳精致的模样。
“别担心,妈妈好着呢。”云柳这是实话,自从云若熙将乐乐找回来之后,心病没了,精神自然就好了很多。
再加上手术非常的成功,她不再像从前动不动就生病,悉心调养这段时间后,身体各方面的机能都在增强。
她不想很快就老去,有小熙,有乐乐,她很知足,在这个世上,她想多陪陪自己的亲人走一段日子。
“走,乐乐,看婆婆给你做了什么好吃的。”云柳牵过凌乐乐的小手往厨房走去。
接到云若熙的电话之后,她便开始忙碌。
云若熙爱吃牛肉,她小火慢慢炖着,没想到凌乐乐也喜欢,见着云柳从锅里舀出来,翘了小嘴不停地嚷:“婆婆,乐乐要,乐乐要。”
十足一个小馋猫。
一顿晚餐,祖孙三代人吃得特别的开心。
饭后,云若熙洗碗,云柳在一旁陪着聊着家常,凌乐乐则在客厅和萨摩耶玩耍。
“小熙,那小狗怎么不在御城买,在这里买了回去上飞机还得托运,多花冤枉钱。”
云柳不知道这条萨摩耶是送给她的。
“妈,你一个人,我想着买只小狗陪着你,能解闷。”
云柳属狗,云若熙也属狗,母女俩对小狗都是情有独钟。
云柳微微愣神之后,轻轻地点头:“小熙,谢谢你,妈妈很喜欢。”
在她的心里,更想的是女儿和小孙女能多回来陪陪她。
只是,她知道,儿女长大了,会有自己的生活,她一个老太婆不能成为她的负担。
凌乐乐玩得起劲儿,小狗在她身后追着她的小脚丫疯跑,时不时还会刁起她的裙摆装模作样地扯,小小的房间里充斥着小丫头的欢笑声和小狗的旺旺声。
云柳看着,笑得一脸满足。
这样的日子,真好啊。
……
凌一坤来电话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
自从在酒店离开之后,他便忙得没了影儿。
“吃饭了?”
他这边刚签完合同。
“嗯。”
云若熙回答着,眼睛却不自觉地看了看云柳。
若是妈妈知道了她现在和凌一坤这样不清不楚的关系,会怎么样?
她隐隐地担心。
云柳的视线一直落在凌乐乐的身上,就像根本不知道云若熙在接电话似的。
“想我了没?”
电话那边,凌一坤估计喝了很多酒,要不然说话的声音不会如此柔软。
云若熙听闻,慌张地捂着手机从沙发上站起来,然后一步一步挪到外面小小的阳台上:“凌一坤,你知道我在我妈妈这儿,说这些,让我妈听见了怎么办?”
“怕什么,迟早会知道的。”男人开始耍赖:“看见车的闪光灯没?下来接我,我走不动了。”
云若熙从窗户外伸出小脑袋看过去,果然,楼下小区停车场,一辆黑色轿车不停闪着远光灯。
“你怎么找到了这里?”云若熙气急,云柳都搬了家了,这个混蛋依旧找得到。
“只要你在,天涯海角,我都找得到。”
凌一坤唇角勾了笑,他就喜欢捉弄她。
云若熙一听见天涯海角,原本只是着急的心态突然就来了火,这话,他一定也跟胡可优说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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