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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故事的缘起——
每次构思一个新故事时,在奠定了故事大纲以及主角们的性格之后,最为费心的是要想着他们将要经历的情节,这时,一个又一个的配角会为了剧情的需要而浮出来。
从名字到长相,从个性到出现的作用,一点一点将那些不那么清晰的人物给拟造出来。需要配角出场的机会或许不那么多,但都可以为剧情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我对他们的要求也就那么多了,所以不需要读者将他们阅读得太精确。为了不让读者太挂念,就只能以叙述的方式平平泛泛地将他们的事迹一笔带过,不让他们存在的痕迹太明显,那会抢了主角的风头。
身为一个创作者,我想许多人或许都有过为了出色的配角太受欢迎而感到头痛的经验,可是,如果连作者本身都忍不住对配角喜欢起来,又怎么能怪出书之后,大家畅谈的都是那些被写得魅力四射的配角呢?
一直以来,我都在想着这个问题:为什么配角常常很容易比主角更受喜爱?最后认为比较可能的解释是——距离产生美感,模糊创造遐想。
可能因为我们不需要太了解配角,于是便可以不负责任地将他的一生造得既英伟又模糊。你不必用很多情节实际说明他有多英伟厉害,只要渺渺地写两句他有多成功多聪明就可以了。
说起来也真的很奇怪对吧?作者花了十万字去创造男女主角的世界,有时一点也不会让人觉得感动、不会觉得男女主角有特色。但在那个十万字里,或许只是因为不经意的两三行字,就让读者觉得某配角真是亮眼极了,恨不得那几行字立时延伸为数十万字,让大家好好看个够。
若是一个读者产生了这样的心态,他迫切想看到心仪的配角被扶正为主角,有一个精彩的故事可以欣赏的话,那就只好写信去找作者商量、上官网去公开表达自己的期许,看看能不能说动作者,一起来展望美好的未来
若是身为一个作者,对他自己笔下随手创造出来的角色感兴趣了,问题就简单得多——只消将懒劲收一收,开稿给配角写一个适合他的故事吧!
嗯,以上扯了那么多有的没有的,就只是想告诉大家,我这本故事是为了上本书的某一位配角而写的。我很肯定在那本书中,我成功地将他写得很模糊,以至于不会有人想到他会有成为主角的一天,读者看完那个故事之后,也不会对他感到印象深刻。但他偏偏教我感兴趣了,在我塑造他时,兴趣一点一点地累积成动笔的念想,于是,就写了。
然后,你们就看到这个故事啦。
关于自找麻烦的部分——
当我在下笔写这个故事时,同时在想着一个自找麻烦的问题:当男女主角有情人终成眷属时,在我们亲爱的主角大人的心目中,这算是谈了一场怎样的爱情?呃我的意思是——到底算是男女之爱还是男男之爱?
当我认为的有趣终究变成自讨苦吃、没有意外的成为我的困扰之后,我就知道自己要小心了,感情的部分务必要合理的处理。希望写到最后,能让自己及大家接受这样的感情,却不会老是想着性向问题当然,或许这会有点难,不过我不会将这点当成着墨的重点。
我始终相信“爱情”有时是很没道理的东西,虽然大多发生于异性之间,但能讲道理的,就不是爱情了,所以世上还有同性恋这样的存在。有时候,当你还没有性别意识时,就先喜欢上某人,然后情不自禁之余,哪还管对方是不是跟自己同性?
或许有些人天生就明确知道自己的感情倾向。比如说,一定是异性;或者一定是同性。但除此之外,更有一些人对这样的界限是模糊的,没有绝对的,在遇见爱情之前,对爱情的发生对象毫无条件设限。
本质上,我们的女主角或者是第一男主角是个异性恋。但喜欢上的女人却远远不是一般人眼中正常会喜欢或者有胆子将她当对象去喜欢的人。上辈子她是男人,一个儒雅温文的病弱公子哥,而娶的妻子却是个强悍无敌的黑道大姐头。某种程度上已经说明了他是个正常的异性恋里眼光不正常的男人!
这算不算是异性恋里的同性恋倾向?就看大家怎么解读了。不过在我的想法里,会让主角萌动爱情期待的,始终是那一类型的人。无论男女,而在于性情客貌感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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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故事的缘起——
每次构思一个新故事时,在奠定了故事大纲以及主角们的性格之后,最为费心的是要想着他们将要经历的情节,这时,一个又一个的配角会为了剧情的需要而浮出来。
从名字到长相,从个性到出现的作用,一点一点将那些不那么清晰的人物给拟造出来。需要配角出场的机会或许不那么多,但都可以为剧情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我对他们的要求也就那么多了,所以不需要读者将他们阅读得太精确。为了不让读者太挂念,就只能以叙述的方式平平泛泛地将他们的事迹一笔带过,不让他们存在的痕迹太明显,那会抢了主角的风头。
身为一个创作者,我想许多人或许都有过为了出色的配角太受欢迎而感到头痛的经验,可是,如果连作者本身都忍不住对配角喜欢起来,又怎么能怪出书之后,大家畅谈的都是那些被写得魅力四射的配角呢?
一直以来,我都在想着这个问题:为什么配角常常很容易比主角更受喜爱?最后认为比较可能的解释是——距离产生美感,模糊创造遐想。
可能因为我们不需要太了解配角,于是便可以不负责任地将他的一生造得既英伟又模糊。你不必用很多情节实际说明他有多英伟厉害,只要渺渺地写两句他有多成功多聪明就可以了。
说起来也真的很奇怪对吧?作者花了十万字去创造男女主角的世界,有时一点也不会让人觉得感动、不会觉得男女主角有特色。但在那个十万字里,或许只是因为不经意的两三行字,就让读者觉得某配角真是亮眼极了,恨不得那几行字立时延伸为数十万字,让大家好好看个够。
若是一个读者产生了这样的心态,他迫切想看到心仪的配角被扶正为主角,有一个精彩的故事可以欣赏的话,那就只好写信去找作者商量、上官网去公开表达自己的期许,看看能不能说动作者,一起来展望美好的未来
若是身为一个作者,对他自己笔下随手创造出来的角色感兴趣了,问题就简单得多——只消将懒劲收一收,开稿给配角写一个适合他的故事吧!
嗯,以上扯了那么多有的没有的,就只是想告诉大家,我这本故事是为了上本书的某一位配角而写的。我很肯定在那本书中,我成功地将他写得很模糊,以至于不会有人想到他会有成为主角的一天,读者看完那个故事之后,也不会对他感到印象深刻。但他偏偏教我感兴趣了,在我塑造他时,兴趣一点一点地累积成动笔的念想,于是,就写了。
然后,你们就看到这个故事啦。
关于自找麻烦的部分——
当我在下笔写这个故事时,同时在想着一个自找麻烦的问题:当男女主角有情人终成眷属时,在我们亲爱的主角大人的心目中,这算是谈了一场怎样的爱情?呃我的意思是——到底算是男女之爱还是男男之爱?
当我认为的有趣终究变成自讨苦吃、没有意外的成为我的困扰之后,我就知道自己要小心了,感情的部分务必要合理的处理。希望写到最后,能让自己及大家接受这样的感情,却不会老是想着性向问题当然,或许这会有点难,不过我不会将这点当成着墨的重点。
我始终相信“爱情”有时是很没道理的东西,虽然大多发生于异性之间,但能讲道理的,就不是爱情了,所以世上还有同性恋这样的存在。有时候,当你还没有性别意识时,就先喜欢上某人,然后情不自禁之余,哪还管对方是不是跟自己同性?
或许有些人天生就明确知道自己的感情倾向。比如说,一定是异性;或者一定是同性。但除此之外,更有一些人对这样的界限是模糊的,没有绝对的,在遇见爱情之前,对爱情的发生对象毫无条件设限。
本质上,我们的女主角或者是第一男主角是个异性恋。但喜欢上的女人却远远不是一般人眼中正常会喜欢或者有胆子将她当对象去喜欢的人。上辈子她是男人,一个儒雅温文的病弱公子哥,而娶的妻子却是个强悍无敌的黑道大姐头。某种程度上已经说明了他是个正常的异性恋里眼光不正常的男人!
这算不算是异性恋里的同性恋倾向?就看大家怎么解读了。不过在我的想法里,会让主角萌动爱情期待的,始终是那一类型的人。无论男女,而在于性情客貌感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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