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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的时候,家里几乎到处都是这种狗毛。
叶飞澜皱了皱眉,放下碎片,拿起检测报告——酒杯表面和塑料碎片上都检测到了他的指纹,而残留的酒渍和血渍里,都检测到了中等剂量的三唑仑成分。
而U盘上除了整理归档的两个视频之外,还有星海娱乐买来黑他的ID为“超娱乐”的大V号出具的一份证明材料,其中包括他们和星海娱乐的微博私信截图和支付宝交易凭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搞到的。
这些证据,足以证明“强/奸未遂”和“损害他人名誉”两项罪名属实。如果他真的向法院提起诉讼,星海娱乐必然败诉,名声扫地、股价狂跌,说不定会面临真正的破产危机。
怪不得……怪不得星海娱乐几乎没怎么挣扎就同意了当众道歉。
那天,苟晟只把律师函的扫描件发给他了,证物的照片和复印件一样都没传给他,他还当苟晟只拿到了他提到的那几样证据,没想到他想得那么周到,连星海娱乐买营销号故意黑他的证据都拿到了。
苟晟几乎替他想到了一切。
他为他找到了所有可能找到的物证,替他准备了各类常备药物,联系了24小时电话上门的私人医生,请了保镖,和保洁阿姨续签了半年合同,帮他订了楼下干洗店的定期上门服务,以及各类餐厅、鲜奶店和水果店的定期送餐、送奶和送水果服务。知道他不喜欢也没时间做饭,一日三餐都有人定时定点地送上来。叶飞澜一页一页看着订餐发票,发现几乎一个星期都不会重样,而且都是他喜欢的食物、喜欢的菜。
冰箱上贴了便签纸,提醒他每天晚上记得喝一杯热牛奶。
床头柜上贴了便签纸,提醒他每天早上记得喝一杯蜂蜜淡盐水。
鞋柜上贴了私人医生的电话,两个。叶飞澜打过去的时候已经凌晨一点,对方表示苟晟已经交了半年的定金,如果他需要,可以马上上门出诊。
“谢谢,”叶飞澜感觉自己的嗓音有些沙哑,“不用了。”
他挂了电话,靠着鞋柜颓然坐倒在地上,用手挡着眼睛。
已经差不多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除了几张字迹歪歪扭扭的便签纸,苟晟连片言只字都没有留下,没有告诉他去了哪里,要做什么事,什么时候回来,甚至没有和他正式地告一个别。
他也什么都没有带走,除了叶飞澜经常挂在心口的一个褪色的转轮项链——那是他十岁生日那天母亲买给他的礼物,也是他迄今为止收到的唯一一件来自母亲的礼物。所以即便已经褪了色、已经不会再转了,他还是经常贴身带在胸口的位置,就好像能从那里汲取到一点陈年的、来自母亲的温暖。
现在苟晟把它带走了。
其实在刚刚知道苟晟不告而别,去了那个连年战乱的鬼地方的时候,叶飞澜是愤怒的,他几乎无法克制内心深处的暴虐,想把苟晟抓过来狠狠地揍一顿,想对他说,老子已经给过你离开的机会了,既然你选择了留下来,那么你整个人——从灵魂到肉体,都是老子一个人的了。
谁准他自作主张不告而别,谁准他跑去那种地方玩儿命?
他的命是他叶飞澜的!
但是随着他一样一样检视苟晟留给他的东西,一点一点感受到他无微不至的贴心,叶飞澜心里的暴虐也一点一点消失地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说不出的疲惫、空虚、绝望和担忧。
他还活着吗?还会回来吗?
如果苟晟真的回不来了,他还能在这个波诡云谲的娱乐圈,在这个炎凉冷清的世上,继续走下去吗?
他养了十二年的那条土狗走了以后,有一年多的时间,每次打开家门,都感觉会有一坨毛茸茸的大型生物会摇着尾巴扑上来,扑进他的怀里,用带着颗粒的大舌头欢快而亲昵地舔他的脸——像之前的十二年一样。
活着的时候,家里几乎到处都是这种狗毛。
叶飞澜皱了皱眉,放下碎片,拿起检测报告——酒杯表面和塑料碎片上都检测到了他的指纹,而残留的酒渍和血渍里,都检测到了中等剂量的三唑仑成分。
而U盘上除了整理归档的两个视频之外,还有星海娱乐买来黑他的ID为“超娱乐”的大V号出具的一份证明材料,其中包括他们和星海娱乐的微博私信截图和支付宝交易凭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搞到的。
这些证据,足以证明“强/奸未遂”和“损害他人名誉”两项罪名属实。如果他真的向法院提起诉讼,星海娱乐必然败诉,名声扫地、股价狂跌,说不定会面临真正的破产危机。
怪不得……怪不得星海娱乐几乎没怎么挣扎就同意了当众道歉。
那天,苟晟只把律师函的扫描件发给他了,证物的照片和复印件一样都没传给他,他还当苟晟只拿到了他提到的那几样证据,没想到他想得那么周到,连星海娱乐买营销号故意黑他的证据都拿到了。
苟晟几乎替他想到了一切。
他为他找到了所有可能找到的物证,替他准备了各类常备药物,联系了24小时电话上门的私人医生,请了保镖,和保洁阿姨续签了半年合同,帮他订了楼下干洗店的定期上门服务,以及各类餐厅、鲜奶店和水果店的定期送餐、送奶和送水果服务。知道他不喜欢也没时间做饭,一日三餐都有人定时定点地送上来。叶飞澜一页一页看着订餐发票,发现几乎一个星期都不会重样,而且都是他喜欢的食物、喜欢的菜。
冰箱上贴了便签纸,提醒他每天晚上记得喝一杯热牛奶。
床头柜上贴了便签纸,提醒他每天早上记得喝一杯蜂蜜淡盐水。
鞋柜上贴了私人医生的电话,两个。叶飞澜打过去的时候已经凌晨一点,对方表示苟晟已经交了半年的定金,如果他需要,可以马上上门出诊。
“谢谢,”叶飞澜感觉自己的嗓音有些沙哑,“不用了。”
他挂了电话,靠着鞋柜颓然坐倒在地上,用手挡着眼睛。
已经差不多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除了几张字迹歪歪扭扭的便签纸,苟晟连片言只字都没有留下,没有告诉他去了哪里,要做什么事,什么时候回来,甚至没有和他正式地告一个别。
他也什么都没有带走,除了叶飞澜经常挂在心口的一个褪色的转轮项链——那是他十岁生日那天母亲买给他的礼物,也是他迄今为止收到的唯一一件来自母亲的礼物。所以即便已经褪了色、已经不会再转了,他还是经常贴身带在胸口的位置,就好像能从那里汲取到一点陈年的、来自母亲的温暖。
现在苟晟把它带走了。
其实在刚刚知道苟晟不告而别,去了那个连年战乱的鬼地方的时候,叶飞澜是愤怒的,他几乎无法克制内心深处的暴虐,想把苟晟抓过来狠狠地揍一顿,想对他说,老子已经给过你离开的机会了,既然你选择了留下来,那么你整个人——从灵魂到肉体,都是老子一个人的了。
谁准他自作主张不告而别,谁准他跑去那种地方玩儿命?
他的命是他叶飞澜的!
但是随着他一样一样检视苟晟留给他的东西,一点一点感受到他无微不至的贴心,叶飞澜心里的暴虐也一点一点消失地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说不出的疲惫、空虚、绝望和担忧。
他还活着吗?还会回来吗?
如果苟晟真的回不来了,他还能在这个波诡云谲的娱乐圈,在这个炎凉冷清的世上,继续走下去吗?
他养了十二年的那条土狗走了以后,有一年多的时间,每次打开家门,都感觉会有一坨毛茸茸的大型生物会摇着尾巴扑上来,扑进他的怀里,用带着颗粒的大舌头欢快而亲昵地舔他的脸——像之前的十二年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