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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歇后,院落中的合欢花被雨水淋湿,抱作一团。从远处望去,就像是一片红色的小伞,凄凄然,又透着些许的可爱。
安盛平走到近处,看着那花,心里又想起了日前见到的血腥一幕。姓岳的公子被方玉婷拨开了大红的喜服,胸口又硬生生被掏了
一个血洞。
洞中没有心,可他死的时候,脸上却还带着笑。
那微微的笑容,最是情痴,也不知他生前到底见了什么,以至于死的时候仍旧那么幸福。
不知道,当他的心被那女鬼挖出来时,会不会感觉到痛?
他是方玉婷嫁的第四个丈夫,但是安盛平却可以肯定,他绝不会是最后一个。
昨日收到驿报,说是宋慈今日便可入城,但他从早上一直等到现在,却迟迟没能见到那熟悉的身影……
许是因为申时那场雨吧?
徐大人去南城接他,一直也没见回来,不知这两人现在见上面没有?
正想着,却见自己的贴身侍卫安广穿着一身劲衣,跨过月亮拱门,从前院走了过来。
安广从小受的是军事化训练,素来不苟言笑,但此刻脸上的表情却较之往常更加冰冷了几分,安盛平知道,这是他等的人到了。
“少主。”
安广只说了两个字,安盛平便笑了,朝他摆摆手,示意他随自己一起外出迎客。
董府大门外,一匹黑得发亮的高头大马缓缓而来,马上之人身材挺拔,一派威严,正是徐延朔是也。而他身后不远处,一个穿着粗布衣衫的小厮一手拎着包袱,一手牵着头神气十足的小毛驴紧随其后。
那毛驴上端坐着一人,虽然和骏马之上的徐延朔相比少了几分气派,但那似笑非笑的眼神却透着股难以言喻的灵动。那人朝着安盛平的方向挥了挥手,唇边带出一丝笑意,就仿佛是那微风拂过湖面时泛起的涟漪。
安盛平也笑了,拱手道:“惠父兄,久违了。”
宋慈一直觉得,安盛平是他认识的人当中最有趣的一个。
从少年时代起,他们便在一起读书,与一般的世家公子不同,这安盛平虽然贵为郡公之子,却并没有纨绔子弟的架子,反而多了三分潇洒,两分风流和五分的赤子之心。
安盛平曾经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一掷千金,只因为那人是个孝子,却在成亲前家遭突变,父母身染重病,为了救治双亲,那人几乎散尽家财,未婚妻却临阵悔婚!安盛平气不过那女人嫌贫爱富的嘴脸,便掏了一千两银子,替那个孝子买下了镇上最大的一间店铺,叫他以后可以好好生活。
安盛平也曾和一位同窗大打出手,险些被先生从学堂除了名,只因那同窗生性风流,拈花惹草,明明家有孕妻,还跑去外面调戏良家妇女,最后弄得妻子早产,那民家女也险些想不开去投了河……
但两人之所以会走得这么近,不仅仅因为志气相投,更主要的是,这安盛平还曾经救过宋慈的命。
那日学堂组织学生们踏青郊游,一行人三五成群,一路上走走停停,吟吟诗,做做对,倒也别有番情趣。谁知却突然从路旁蹿出一只吊睛白额的大虫,一下子就扑倒了一位姓王的学生。
那王生是班上年纪最小的,平日里深得学长们宠爱,但生死关头,却无一人敢上前相救。
宋慈胆子再大,也断不敢贸贸然上去与猛虎搏斗,但他曾听闻野兽都怕火光和吵闹,于是急中生智地抄起郊外野炊用的铜盆,又寻了根木棒,奋力敲打,企图将那猛虎吓走。
可谁承想,那老虎反而被彻底激怒了。盛怒之下,老虎竟然放下已经吓昏过去且不知死活的王生,转身朝着宋慈扑了过来。
当时,安盛平就站在宋慈身边。
他身为郡公之子,身旁总跟着个叫安广的护卫,那护卫与他年纪相当,但平时不苟言笑,也没人知道护卫的功夫有多了得,只当他是个陪读,从没有人把他放在心上。
如今那老虎威胁到了主人家的性命,安广面不改色地迎了上去。待到那老虎近了,他这才展开身形,右手自腰间一摸,竟然抽出了一把软剑。
直到此时,众人才知道安广平日里别在腰间的竟不是腰带,而是武器。
老虎凶猛异常,但安广几招过后,那老虎竟然挂了彩,身上被安广刺破了几处,伤口汩汩地往外冒着血,早已急红了眼,恨不得将面前之人生吞活剥。
见他们斗得正欢,宋慈赶紧趁乱扔了手中的铜盆,想要跑去看看那姓王的学生是不是还有气息,安盛平也担心着自己的小学弟,于是与宋慈一起绕过缠斗的安广与猛虎,一心想要先去救人。
谁知他俩这一行动,安广心系少主,不由得分了心。而那老虎仿佛看穿了安广的心思一般,居然侧了身,直接朝着宋慈和安盛平的方向跑去。
宋慈走在前面,迎面正撞上转身的猛虎,关键时刻,不知是出于本能,还是别的原因,安盛平竟然抢先一步,一把将宋慈拉到一边,护在胸前。
那老虎行动迅猛,利爪一挠,不偏不倚地抓上了安盛平的背脊,竟生生地在他背上撕下了几条血肉……
宋慈被他挡住,只感觉到迎面而来呼呼的风声和老虎口中的血腥之气。
宋慈被安盛平突如其来的一拽和老虎扑面而来的冲击惊得愣在了原地,待到他反应过来时,安盛平已经面朝宋慈,重重地倒在了他的脚下。
那老虎一击即中,又奋力朝前猛冲,眼瞅着就要扑向宋慈。
谁知就在这时,它却突然停在了半空。接着,老虎四分五裂地在宋慈面前被人撕成了碎片……
血雨之下,宋慈看到安广举剑站在自己面前,那斑斑的血水染红了他的衣衫,也映上了他的双眼。
如果安盛平死了,安广也不能活。
虽然早就知道少主的性格,但是安广怎么也想不到少主居然会为了救宋慈而不顾自己的性命。
要是少主真的死了,那在自行了断之前,他必定先杀了那个姓宋的替少主抵命!
讽刺的是,王生居然毫发无伤,只是被吓昏了而已。反倒是安盛平,为了救宋慈,硬生生地挨了那老虎一爪,导致失血过多,险些丧了命。
宋慈从不知道安广的武功这么好,也从不知道,安盛平竟是如此重情重义之人,居然会为了救他几乎搭上自己的性命。
有了这层关系,两人接触的机会便比旁人多了,而相互了解后才发现,在某些方面,他们居然惊人的相似。而这一动一静,一个外扬、一个内敛的性格更是互补,所以自然而然地两人便成了莫逆之交。
只是自那以后,安广却一直对宋慈抱有成见,是以每次见他,都绷着一张脸,颇让人有种哭笑不得的无奈。
“伯父的事,我都听说了,只苦了惠父兄……”
又添了一杯酒,安盛平的笑容之中似乎多了些惆怅。
年前,宋慈中了进士,原本要去出任浙江鄞县县尉,可眼瞅着调令到了,他的父亲却染上了重病,为了照顾年迈的父亲,他只能将到手的官职推了。
说到宋慈的父亲宋巩,也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他乃是广州节度推官,为官数十载,不知破了多少案子。宋慈一身验尸的好本领,便是从小耳濡目染,得到父亲真传,并在日后检验尸体的基础上,
结合对周边事物的观察,以及受害人背景的分析,才最终练成的。刚刚,借着准备酒席之时,徐延朔把今天发生在南市的李小莲
一案简单地跟安盛平描述了一下,安盛平便知道,这次请宋慈来帮忙是对的。
若说这世上当真有人能破女鬼挖心一案,此人必是宋慈无疑。
“我也只是尽为人子女的孝道罢了。”宋慈摆摆手,原本想要示意自己酒量不佳,真不能再饮了,可安盛平提起远在家乡的老父亲,又免不得勾起了几分牵挂,端起酒杯,浅酌了一口。
“那伯父现在身体如何?”安盛平见宋慈面露牵挂担忧之情,心里也不是滋味,毕竟如果不是为了他所托,宋慈也不会千里迢迢赶到湖南来帮他破案。
这一来一回,少则个把月,多则数月半载,也不知宋伯父会不会有什么危险。
“最近还算稳定,而且你是知道的,家父生平最看不得冤假错案,最在乎的,也都是百姓的安危疾苦,若是不尽快破了此案,受害人只会更多,他老人家知道了,也难安心静养。”说到这里,他眼中熠熠生辉,有种说不出的光芒,毕竟父亲如此胸怀大义,身为儿子,他是十分骄傲的,“信中你只说此类案件发生了两起,不知现在是第几起了?”
三个月前,也就是女鬼第一次挖心后,这案子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相反,很多村民只把这当作灵异事件,以讹传讹,闹得远近村落、镇子,都把这事儿当成了茶余饭后的一桩奇闻。
谁也没想到,接下来还会有第二起、第三起……
就连安盛平也是在这案子连着发生了第二起之后,才来关注,
自动领命来长乐乡调查此事。当时他一筹莫展,除了两具被人掏了心的死尸,以及县志里那寥寥几笔关于“方玉婷”的记录,其余什么线索都没有。
万般无奈下,他想起了宋慈。
两人虽分开有些年头了,但这些年来,却一直没有断了往来。包括书信,逢年过节的节礼,甚至每到一处,他们也会习惯性地为对方寄上手信,或是自己所记录的关于当地的风土人情、奇闻趣事。
所以,当安盛平到达长乐乡后,很快就给远在福建的宋慈写了信,讲述了这起当时还只有两位受害者的案件。
宋慈没有耽误,收到信件后,反复研读了许久,当晚彻夜未眠,第二日便安排好了家中的大小事宜,又亲笔给安盛平回了一封信,嘱咐家人帮忙寄出。
而信还未寄,他的人已经先行上了路。所以,安盛平才知道,他不日便会抵达。
信中,宋慈很有先见之明地指出,这案子之后肯定还会有受害者。而他之所以会在收到信件后的第二天便急着动身,就是为了想要在案件进一步恶化前,竭尽所能将它的伤害控制到最低。
安盛平无奈地笑笑:“什么都逃不过你的眼睛,你虽然人在福建,但却比我们这些身在其中的人看得还要明白。”
说到这里,他放下酒杯,看了看窗外渐渐深沉的天色。又快日落了,不知这太阳下山以后,那方玉婷会不会又从坟里钻出来,去抓哪家的小相公来吃。
“昨天刚死了第四个,这次死的是城南岳老板家的小儿子,他家是开当铺的,也算有些家底,据说那位岳小公子今年才二十出头,
风华正茂的年纪。”“尸首看过了吗?”
“看过了,和之前那三位差不多,都是被人开膛破肚,取了心去。”说到这里,安盛平眼前仿佛又出现了昨日才刚刚看过的,那位岳公子的面容,“人死了,脸上还带着笑,看起来,走的时候又好像没什么痛苦。”
宋慈蹙了眉,虽然早就猜到这案子不会就此结束,但想不到他一路上风餐露宿,却还是晚了一步!
才不过迟了两日,就这两日而已!
如若他能早一步到达,说不定这位岳公子……“最早那位是年初才刚刚考中了秀才,家境一般,年方十九的聂
公子。第二位是个买办,家中曾有过一房妻子,后来妻子因病故去,这是一位张姓汉子,时年二十有七。”
一路上,安盛平那封信已被宋慈翻来覆去看了不知多少遍,因此关于受害人以及那方玉婷的种种,宋慈早已烂熟于心。
“如今这第四位受害人姓岳,二十出头,家里是开当铺的……却不知,那第三个受害者又是什么背景?”
虽然这几人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相似之处,但和这三人相比,反倒是第三名受害者的情况更为特殊。
“这人年方三十,姓吴,单名一个晋字,”安盛平苦笑着道,“乃是这长乐乡县令唐松的师爷。”
师爷?
听他这么一说,宋慈这才想起,之前在李小莲家时,唐县令身边虽有小吏服侍,却并未看到什么师爷之类的人物。
如此说来,方玉婷也算是口味独特,不挑不拣,当真什么类型的心都能吃得下啊!
“既然是这长乐乡的师爷,那这位唐县令,想必也十分重视此案吧?”
“听说吴晋确实跟随他多年,只不过……”
说来奇怪,那日发现吴晋的尸首后,这唐县令哭天抹地,茶饭不思,看起来着实伤心,但不足两日,他便依旧花天酒地,似乎早就将旧部之死遗忘在了脑后。
见宋慈紧锁眉头沉默不语,安盛平突然想起了当年两人同窗时的情景。
那时候的宋慈也是如此,一旦遇上什么不解之谜,便会异常兴奋,竭尽全力也要将谜题破解。
和喜欢沉浸在自己世界中的宋慈不同,郡公之子的身份迫使安盛平注定要走上仕途。他不想步大哥、二哥的后尘,靠着父亲与家族的荣光上位。虽然他也渴望权力,但比起那些,他更希望可以靠自己的努力去攀登上高峰。
甚于兄长,甚至是父亲……
所以,在得知了这次的事件后,他才主动请缨。越是棘手的案子,越能施展才能。希望此案一了,自己能凭借能力,如父兄一般,在朝廷中拥有一席之地。
说来,能得知这桩离奇又引人关注的案子,还多亏了一个人。一个对于他和宋慈来说,都意义非凡的人。
想到这里,安盛平的目光不自禁地飘向了桌面。他虽比宋慈家境显赫,可却从未有过显摆阔绰之举。今天是为庆祝二人久别重逢,
他特地让厨房安排了一桌既有特色又隆重得体的饭菜,招待故友。扫过这满满一桌的美酒佳肴,安盛平的目光定定地落在一道看
似不太起眼的芙蓉莲子糕上。
那莲子糕是宋慈带来的,听说今日入城后,他并没有急着来见安盛平,反而绕了个远,去南城的望月楼,亲自买了两包莲子糕过来。
不过他既然买了两包,何故在这桌上的,却只有这么几块呢?安盛平有意逗弄他,拿起一块,也不相让,径自吃了起来。这
莲子糕的制作工艺十分烦琐,而且因为主料是莲子,所以只有正当季时才吃得到,虽然看似不起眼,却也十分金贵,每日限量,并不是什么人去了都能买到的。
梅花状的莲子糕,白白糯糯,上面还点缀着五个红点儿,看起来就像是花蕊一样,雅致得很。一口下去,软糯清甜,还带着丝丝莲子的清香,浓淡相宜,回味起来更是唇齿留香,让人一吃难忘。
“惠父兄好大的面子,那望月楼的芙蓉莲子糕可是每日限量的,有时候天不亮,队伍就排得老长了。我来这长乐乡这么久,也只吃过一次而已,还是卖了乖,才从人家手指缝儿里求过来的,哪像你,一来便带了两斤!”
说着,又故意瞥了瞥桌上已经被吃得所剩无几的莲子糕,狡黠道:“只是想不到多年不见,惠父兄竟也变得吝啬起来,明明买了两包,却只拿一包出来分享,这未免有些不地道吧?”
宋慈知他有意捉弄自己,这些年来,只要是和“那人”有关,他便总是以此来逗弄自己,久而久之,倒也惯了。
“既然爱吃,那便多吃些!”说着,宋慈又用筷子夹起一块放
到安盛平面前的碟中,“明明是给我写信说方玉婷那案子,结果还在结尾处写着南城望月楼的莲子糕有多美味,却因为不想给家丁们添麻烦,总也不好意思叫他们去排队,这信我一路上不知看了多少次,都快会背了,既然你不愿意别人受罪,那这个苦,便只有我来吃了。”
“再吃一块,不信堵不住你那张嘴!”安盛平不客气,几口吃完自己刚夹的那块,又把宋慈放到自己碟子里那块拿了起来,“再美味也只吃过一次,我能记得多少,还不是因为有人爱吃,你才特意绕了远去买的?总在我面前耍心思,却不见你在那人面前有这么机灵!”
说到底,这些年,要是宋慈真敢在那人面前有过一星半点的表示,两个人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而宋慈心里又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只是……时至今日,有些人,有些事错过了,怕是真的不能再挽回了。
这般想着,他转头望了望四周,这府邸虽不如郡公府辉煌气派,但却打理得规规矩矩,干干净净,倒也是她一贯的风格。
只是入府时,那牌匾上大大的“董”字却还是刺痛了他的眼。董府,她现在也该被人尊称一声“董夫人”才对。
一念至此,酒入愁肠,虽然喝得不多,却觉得胸口闷闷的,似乎有些醉了。
与此同时,后院西厢。
八仙桌上简简单单地摆着四菜一汤并一笼点心:糟溜鱼片、素烧二冬、清灼菜心、秘制板鸭、翡翠丝瓜汤和一笼白白糯糯的芙蓉
莲子糕。
桌旁立着两个二十上下、俏生生水灵灵的丫鬟,里屋的门旁还站着位五十开外、慈眉善目、一脸富态的老嬷嬷。
“小姐,该用饭了。”
“是吗?”因在厢房内读着一本诗集,她居然忘了时间,要不是映月刚刚过来掌灯,她都不知道已经这么晚了。
夏日里,日头长,光线还算充足,而且下午也没有像往常那样在后花园逛逛来打发时间,她用过午饭后,就一直埋头在屋里读书,倒也不觉得饿。没想到,已经到了这个时辰了。
日子,又这么过了一天。
将手边的书放下,敛了敛衣裳,她站起身,缓步朝着屋外走去。一件简简单单的藕粉色襦裙,上面配着件同色的织花短衫,青
丝云鬓,披散在肩头,因为今日没有外出,所以松松地绾了发髻。发角别着支金簪,上面是两只栩栩如生的彩蝶,好似在花间飞舞,共同环绕着一颗珍珠。倒是印证了那句“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耳畔一对水滴形的翠玉坠子,随着走动灵动轻摆,更衬得她花容月貌,温婉端庄。
“夫人,今儿个是用玫瑰还是用茉莉?”一旁穿着水绿色衣裙的小丫鬟低眉顺目道。
安雨柔朝她看了看,微微一笑:“茉莉吧。”她喜欢玫瑰的柔美,更爱茉莉的芬芳。
“是。”小丫鬟点头应着,回手拿起桌上一个白瓷小瓶,从里面夹出几朵白白净净的茉莉花苞,放进一旁早就备好的手盆里,然后
再倒上温水,将帕子浸在里面打湿了,轻轻拧干,毕恭毕敬地递了过来。
见她低着头,安雨柔有心跟她说不必如此拘谨,可又一想,这孩子心重,说多了怕她多想,只得笑了笑便罢了。
“小姐,您猜猜今天晚饭有什么!”
一个穿水蓝色罗裙的丫头做了个鬼脸,笑呵呵地问,眉眼间似乎还透着股挡不住的雀跃。她看起来比那绿裙小丫鬟长了几岁,性子开朗些,人也敢说话。
只是,为何这两人一个人称她为小姐,一个又叫她夫人呢?
原来,这水蓝色裙子的丫鬟叫映月,她和那位周嬷嬷都是安雨柔出嫁前便伺候在安雨柔身边的。周嬷嬷几乎是看着安雨柔长大的,而这映月是家生子,从八岁那年便跟着安雨柔,如今也有十三年了。
至于那绿裙子的淑香,却是回到董家老宅以后,去年年底才提拔上来的,跟了安雨柔还不到一年,所以总显得有些拘谨。
安雨柔今年二十六,是郡公三女,跟弟弟安盛平总被人唤作安四郎一样,安雨柔在家时,也总被父母兄长亲切地喊上一声“三娘”。
她十七岁那年,被父亲许配给了已故的护国将军董昭的二儿子董疏城。成亲前,她与董疏城曾有过两面之缘,也就是这两面,让他对她一见倾心,再见钟情。
他从小在军中长大,跟随着父兄一起习武练兵,性子原本极沉稳,不苟言笑,更不懂情为何物,一心为民为国,只想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在战场之上。直到见了她,才突然明白心动的感觉。
董疏城是不怕死的,父亲和大哥相继为国捐躯,虽有难过,但擦干眼泪,他还是那个屹立不倒的铁血男儿。可自从娶了安雨柔之
后,他却突然不想死了。
战场上,越是不怕死的人,越能活到最后。他心里有了牵挂,自然就有了弱点。
婚后第三年,番邦入侵,他率十二万大军将强敌抵挡在关外,血战几天几夜。
那场仗赢了,但他却再也没有回来。
他虽是军中统帅,却和战士们一起将热血洒遍了脚下的苍茫大地。岁月流转,黄沙覆盖了他的身躯,却掩埋不了安雨柔的丧夫之痛。
如果说成亲是奉了父母之命,但婚后三年,这个不苟言笑、不懂柔情,把全部心思都放在边关安全、百姓安危上的董疏城,却让安雨柔真的生出几丝真情来。
只是,这迟来的爱情刚刚萌芽,却又被他的死讯无情地扼杀了。如果说从未怨恨过,那是不可能的。
九年前,父母逼迫她嫁人时,她怨恨“那人”不言不语,不敢大胆一次,好不容易接受了现实,也磨合了脾气秉性,终于放下执念,放下对“那人”的思念,想要和自己的夫君好好过日子时,等着她的却又是这样一个结局。
她不知自己前世是不是造了什么孽,所以今生才要受到这样的报应。让她一生孤独,爱一次,却更伤一次……
“那人”起码还活着,她不求别的,只要知道他过得好,她就能安心了。可自己的夫君却死在了战场上,连尸首都没收回来,只建了座衣冠冢,就算圣上追封又有何意义。
她真正想要的,还不就是一人心,到白首。
原本,她是可以留在临安城的,那里有将军府,有郡公府,她想在哪里生活都可以。可是,她受不了睹物思人,更受不了娘亲每次见她都哭哭啼啼,说她命苦……所以两年前,她便回到了董疏城在湖南的老宅。
董家已经没人了,一门英烈,三代忠良,只剩下她。
只可惜,她没能在董疏城出征前,为董家留下一点血脉……
思绪拉回眼前,安雨柔将视线落到八仙桌上,今晚的菜肴都是她的口味,清清淡淡,最适合夏日。而且,她几乎一眼就注意到了那放在蒸笼里,刚热过,还冒着丝丝热气的芙蓉莲子糕。
“是四郎送来的?”
安雨柔微微一笑,眉梢眼角说不尽的温柔。她这个弟弟在家中排行最小,可比起两位哥哥来,反而跟她更亲近些,对她这个姐姐也是最好的。
“小姐猜对了一半,”映月狡黠,故意朝她挤挤眼睛,“虽然确实是四少爷命人送来的,但这东西却不是他自己去买的。”
自然不是他自己,他整日忙着那恼人的案子,哪有时间去外面排队?
“是安广?”
“不对!”
“那就是福顺了。”
安广虽是安盛平的贴身侍卫,但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四弟是不会让他去做的。所以福顺的可能性反而大些。
福顺跟着安盛平的时间也有三四年了,这孩子天生一副笑脸,嘴巴又甜,最主要的是,他为人处世相当成熟,路子也广,不管什
么事交给他,都能办得稳妥细致,也因为这样,从不收小厮的安盛平才破格抬举了他,让他跟在身边,帮忙打理一些琐事。
“也不对!”
见她猜不出,映月终于忍不住,转头看看周嬷嬷,一副迫不及待想要揭晓答案的样子。
周嬷嬷点点头,示意她可以如实说。
映月笑了,也不避讳淑香,回答道:“回小姐,今儿个宋公子来了,他来的时候特意提了两包莲子糕,听说是进城时,绕了远,去那望月楼买的。也是他运气好,今天下雨,居然没人排队,还富余两斤,所以他干脆全包圆了!”
她说得眉飞色舞,但听到别人耳中,却又是另一番景象。
周嬷嬷虽然早就知道了原委,但心里也是喜忧参半,小姐虽守寡多年,她盼着小姐能早日再找个好归宿,不要年纪轻轻的,就这样孤独终老。可另一方面,她对那人了解不多,只知道他与小姐曾有过一段情谊,但不清楚为何当年老爷要把小姐嫁出去,他却无动于衷。如今,时过境迁,小姐守了寡,他又会不会嫌弃小姐呢?
不过,凡事也要看小姐自己的意思,倘若小姐真的还放不下那人,就算撕破这张老脸,她也要去找那人问个明白!
淑香虽不知道这宋公子是谁,可见那映月姐姐开心的样子,也知道这位宋公子必定是夫人和安公子的旧识。她年纪轻,闹不懂这里面的关系,因此好奇多过于关心,倒也并没有过多地放在心上。
至于安雨柔……
心中五味杂陈,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了。
她从没想过此生还能再见他,虽然偶尔也会从四弟那里听到些
他的消息,但随着她嫁人后,重心慢慢转移,再加上那时夫君还在世,四弟也不好频繁地来见她,所以有些事,她也刻意让自己去忘了。
一直到几个月前,长乐乡发生了这件离奇的案子,她给父亲写了信,说明了其中的原委,父亲才派了四弟来调查。上个月,又来了位金刀名捕徐大人,说是要帮着四弟一起破案。
徐大人不是本家人,因此被安排住进了董家的别苑。
而四郎是她亲弟弟,又是郡公之子,旁人不敢说闲话,是以也没让他出去另找房子,直接搬进了董家老宅,和自己同住。
后来,四弟一日闲谈时告诉她,“那人... -->>
雨歇后,院落中的合欢花被雨水淋湿,抱作一团。从远处望去,就像是一片红色的小伞,凄凄然,又透着些许的可爱。
安盛平走到近处,看着那花,心里又想起了日前见到的血腥一幕。姓岳的公子被方玉婷拨开了大红的喜服,胸口又硬生生被掏了
一个血洞。
洞中没有心,可他死的时候,脸上却还带着笑。
那微微的笑容,最是情痴,也不知他生前到底见了什么,以至于死的时候仍旧那么幸福。
不知道,当他的心被那女鬼挖出来时,会不会感觉到痛?
他是方玉婷嫁的第四个丈夫,但是安盛平却可以肯定,他绝不会是最后一个。
昨日收到驿报,说是宋慈今日便可入城,但他从早上一直等到现在,却迟迟没能见到那熟悉的身影……
许是因为申时那场雨吧?
徐大人去南城接他,一直也没见回来,不知这两人现在见上面没有?
正想着,却见自己的贴身侍卫安广穿着一身劲衣,跨过月亮拱门,从前院走了过来。
安广从小受的是军事化训练,素来不苟言笑,但此刻脸上的表情却较之往常更加冰冷了几分,安盛平知道,这是他等的人到了。
“少主。”
安广只说了两个字,安盛平便笑了,朝他摆摆手,示意他随自己一起外出迎客。
董府大门外,一匹黑得发亮的高头大马缓缓而来,马上之人身材挺拔,一派威严,正是徐延朔是也。而他身后不远处,一个穿着粗布衣衫的小厮一手拎着包袱,一手牵着头神气十足的小毛驴紧随其后。
那毛驴上端坐着一人,虽然和骏马之上的徐延朔相比少了几分气派,但那似笑非笑的眼神却透着股难以言喻的灵动。那人朝着安盛平的方向挥了挥手,唇边带出一丝笑意,就仿佛是那微风拂过湖面时泛起的涟漪。
安盛平也笑了,拱手道:“惠父兄,久违了。”
宋慈一直觉得,安盛平是他认识的人当中最有趣的一个。
从少年时代起,他们便在一起读书,与一般的世家公子不同,这安盛平虽然贵为郡公之子,却并没有纨绔子弟的架子,反而多了三分潇洒,两分风流和五分的赤子之心。
安盛平曾经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一掷千金,只因为那人是个孝子,却在成亲前家遭突变,父母身染重病,为了救治双亲,那人几乎散尽家财,未婚妻却临阵悔婚!安盛平气不过那女人嫌贫爱富的嘴脸,便掏了一千两银子,替那个孝子买下了镇上最大的一间店铺,叫他以后可以好好生活。
安盛平也曾和一位同窗大打出手,险些被先生从学堂除了名,只因那同窗生性风流,拈花惹草,明明家有孕妻,还跑去外面调戏良家妇女,最后弄得妻子早产,那民家女也险些想不开去投了河……
但两人之所以会走得这么近,不仅仅因为志气相投,更主要的是,这安盛平还曾经救过宋慈的命。
那日学堂组织学生们踏青郊游,一行人三五成群,一路上走走停停,吟吟诗,做做对,倒也别有番情趣。谁知却突然从路旁蹿出一只吊睛白额的大虫,一下子就扑倒了一位姓王的学生。
那王生是班上年纪最小的,平日里深得学长们宠爱,但生死关头,却无一人敢上前相救。
宋慈胆子再大,也断不敢贸贸然上去与猛虎搏斗,但他曾听闻野兽都怕火光和吵闹,于是急中生智地抄起郊外野炊用的铜盆,又寻了根木棒,奋力敲打,企图将那猛虎吓走。
可谁承想,那老虎反而被彻底激怒了。盛怒之下,老虎竟然放下已经吓昏过去且不知死活的王生,转身朝着宋慈扑了过来。
当时,安盛平就站在宋慈身边。
他身为郡公之子,身旁总跟着个叫安广的护卫,那护卫与他年纪相当,但平时不苟言笑,也没人知道护卫的功夫有多了得,只当他是个陪读,从没有人把他放在心上。
如今那老虎威胁到了主人家的性命,安广面不改色地迎了上去。待到那老虎近了,他这才展开身形,右手自腰间一摸,竟然抽出了一把软剑。
直到此时,众人才知道安广平日里别在腰间的竟不是腰带,而是武器。
老虎凶猛异常,但安广几招过后,那老虎竟然挂了彩,身上被安广刺破了几处,伤口汩汩地往外冒着血,早已急红了眼,恨不得将面前之人生吞活剥。
见他们斗得正欢,宋慈赶紧趁乱扔了手中的铜盆,想要跑去看看那姓王的学生是不是还有气息,安盛平也担心着自己的小学弟,于是与宋慈一起绕过缠斗的安广与猛虎,一心想要先去救人。
谁知他俩这一行动,安广心系少主,不由得分了心。而那老虎仿佛看穿了安广的心思一般,居然侧了身,直接朝着宋慈和安盛平的方向跑去。
宋慈走在前面,迎面正撞上转身的猛虎,关键时刻,不知是出于本能,还是别的原因,安盛平竟然抢先一步,一把将宋慈拉到一边,护在胸前。
那老虎行动迅猛,利爪一挠,不偏不倚地抓上了安盛平的背脊,竟生生地在他背上撕下了几条血肉……
宋慈被他挡住,只感觉到迎面而来呼呼的风声和老虎口中的血腥之气。
宋慈被安盛平突如其来的一拽和老虎扑面而来的冲击惊得愣在了原地,待到他反应过来时,安盛平已经面朝宋慈,重重地倒在了他的脚下。
那老虎一击即中,又奋力朝前猛冲,眼瞅着就要扑向宋慈。
谁知就在这时,它却突然停在了半空。接着,老虎四分五裂地在宋慈面前被人撕成了碎片……
血雨之下,宋慈看到安广举剑站在自己面前,那斑斑的血水染红了他的衣衫,也映上了他的双眼。
如果安盛平死了,安广也不能活。
虽然早就知道少主的性格,但是安广怎么也想不到少主居然会为了救宋慈而不顾自己的性命。
要是少主真的死了,那在自行了断之前,他必定先杀了那个姓宋的替少主抵命!
讽刺的是,王生居然毫发无伤,只是被吓昏了而已。反倒是安盛平,为了救宋慈,硬生生地挨了那老虎一爪,导致失血过多,险些丧了命。
宋慈从不知道安广的武功这么好,也从不知道,安盛平竟是如此重情重义之人,居然会为了救他几乎搭上自己的性命。
有了这层关系,两人接触的机会便比旁人多了,而相互了解后才发现,在某些方面,他们居然惊人的相似。而这一动一静,一个外扬、一个内敛的性格更是互补,所以自然而然地两人便成了莫逆之交。
只是自那以后,安广却一直对宋慈抱有成见,是以每次见他,都绷着一张脸,颇让人有种哭笑不得的无奈。
“伯父的事,我都听说了,只苦了惠父兄……”
又添了一杯酒,安盛平的笑容之中似乎多了些惆怅。
年前,宋慈中了进士,原本要去出任浙江鄞县县尉,可眼瞅着调令到了,他的父亲却染上了重病,为了照顾年迈的父亲,他只能将到手的官职推了。
说到宋慈的父亲宋巩,也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他乃是广州节度推官,为官数十载,不知破了多少案子。宋慈一身验尸的好本领,便是从小耳濡目染,得到父亲真传,并在日后检验尸体的基础上,
结合对周边事物的观察,以及受害人背景的分析,才最终练成的。刚刚,借着准备酒席之时,徐延朔把今天发生在南市的李小莲
一案简单地跟安盛平描述了一下,安盛平便知道,这次请宋慈来帮忙是对的。
若说这世上当真有人能破女鬼挖心一案,此人必是宋慈无疑。
“我也只是尽为人子女的孝道罢了。”宋慈摆摆手,原本想要示意自己酒量不佳,真不能再饮了,可安盛平提起远在家乡的老父亲,又免不得勾起了几分牵挂,端起酒杯,浅酌了一口。
“那伯父现在身体如何?”安盛平见宋慈面露牵挂担忧之情,心里也不是滋味,毕竟如果不是为了他所托,宋慈也不会千里迢迢赶到湖南来帮他破案。
这一来一回,少则个把月,多则数月半载,也不知宋伯父会不会有什么危险。
“最近还算稳定,而且你是知道的,家父生平最看不得冤假错案,最在乎的,也都是百姓的安危疾苦,若是不尽快破了此案,受害人只会更多,他老人家知道了,也难安心静养。”说到这里,他眼中熠熠生辉,有种说不出的光芒,毕竟父亲如此胸怀大义,身为儿子,他是十分骄傲的,“信中你只说此类案件发生了两起,不知现在是第几起了?”
三个月前,也就是女鬼第一次挖心后,这案子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相反,很多村民只把这当作灵异事件,以讹传讹,闹得远近村落、镇子,都把这事儿当成了茶余饭后的一桩奇闻。
谁也没想到,接下来还会有第二起、第三起……
就连安盛平也是在这案子连着发生了第二起之后,才来关注,
自动领命来长乐乡调查此事。当时他一筹莫展,除了两具被人掏了心的死尸,以及县志里那寥寥几笔关于“方玉婷”的记录,其余什么线索都没有。
万般无奈下,他想起了宋慈。
两人虽分开有些年头了,但这些年来,却一直没有断了往来。包括书信,逢年过节的节礼,甚至每到一处,他们也会习惯性地为对方寄上手信,或是自己所记录的关于当地的风土人情、奇闻趣事。
所以,当安盛平到达长乐乡后,很快就给远在福建的宋慈写了信,讲述了这起当时还只有两位受害者的案件。
宋慈没有耽误,收到信件后,反复研读了许久,当晚彻夜未眠,第二日便安排好了家中的大小事宜,又亲笔给安盛平回了一封信,嘱咐家人帮忙寄出。
而信还未寄,他的人已经先行上了路。所以,安盛平才知道,他不日便会抵达。
信中,宋慈很有先见之明地指出,这案子之后肯定还会有受害者。而他之所以会在收到信件后的第二天便急着动身,就是为了想要在案件进一步恶化前,竭尽所能将它的伤害控制到最低。
安盛平无奈地笑笑:“什么都逃不过你的眼睛,你虽然人在福建,但却比我们这些身在其中的人看得还要明白。”
说到这里,他放下酒杯,看了看窗外渐渐深沉的天色。又快日落了,不知这太阳下山以后,那方玉婷会不会又从坟里钻出来,去抓哪家的小相公来吃。
“昨天刚死了第四个,这次死的是城南岳老板家的小儿子,他家是开当铺的,也算有些家底,据说那位岳小公子今年才二十出头,
风华正茂的年纪。”“尸首看过了吗?”
“看过了,和之前那三位差不多,都是被人开膛破肚,取了心去。”说到这里,安盛平眼前仿佛又出现了昨日才刚刚看过的,那位岳公子的面容,“人死了,脸上还带着笑,看起来,走的时候又好像没什么痛苦。”
宋慈蹙了眉,虽然早就猜到这案子不会就此结束,但想不到他一路上风餐露宿,却还是晚了一步!
才不过迟了两日,就这两日而已!
如若他能早一步到达,说不定这位岳公子……“最早那位是年初才刚刚考中了秀才,家境一般,年方十九的聂
公子。第二位是个买办,家中曾有过一房妻子,后来妻子因病故去,这是一位张姓汉子,时年二十有七。”
一路上,安盛平那封信已被宋慈翻来覆去看了不知多少遍,因此关于受害人以及那方玉婷的种种,宋慈早已烂熟于心。
“如今这第四位受害人姓岳,二十出头,家里是开当铺的……却不知,那第三个受害者又是什么背景?”
虽然这几人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相似之处,但和这三人相比,反倒是第三名受害者的情况更为特殊。
“这人年方三十,姓吴,单名一个晋字,”安盛平苦笑着道,“乃是这长乐乡县令唐松的师爷。”
师爷?
听他这么一说,宋慈这才想起,之前在李小莲家时,唐县令身边虽有小吏服侍,却并未看到什么师爷之类的人物。
如此说来,方玉婷也算是口味独特,不挑不拣,当真什么类型的心都能吃得下啊!
“既然是这长乐乡的师爷,那这位唐县令,想必也十分重视此案吧?”
“听说吴晋确实跟随他多年,只不过……”
说来奇怪,那日发现吴晋的尸首后,这唐县令哭天抹地,茶饭不思,看起来着实伤心,但不足两日,他便依旧花天酒地,似乎早就将旧部之死遗忘在了脑后。
见宋慈紧锁眉头沉默不语,安盛平突然想起了当年两人同窗时的情景。
那时候的宋慈也是如此,一旦遇上什么不解之谜,便会异常兴奋,竭尽全力也要将谜题破解。
和喜欢沉浸在自己世界中的宋慈不同,郡公之子的身份迫使安盛平注定要走上仕途。他不想步大哥、二哥的后尘,靠着父亲与家族的荣光上位。虽然他也渴望权力,但比起那些,他更希望可以靠自己的努力去攀登上高峰。
甚于兄长,甚至是父亲……
所以,在得知了这次的事件后,他才主动请缨。越是棘手的案子,越能施展才能。希望此案一了,自己能凭借能力,如父兄一般,在朝廷中拥有一席之地。
说来,能得知这桩离奇又引人关注的案子,还多亏了一个人。一个对于他和宋慈来说,都意义非凡的人。
想到这里,安盛平的目光不自禁地飘向了桌面。他虽比宋慈家境显赫,可却从未有过显摆阔绰之举。今天是为庆祝二人久别重逢,
他特地让厨房安排了一桌既有特色又隆重得体的饭菜,招待故友。扫过这满满一桌的美酒佳肴,安盛平的目光定定地落在一道看
似不太起眼的芙蓉莲子糕上。
那莲子糕是宋慈带来的,听说今日入城后,他并没有急着来见安盛平,反而绕了个远,去南城的望月楼,亲自买了两包莲子糕过来。
不过他既然买了两包,何故在这桌上的,却只有这么几块呢?安盛平有意逗弄他,拿起一块,也不相让,径自吃了起来。这
莲子糕的制作工艺十分烦琐,而且因为主料是莲子,所以只有正当季时才吃得到,虽然看似不起眼,却也十分金贵,每日限量,并不是什么人去了都能买到的。
梅花状的莲子糕,白白糯糯,上面还点缀着五个红点儿,看起来就像是花蕊一样,雅致得很。一口下去,软糯清甜,还带着丝丝莲子的清香,浓淡相宜,回味起来更是唇齿留香,让人一吃难忘。
“惠父兄好大的面子,那望月楼的芙蓉莲子糕可是每日限量的,有时候天不亮,队伍就排得老长了。我来这长乐乡这么久,也只吃过一次而已,还是卖了乖,才从人家手指缝儿里求过来的,哪像你,一来便带了两斤!”
说着,又故意瞥了瞥桌上已经被吃得所剩无几的莲子糕,狡黠道:“只是想不到多年不见,惠父兄竟也变得吝啬起来,明明买了两包,却只拿一包出来分享,这未免有些不地道吧?”
宋慈知他有意捉弄自己,这些年来,只要是和“那人”有关,他便总是以此来逗弄自己,久而久之,倒也惯了。
“既然爱吃,那便多吃些!”说着,宋慈又用筷子夹起一块放
到安盛平面前的碟中,“明明是给我写信说方玉婷那案子,结果还在结尾处写着南城望月楼的莲子糕有多美味,却因为不想给家丁们添麻烦,总也不好意思叫他们去排队,这信我一路上不知看了多少次,都快会背了,既然你不愿意别人受罪,那这个苦,便只有我来吃了。”
“再吃一块,不信堵不住你那张嘴!”安盛平不客气,几口吃完自己刚夹的那块,又把宋慈放到自己碟子里那块拿了起来,“再美味也只吃过一次,我能记得多少,还不是因为有人爱吃,你才特意绕了远去买的?总在我面前耍心思,却不见你在那人面前有这么机灵!”
说到底,这些年,要是宋慈真敢在那人面前有过一星半点的表示,两个人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而宋慈心里又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只是……时至今日,有些人,有些事错过了,怕是真的不能再挽回了。
这般想着,他转头望了望四周,这府邸虽不如郡公府辉煌气派,但却打理得规规矩矩,干干净净,倒也是她一贯的风格。
只是入府时,那牌匾上大大的“董”字却还是刺痛了他的眼。董府,她现在也该被人尊称一声“董夫人”才对。
一念至此,酒入愁肠,虽然喝得不多,却觉得胸口闷闷的,似乎有些醉了。
与此同时,后院西厢。
八仙桌上简简单单地摆着四菜一汤并一笼点心:糟溜鱼片、素烧二冬、清灼菜心、秘制板鸭、翡翠丝瓜汤和一笼白白糯糯的芙蓉
莲子糕。
桌旁立着两个二十上下、俏生生水灵灵的丫鬟,里屋的门旁还站着位五十开外、慈眉善目、一脸富态的老嬷嬷。
“小姐,该用饭了。”
“是吗?”因在厢房内读着一本诗集,她居然忘了时间,要不是映月刚刚过来掌灯,她都不知道已经这么晚了。
夏日里,日头长,光线还算充足,而且下午也没有像往常那样在后花园逛逛来打发时间,她用过午饭后,就一直埋头在屋里读书,倒也不觉得饿。没想到,已经到了这个时辰了。
日子,又这么过了一天。
将手边的书放下,敛了敛衣裳,她站起身,缓步朝着屋外走去。一件简简单单的藕粉色襦裙,上面配着件同色的织花短衫,青
丝云鬓,披散在肩头,因为今日没有外出,所以松松地绾了发髻。发角别着支金簪,上面是两只栩栩如生的彩蝶,好似在花间飞舞,共同环绕着一颗珍珠。倒是印证了那句“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耳畔一对水滴形的翠玉坠子,随着走动灵动轻摆,更衬得她花容月貌,温婉端庄。
“夫人,今儿个是用玫瑰还是用茉莉?”一旁穿着水绿色衣裙的小丫鬟低眉顺目道。
安雨柔朝她看了看,微微一笑:“茉莉吧。”她喜欢玫瑰的柔美,更爱茉莉的芬芳。
“是。”小丫鬟点头应着,回手拿起桌上一个白瓷小瓶,从里面夹出几朵白白净净的茉莉花苞,放进一旁早就备好的手盆里,然后
再倒上温水,将帕子浸在里面打湿了,轻轻拧干,毕恭毕敬地递了过来。
见她低着头,安雨柔有心跟她说不必如此拘谨,可又一想,这孩子心重,说多了怕她多想,只得笑了笑便罢了。
“小姐,您猜猜今天晚饭有什么!”
一个穿水蓝色罗裙的丫头做了个鬼脸,笑呵呵地问,眉眼间似乎还透着股挡不住的雀跃。她看起来比那绿裙小丫鬟长了几岁,性子开朗些,人也敢说话。
只是,为何这两人一个人称她为小姐,一个又叫她夫人呢?
原来,这水蓝色裙子的丫鬟叫映月,她和那位周嬷嬷都是安雨柔出嫁前便伺候在安雨柔身边的。周嬷嬷几乎是看着安雨柔长大的,而这映月是家生子,从八岁那年便跟着安雨柔,如今也有十三年了。
至于那绿裙子的淑香,却是回到董家老宅以后,去年年底才提拔上来的,跟了安雨柔还不到一年,所以总显得有些拘谨。
安雨柔今年二十六,是郡公三女,跟弟弟安盛平总被人唤作安四郎一样,安雨柔在家时,也总被父母兄长亲切地喊上一声“三娘”。
她十七岁那年,被父亲许配给了已故的护国将军董昭的二儿子董疏城。成亲前,她与董疏城曾有过两面之缘,也就是这两面,让他对她一见倾心,再见钟情。
他从小在军中长大,跟随着父兄一起习武练兵,性子原本极沉稳,不苟言笑,更不懂情为何物,一心为民为国,只想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在战场之上。直到见了她,才突然明白心动的感觉。
董疏城是不怕死的,父亲和大哥相继为国捐躯,虽有难过,但擦干眼泪,他还是那个屹立不倒的铁血男儿。可自从娶了安雨柔之
后,他却突然不想死了。
战场上,越是不怕死的人,越能活到最后。他心里有了牵挂,自然就有了弱点。
婚后第三年,番邦入侵,他率十二万大军将强敌抵挡在关外,血战几天几夜。
那场仗赢了,但他却再也没有回来。
他虽是军中统帅,却和战士们一起将热血洒遍了脚下的苍茫大地。岁月流转,黄沙覆盖了他的身躯,却掩埋不了安雨柔的丧夫之痛。
如果说成亲是奉了父母之命,但婚后三年,这个不苟言笑、不懂柔情,把全部心思都放在边关安全、百姓安危上的董疏城,却让安雨柔真的生出几丝真情来。
只是,这迟来的爱情刚刚萌芽,却又被他的死讯无情地扼杀了。如果说从未怨恨过,那是不可能的。
九年前,父母逼迫她嫁人时,她怨恨“那人”不言不语,不敢大胆一次,好不容易接受了现实,也磨合了脾气秉性,终于放下执念,放下对“那人”的思念,想要和自己的夫君好好过日子时,等着她的却又是这样一个结局。
她不知自己前世是不是造了什么孽,所以今生才要受到这样的报应。让她一生孤独,爱一次,却更伤一次……
“那人”起码还活着,她不求别的,只要知道他过得好,她就能安心了。可自己的夫君却死在了战场上,连尸首都没收回来,只建了座衣冠冢,就算圣上追封又有何意义。
她真正想要的,还不就是一人心,到白首。
原本,她是可以留在临安城的,那里有将军府,有郡公府,她想在哪里生活都可以。可是,她受不了睹物思人,更受不了娘亲每次见她都哭哭啼啼,说她命苦……所以两年前,她便回到了董疏城在湖南的老宅。
董家已经没人了,一门英烈,三代忠良,只剩下她。
只可惜,她没能在董疏城出征前,为董家留下一点血脉……
思绪拉回眼前,安雨柔将视线落到八仙桌上,今晚的菜肴都是她的口味,清清淡淡,最适合夏日。而且,她几乎一眼就注意到了那放在蒸笼里,刚热过,还冒着丝丝热气的芙蓉莲子糕。
“是四郎送来的?”
安雨柔微微一笑,眉梢眼角说不尽的温柔。她这个弟弟在家中排行最小,可比起两位哥哥来,反而跟她更亲近些,对她这个姐姐也是最好的。
“小姐猜对了一半,”映月狡黠,故意朝她挤挤眼睛,“虽然确实是四少爷命人送来的,但这东西却不是他自己去买的。”
自然不是他自己,他整日忙着那恼人的案子,哪有时间去外面排队?
“是安广?”
“不对!”
“那就是福顺了。”
安广虽是安盛平的贴身侍卫,但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四弟是不会让他去做的。所以福顺的可能性反而大些。
福顺跟着安盛平的时间也有三四年了,这孩子天生一副笑脸,嘴巴又甜,最主要的是,他为人处世相当成熟,路子也广,不管什
么事交给他,都能办得稳妥细致,也因为这样,从不收小厮的安盛平才破格抬举了他,让他跟在身边,帮忙打理一些琐事。
“也不对!”
见她猜不出,映月终于忍不住,转头看看周嬷嬷,一副迫不及待想要揭晓答案的样子。
周嬷嬷点点头,示意她可以如实说。
映月笑了,也不避讳淑香,回答道:“回小姐,今儿个宋公子来了,他来的时候特意提了两包莲子糕,听说是进城时,绕了远,去那望月楼买的。也是他运气好,今天下雨,居然没人排队,还富余两斤,所以他干脆全包圆了!”
她说得眉飞色舞,但听到别人耳中,却又是另一番景象。
周嬷嬷虽然早就知道了原委,但心里也是喜忧参半,小姐虽守寡多年,她盼着小姐能早日再找个好归宿,不要年纪轻轻的,就这样孤独终老。可另一方面,她对那人了解不多,只知道他与小姐曾有过一段情谊,但不清楚为何当年老爷要把小姐嫁出去,他却无动于衷。如今,时过境迁,小姐守了寡,他又会不会嫌弃小姐呢?
不过,凡事也要看小姐自己的意思,倘若小姐真的还放不下那人,就算撕破这张老脸,她也要去找那人问个明白!
淑香虽不知道这宋公子是谁,可见那映月姐姐开心的样子,也知道这位宋公子必定是夫人和安公子的旧识。她年纪轻,闹不懂这里面的关系,因此好奇多过于关心,倒也并没有过多地放在心上。
至于安雨柔……
心中五味杂陈,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了。
她从没想过此生还能再见他,虽然偶尔也会从四弟那里听到些
他的消息,但随着她嫁人后,重心慢慢转移,再加上那时夫君还在世,四弟也不好频繁地来见她,所以有些事,她也刻意让自己去忘了。
一直到几个月前,长乐乡发生了这件离奇的案子,她给父亲写了信,说明了其中的原委,父亲才派了四弟来调查。上个月,又来了位金刀名捕徐大人,说是要帮着四弟一起破案。
徐大人不是本家人,因此被安排住进了董家的别苑。
而四郎是她亲弟弟,又是郡公之子,旁人不敢说闲话,是以也没让他出去另找房子,直接搬进了董家老宅,和自己同住。
后来,四弟一日闲谈时告诉她,“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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