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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就是民间寻常的鸭子花吗?”晏经纬也跟着批评女儿,“现在的年轻人就是不踏实,只知道一味务虚。连起个名字都这么浮华。我前几天刚看见《蔺川日报》副刊上一篇小品文写的什么曼殊沙华,还寻思着这名字莫不杜撰出来的,结果一查资料,什么狗屁曼殊沙华,就是我们小时候看腻了的螳螂花。”
沈陆嘉笑道:“这花确实是鸢尾,香根鸢尾。”他倒不是存心替晏修明解围,只是一来不喜晏家夫妻这样急功近利的姿态,二来,也是最紧要的一点,因为这花是伍媚送来的,若是被形容的一文不值,怕会影响爷爷对伍媚的看法。
晏修明感激地看了他一眼,仍然不放弃刺探,“沈大哥,这个季节香根鸢尾可稀罕的紧,怕是要从外国空运的吧。”
“我朋友送的。”沈陆嘉不愿爷爷多想,敷衍道,“我也不大清楚。”
晏修明习惯性地微微低头,掩去了眼底的波澜,送这种花的…十有八/九怕是…女人吧。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我每次看见彼岸花和曼殊沙华就觉得很蛋疼。。。不就一石蒜吗,这么文艺到烂俗的名字,真的。。。很恶心。。。
☆、36杀人是我的职业
晚上,沈陆嘉在病房套间的床上,有些辗转难眠。
他的脑海里始终在回想着晏家人离去后爷爷和他说的那一席话。
“陆嘉,这个伍小姐,很好。”老人眼睛微眯,“我很欣赏这个丫头,但是我不赞成你们在一起。”
“你听我说完。看那个丫头的举止做派,谈吐见识,出身肯定不会差。你也看见晏家闺女了,虽然也是知进退明事理的孩子,但是格局,还是略逊一筹,在一束花上试探了半天,有些小家子气。何况她爹娘老子,今日的样子,实在难看了。”
“你小时候我就教育你,做人做事,无论输赢,起码姿势要漂亮。哪怕是吃饭,也要龙盘珠、凤点头。我看伍丫头,姿势上就十分漂亮。但是我担心的是,这个姑娘也就二十几岁,如此举重若轻,未免心眼儿也太多了些,只怕是个面团身子铁石心。有时候,人还是要有些缺憾才可爱,或者,才叫人放心。”
“你带她来看我,动的什么心思,我明白,她自然也懂。可是她的表现,既在意又随意,这其间的尺度把握,实在太好。”沈陆嘉清楚地记得爷爷说到这里便止住了,疲惫地闭上了眼睛,示意他去忙自己的事。
他不知道伍媚今日的做派使得年迈的老者想起了一个人来,一个他恨不得食肉寝皮的女人来。
叹了口气,沈陆嘉翻了个身,又想起在河内时,和伍媚同席而眠的情状。那女儿香就在自己的鼻端萦绕,身上不由起了几分燥热。翻来覆去里,沈陆嘉一夜,竟是…都没睡好。
于是第二日他去晟时,不明真相的岑彦看着老板眼眶下的阴影,心底暗暗咋舌,沈总昨夜定是…操劳…过度。
“沈总,要不要把咖啡换成参茶补补?”岑彦小意地建议道。
沈陆嘉险些被抿进唇的咖啡呛岔气。他面无表情地看一眼心腹:“岑特助,你是不是太闲了?“
岑彦缩缩脖子,乖乖回了自己的办公室,心底却想着,平日里向来龙精虎猛的沈总该不会如今旦旦而伐吧?如果是这样,伍总监真乃猛女也。可是沈总,有句古诗告诉我们,功夫太深,铁杵也会磨成针的。男人还是该惜情、惜精啊。岑彦本想再行进谏,可惜胆子不够肥,最终还是把到嘴的“忠告”咽了下去。
而公关部的办公室里,伍媚给手下的姑娘都带了礼物,礼物并不贵重,不外乎越南咖啡和芒果干一类的吃食,但是却哄得几个姑娘都是眉开眼笑。
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伍媚仔细地给自己桌上的那盆夹竹桃浇了点水,这是她今日上班路上买的。家里先前养的那一盆白色夹竹桃早已经被不二从露台上弄跌落下来,粉身碎骨了。可惜这花不够名贵,花市里鲜有人卖。今日恰好被她碰上,不得不说是一种缘分。
夹竹桃被种在一个朴素的青灰色瓦盆里,油绿的叶片里是浓红色的重瓣花朵,像绢纸做成的一般娇柔和美丽。但是没有几个人知道夹竹桃根茎叶花全身都是剧毒,干燥的夹竹桃3克便可以致人死亡。伍媚却毫无惧意地轻轻摸了摸油润的叶片,又碰了碰那繁复的花朵。她不仅知道眼前的植物全株有毒,甚至还非常清楚中毒后的反应——先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随后心律紊乱,然后再出现晕厥、抽搐、昏迷,最后痛苦地死于循环衰竭。因为对自己的记忆力很满意,伍媚嘴角浮出一个淡淡的微笑,然后才开始处理出差几日积压的工作。
还未有一个小时,桌上的内线电话就响了。电话那头前台小姐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压抑不住的激动,“伍总监,有个大帅哥手里捧着一大束玫瑰指明要见你。你快点下来。”
“好的,我知道了。谢谢你。”伍媚平和地应者,嘴角却高深莫测地翘起来,是一个讥诮的弧度。
夏商周,这么些年过去,你泡妞的水平竟然没有…半丝长进…
晟时大厅撒金黑色大理石地砖上站着一个高挑俊美的年轻男人,他穿着电子蓝的罗缎衬衣,外面是海军蓝的单粒扣戗驳领西服,□是同色系的西裤。黑色的系带皮鞋不染纤尘。只是,这样的商界精英手里却突兀地握着一大束火红的玫瑰花。一时间,偶尔进出的晟时员工们都诡异地看向这个似乎是来求爱的男人。只是出于晟时谨慎的企业文化,没有人去八卦些什么。只有和夏商周喝过酒的纪书楷觉得此人有些眼熟,这才回头又看了一眼。这一眼他认出了夏商周。
“夏行长,您怎么到晟时来了?”纪书呆扶了扶鼻梁上的酒瓶底。一脸的诧异。
伍媚恰好从电梯里出来。
“我等的人来了。纪经理,下次有机会找你喝酒。”夏商周拍拍纪书呆的肩膀,也没顾得上嫌弃对方肩膀上跃起的几点头皮屑,快步向伍媚迎上去。
纪书楷有些目瞪口呆地看着二人。这距离上次饭局才多久?伍总监居然都搭上夏行长了!这个公关总监简直应该改名为公交总监。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他愤愤地想道。
伍媚并没有接那束还滚着露水的玫瑰。她只是好整以暇地抱着两只手,懒洋洋地看着夏商周问道:“夏总这是做什么?”
这是夏商周在知道伍媚就是晏夷光之后,第一次正经见面。她脸上并无脂粉,只用口红勾勒出两瓣唇。然而这唇现在却微微吐露一线,似笑非笑地勾着。她穿着一条雪青闪蓝的及膝裙子,下摆还覆着一层黑色的蕾丝花边。这个鲜艳的色彩愈发衬得她小腿雪白。他恍惚间忆起,在之前他们的数次碰面里,大多数时候她都是穿着裙子的。而念书那会儿,她最不爱穿的就是裙子。因为一直跳芭蕾的关系,她对自己结实的小腿一直很介怀。可是如今,晏夷光壳子不再像晏夷光,名字也换成了伍媚,就连里子,他有些悲伤地发现,对面那个曾经和他耳鬓厮磨的小女人,他现在一点都看不明白。
“我想和你好好谈一谈。不管你是夷光,还是,伍媚。”夏商周怔怔地望着那个被他爱在心尖上四年,又藏在心底六年的女人。他爱了她整整十年,十年,人生又有多少个十年?
伍媚也盯住对面的夏商周,许久,才缓缓点了一下头。
夏商周抱着玫瑰走在前面,伍媚则始终落后他一步,两个人就这样奇怪地一前一后离开了晟时。
离晟时不远处有一间咖啡店,叫红磨坊。夏商周率先推门进去。伍媚则停下脚步,仰头看着那三个红色的字。
“没有法律。没有限制。只有一条规则:永远也别坠入爱河。”伍媚在心底念出同名电影里最著名的一句台词,然后低低地笑起来,只是这笑里却不由自主带着几分苦涩之意。他倒是选了个应景的地方。
两个人面对面坐了。夏商周要了一杯清咖,然后有些自嘲地一笑:“你自己点吧,我已经不知道你现在还是不是还爱喝手磨蓝山了。”
“拿铁,不要奶泡。”伍媚微笑着用语言告诉曾经的恋人她的答案。
“你变了很多。”夏商周笑得愈发勉强,“先前我都没有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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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就是民间寻常的鸭子花吗?”晏经纬也跟着批评女儿,“现在的年轻人就是不踏实,只知道一味务虚。连起个名字都这么浮华。我前几天刚看见《蔺川日报》副刊上一篇小品文写的什么曼殊沙华,还寻思着这名字莫不杜撰出来的,结果一查资料,什么狗屁曼殊沙华,就是我们小时候看腻了的螳螂花。”
沈陆嘉笑道:“这花确实是鸢尾,香根鸢尾。”他倒不是存心替晏修明解围,只是一来不喜晏家夫妻这样急功近利的姿态,二来,也是最紧要的一点,因为这花是伍媚送来的,若是被形容的一文不值,怕会影响爷爷对伍媚的看法。
晏修明感激地看了他一眼,仍然不放弃刺探,“沈大哥,这个季节香根鸢尾可稀罕的紧,怕是要从外国空运的吧。”
“我朋友送的。”沈陆嘉不愿爷爷多想,敷衍道,“我也不大清楚。”
晏修明习惯性地微微低头,掩去了眼底的波澜,送这种花的…十有八/九怕是…女人吧。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我每次看见彼岸花和曼殊沙华就觉得很蛋疼。。。不就一石蒜吗,这么文艺到烂俗的名字,真的。。。很恶心。。。
☆、36杀人是我的职业
晚上,沈陆嘉在病房套间的床上,有些辗转难眠。
他的脑海里始终在回想着晏家人离去后爷爷和他说的那一席话。
“陆嘉,这个伍小姐,很好。”老人眼睛微眯,“我很欣赏这个丫头,但是我不赞成你们在一起。”
“你听我说完。看那个丫头的举止做派,谈吐见识,出身肯定不会差。你也看见晏家闺女了,虽然也是知进退明事理的孩子,但是格局,还是略逊一筹,在一束花上试探了半天,有些小家子气。何况她爹娘老子,今日的样子,实在难看了。”
“你小时候我就教育你,做人做事,无论输赢,起码姿势要漂亮。哪怕是吃饭,也要龙盘珠、凤点头。我看伍丫头,姿势上就十分漂亮。但是我担心的是,这个姑娘也就二十几岁,如此举重若轻,未免心眼儿也太多了些,只怕是个面团身子铁石心。有时候,人还是要有些缺憾才可爱,或者,才叫人放心。”
“你带她来看我,动的什么心思,我明白,她自然也懂。可是她的表现,既在意又随意,这其间的尺度把握,实在太好。”沈陆嘉清楚地记得爷爷说到这里便止住了,疲惫地闭上了眼睛,示意他去忙自己的事。
他不知道伍媚今日的做派使得年迈的老者想起了一个人来,一个他恨不得食肉寝皮的女人来。
叹了口气,沈陆嘉翻了个身,又想起在河内时,和伍媚同席而眠的情状。那女儿香就在自己的鼻端萦绕,身上不由起了几分燥热。翻来覆去里,沈陆嘉一夜,竟是…都没睡好。
于是第二日他去晟时,不明真相的岑彦看着老板眼眶下的阴影,心底暗暗咋舌,沈总昨夜定是…操劳…过度。
“沈总,要不要把咖啡换成参茶补补?”岑彦小意地建议道。
沈陆嘉险些被抿进唇的咖啡呛岔气。他面无表情地看一眼心腹:“岑特助,你是不是太闲了?“
岑彦缩缩脖子,乖乖回了自己的办公室,心底却想着,平日里向来龙精虎猛的沈总该不会如今旦旦而伐吧?如果是这样,伍总监真乃猛女也。可是沈总,有句古诗告诉我们,功夫太深,铁杵也会磨成针的。男人还是该惜情、惜精啊。岑彦本想再行进谏,可惜胆子不够肥,最终还是把到嘴的“忠告”咽了下去。
而公关部的办公室里,伍媚给手下的姑娘都带了礼物,礼物并不贵重,不外乎越南咖啡和芒果干一类的吃食,但是却哄得几个姑娘都是眉开眼笑。
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伍媚仔细地给自己桌上的那盆夹竹桃浇了点水,这是她今日上班路上买的。家里先前养的那一盆白色夹竹桃早已经被不二从露台上弄跌落下来,粉身碎骨了。可惜这花不够名贵,花市里鲜有人卖。今日恰好被她碰上,不得不说是一种缘分。
夹竹桃被种在一个朴素的青灰色瓦盆里,油绿的叶片里是浓红色的重瓣花朵,像绢纸做成的一般娇柔和美丽。但是没有几个人知道夹竹桃根茎叶花全身都是剧毒,干燥的夹竹桃3克便可以致人死亡。伍媚却毫无惧意地轻轻摸了摸油润的叶片,又碰了碰那繁复的花朵。她不仅知道眼前的植物全株有毒,甚至还非常清楚中毒后的反应——先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随后心律紊乱,然后再出现晕厥、抽搐、昏迷,最后痛苦地死于循环衰竭。因为对自己的记忆力很满意,伍媚嘴角浮出一个淡淡的微笑,然后才开始处理出差几日积压的工作。
还未有一个小时,桌上的内线电话就响了。电话那头前台小姐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压抑不住的激动,“伍总监,有个大帅哥手里捧着一大束玫瑰指明要见你。你快点下来。”
“好的,我知道了。谢谢你。”伍媚平和地应者,嘴角却高深莫测地翘起来,是一个讥诮的弧度。
夏商周,这么些年过去,你泡妞的水平竟然没有…半丝长进…
晟时大厅撒金黑色大理石地砖上站着一个高挑俊美的年轻男人,他穿着电子蓝的罗缎衬衣,外面是海军蓝的单粒扣戗驳领西服,□是同色系的西裤。黑色的系带皮鞋不染纤尘。只是,这样的商界精英手里却突兀地握着一大束火红的玫瑰花。一时间,偶尔进出的晟时员工们都诡异地看向这个似乎是来求爱的男人。只是出于晟时谨慎的企业文化,没有人去八卦些什么。只有和夏商周喝过酒的纪书楷觉得此人有些眼熟,这才回头又看了一眼。这一眼他认出了夏商周。
“夏行长,您怎么到晟时来了?”纪书呆扶了扶鼻梁上的酒瓶底。一脸的诧异。
伍媚恰好从电梯里出来。
“我等的人来了。纪经理,下次有机会找你喝酒。”夏商周拍拍纪书呆的肩膀,也没顾得上嫌弃对方肩膀上跃起的几点头皮屑,快步向伍媚迎上去。
纪书楷有些目瞪口呆地看着二人。这距离上次饭局才多久?伍总监居然都搭上夏行长了!这个公关总监简直应该改名为公交总监。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他愤愤地想道。
伍媚并没有接那束还滚着露水的玫瑰。她只是好整以暇地抱着两只手,懒洋洋地看着夏商周问道:“夏总这是做什么?”
这是夏商周在知道伍媚就是晏夷光之后,第一次正经见面。她脸上并无脂粉,只用口红勾勒出两瓣唇。然而这唇现在却微微吐露一线,似笑非笑地勾着。她穿着一条雪青闪蓝的及膝裙子,下摆还覆着一层黑色的蕾丝花边。这个鲜艳的色彩愈发衬得她小腿雪白。他恍惚间忆起,在之前他们的数次碰面里,大多数时候她都是穿着裙子的。而念书那会儿,她最不爱穿的就是裙子。因为一直跳芭蕾的关系,她对自己结实的小腿一直很介怀。可是如今,晏夷光壳子不再像晏夷光,名字也换成了伍媚,就连里子,他有些悲伤地发现,对面那个曾经和他耳鬓厮磨的小女人,他现在一点都看不明白。
“我想和你好好谈一谈。不管你是夷光,还是,伍媚。”夏商周怔怔地望着那个被他爱在心尖上四年,又藏在心底六年的女人。他爱了她整整十年,十年,人生又有多少个十年?
伍媚也盯住对面的夏商周,许久,才缓缓点了一下头。
夏商周抱着玫瑰走在前面,伍媚则始终落后他一步,两个人就这样奇怪地一前一后离开了晟时。
离晟时不远处有一间咖啡店,叫红磨坊。夏商周率先推门进去。伍媚则停下脚步,仰头看着那三个红色的字。
“没有法律。没有限制。只有一条规则:永远也别坠入爱河。”伍媚在心底念出同名电影里最著名的一句台词,然后低低地笑起来,只是这笑里却不由自主带着几分苦涩之意。他倒是选了个应景的地方。
两个人面对面坐了。夏商周要了一杯清咖,然后有些自嘲地一笑:“你自己点吧,我已经不知道你现在还是不是还爱喝手磨蓝山了。”
“拿铁,不要奶泡。”伍媚微笑着用语言告诉曾经的恋人她的答案。
“你变了很多。”夏商周笑得愈发勉强,“先前我都没有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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