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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方卿来说,本来是个心结,可后来,随着她的强盛,脑子里盘算的事情越来越多,这心结反而越来越少。以至于,能撼动她的东西,也越来越少了。才让这个本来算是庞大的心结,也被时间和尘世磨得,支离破碎,无关紧要了。
现实就是有这种魔力,很好,也很残忍。
那位老人那时第一次来,满心欢喜的以为能见到自己从未见过面的孙子,还为孤儿院的孩子们,带来了很多吃穿和书本。但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他并没有接走他的孙子。至于为什么,方青不知道,也没必要知道,因为之后发生的事,能很好的解释出这个疑问。
当天晚上,果汁喝多了的方青,起夜的时候,路过一间一直锁起来的储藏室的时候,从没有关严的门缝中间,本事好奇最后却惊吓的看见,那个背上有叶子胎记的男孩子,被方妈妈用抹布堵着嘴,捆了好几遭,然后方妈妈就用烧红的铁铲子,烙烂了他背上的那块胎记。方青咬着手,才没让自己叫出来,但是在之后的人生里,方卿曾不止一次的自问,如果那时叫出来了,那自己和那个男孩的人生,是不是就会是另一番光景呢?
第二天,方青的下铺,空了。所有人都在说,他偷了东西,逃跑了。方青笑的没心没肺,好似他根本就不曾存在过,但是那一天,她没吃一点东西,没看方妈妈一眼。也就是从那天开始,让方卿明白了她人生信条的第一件事,表情,好像是一种可以骗人的东西。
没多久,那个老人再一次兴高采烈的来了。也是兴高采烈的走了,接走了方妈妈的儿子——他的孙子。方卿还记得他那时的笑容,还有裹在皱纹里的眼泪。最后,方妈妈也被当做保姆的,一起带走了。理由是她照顾那个孙子照顾的特别好,那个孙子离不开他,那个孙子
所有人又在说,这方阿姨的儿子,原来不是亲生的啊?方阿姨真是个好人啊,那个野孩子当亲生的养可,话说,以前也没见过她儿子后背有那么大的一块疤啊
那天之后,方青就成了孤儿院里,那个笑的最美,得到奖励最多的小姑娘,甚至比以前更多。
方卿面目模糊的一笑,但是谁又知道,那时的自己,到底枯萎到了什么地步。要不是想活着,好好活着,自己又怎么还会笑的出来。
就好比现在,方卿也是笑不出来了。因为她被方阿姨拉住,又因为她的挣扎,从袖子里掉出了一块手帕。
那块手帕上,用毛笔写着“请好心人收养这个孩子。”笔迹就像个刚会写字的人,可字体大的,周围人都看得见。包括这个方阿姨。
在这方阿姨貌似惊喜的笑脸里,方卿一口咬住她的手,然后趁机扭头就跑。捡人多的,路弯的地方跑。身后的呼喊在淡去,可方卿心里的凝重,却在加深。
跑动下,在右手的疼痛中,方卿明白了很多事。
第一件,她是活人。不过是变小了。
第二件,真的是重来了。时间真的倒退了。
第三件,原来她就是这么被遗弃又被带进孤儿院的。
最后一件,她不要重来。
在地球上,如果有十块陆地,方卿应该去过七块。如果有十种食物,方卿就是吃过八块半的那个。再如果有十种珠宝十种衣料,那她就是全部都拥有过的那个。是的,在她不算长的三十年的人生中,她其实过的很充实。
十五岁大学毕业,出国,二十岁归国,顺风顺水的打拼了几年,在有了点威名之后,又很顺利的入主父亲的公司,开始展开属于她的——女魔头的雄图大业。而这个顺利背后,只有方卿自己知道,她做过什么吧。从四岁开始,她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有目的的。方卿长想,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句话,要是放在孤儿身上,就应该是没家的孩子熟的早吧。
活着,不挣扎,就不会聪明起来。
无利而不往,是方卿的人生座右铭和行事原则。
为了吃得好,穿得好,她会把自己不爱吃的,扔在别的孩子脚下,然后举报这孩子浪费食物,最后,那个孩子的零食,就会属于她这个正义的好孩子。为了一个好学的名声,她把别人写好的作业烧掉,只留下写的特别差的,衬托出了她天才的名声。为了能提前上学,她接近小学校长的小儿子,让他离不开自己,顺利的入了学。为了奖学金和保送,她设计一位国学大师收她当徒弟,抬高了身价的同时,还私藏了大师很多的字画,偷着拿出去卖掉,这样一来,名利双收了——她有了可以挥霍和招揽同学的本钱。
这... -->>
这对方卿来说,本来是个心结,可后来,随着她的强盛,脑子里盘算的事情越来越多,这心结反而越来越少。以至于,能撼动她的东西,也越来越少了。才让这个本来算是庞大的心结,也被时间和尘世磨得,支离破碎,无关紧要了。
现实就是有这种魔力,很好,也很残忍。
那位老人那时第一次来,满心欢喜的以为能见到自己从未见过面的孙子,还为孤儿院的孩子们,带来了很多吃穿和书本。但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他并没有接走他的孙子。至于为什么,方青不知道,也没必要知道,因为之后发生的事,能很好的解释出这个疑问。
当天晚上,果汁喝多了的方青,起夜的时候,路过一间一直锁起来的储藏室的时候,从没有关严的门缝中间,本事好奇最后却惊吓的看见,那个背上有叶子胎记的男孩子,被方妈妈用抹布堵着嘴,捆了好几遭,然后方妈妈就用烧红的铁铲子,烙烂了他背上的那块胎记。方青咬着手,才没让自己叫出来,但是在之后的人生里,方卿曾不止一次的自问,如果那时叫出来了,那自己和那个男孩的人生,是不是就会是另一番光景呢?
第二天,方青的下铺,空了。所有人都在说,他偷了东西,逃跑了。方青笑的没心没肺,好似他根本就不曾存在过,但是那一天,她没吃一点东西,没看方妈妈一眼。也就是从那天开始,让方卿明白了她人生信条的第一件事,表情,好像是一种可以骗人的东西。
没多久,那个老人再一次兴高采烈的来了。也是兴高采烈的走了,接走了方妈妈的儿子——他的孙子。方卿还记得他那时的笑容,还有裹在皱纹里的眼泪。最后,方妈妈也被当做保姆的,一起带走了。理由是她照顾那个孙子照顾的特别好,那个孙子离不开他,那个孙子
所有人又在说,这方阿姨的儿子,原来不是亲生的啊?方阿姨真是个好人啊,那个野孩子当亲生的养可,话说,以前也没见过她儿子后背有那么大的一块疤啊
那天之后,方青就成了孤儿院里,那个笑的最美,得到奖励最多的小姑娘,甚至比以前更多。
方卿面目模糊的一笑,但是谁又知道,那时的自己,到底枯萎到了什么地步。要不是想活着,好好活着,自己又怎么还会笑的出来。
就好比现在,方卿也是笑不出来了。因为她被方阿姨拉住,又因为她的挣扎,从袖子里掉出了一块手帕。
那块手帕上,用毛笔写着“请好心人收养这个孩子。”笔迹就像个刚会写字的人,可字体大的,周围人都看得见。包括这个方阿姨。
在这方阿姨貌似惊喜的笑脸里,方卿一口咬住她的手,然后趁机扭头就跑。捡人多的,路弯的地方跑。身后的呼喊在淡去,可方卿心里的凝重,却在加深。
跑动下,在右手的疼痛中,方卿明白了很多事。
第一件,她是活人。不过是变小了。
第二件,真的是重来了。时间真的倒退了。
第三件,原来她就是这么被遗弃又被带进孤儿院的。
最后一件,她不要重来。
在地球上,如果有十块陆地,方卿应该去过七块。如果有十种食物,方卿就是吃过八块半的那个。再如果有十种珠宝十种衣料,那她就是全部都拥有过的那个。是的,在她不算长的三十年的人生中,她其实过的很充实。
十五岁大学毕业,出国,二十岁归国,顺风顺水的打拼了几年,在有了点威名之后,又很顺利的入主父亲的公司,开始展开属于她的——女魔头的雄图大业。而这个顺利背后,只有方卿自己知道,她做过什么吧。从四岁开始,她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有目的的。方卿长想,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句话,要是放在孤儿身上,就应该是没家的孩子熟的早吧。
活着,不挣扎,就不会聪明起来。
无利而不往,是方卿的人生座右铭和行事原则。
为了吃得好,穿得好,她会把自己不爱吃的,扔在别的孩子脚下,然后举报这孩子浪费食物,最后,那个孩子的零食,就会属于她这个正义的好孩子。为了一个好学的名声,她把别人写好的作业烧掉,只留下写的特别差的,衬托出了她天才的名声。为了能提前上学,她接近小学校长的小儿子,让他离不开自己,顺利的入了学。为了奖学金和保送,她设计一位国学大师收她当徒弟,抬高了身价的同时,还私藏了大师很多的字画,偷着拿出去卖掉,这样一来,名利双收了——她有了可以挥霍和招揽同学的本钱。
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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