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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定会被这个家伙捶几下,叶宛心想。
结果那个家伙平静了一会儿气息之后,只是垂下眸子,轻轻拉起叶宛的手。
小齐王握住叶宛的手,冲他憨憨的说:“摸一下,就不疼了。”
看样子是想把叶宛的手放在那个凸起的包上。
小齐王握了一会,看叶宛没反应,就又不好意思的把他的手放开了。
叶宛心里琢磨,打就打了,为了防止他去父亲面前告状,勉为其难的摸一下吧。
就摸一下。
他踮起脚尖,伸出小手摸了一下小齐头顶那个凸起的包,那个包感觉烫烫的。
小齐王疼的发出斯哈斯哈的声音。
叶宛心里不免生了愧疚,吞吐了半天,说了一句:“府里面有药房,要不咱还是去抹点药吧。”
“不用,这点小伤不算什么。”小齐王的语气很笃定,还呲呲的笑着。
“笑个屁,真像个面饼。”叶宛心里说。
打那以后小齐王再上高,叶宛就在底下眼巴巴的望着,也没有再丢枣糖打他。
这件事到现在已经过了好几年,但是一提起小齐王,叶宛依然记得他笑着拉起他的手,露出两颗小虎牙的样子。
小齐王一直到父亲述职完毕,离开的时候来道别,叶宛记得他头顶的包才刚刚消下去,留下了一块红色的印记。
现在叶宛成了没了庇护的孤家寡人,不知道这个家伙会把当年的枣糖之仇都报回来。
一定会的,叶宛猜想。
叶宛抱着小猫,下巴在它头顶蹭了蹭:“到了那边也许会更坏,罗刹你要是同意我去的话,你就摆摆尾巴。”
猫咪像听得懂人语一样,抬头用澄澈的眸子看着叶宛,尾巴果真就动了一动。
“好吧。”叶宛服了气,抱着罗刹离开了园子。
罗刹是一只橘色花猫,刚生下来还是小奶猫的时候就抱了来,给叶宛作伴已经有好几年的时间。
这猫随了主人的性子,性格中有一种隐忍的狠,在成国公府中,白兰氏偶尔来找叶宛,罗刹就站在高处去抓白兰氏的头发。
有罗刹在,白兰氏来的时候规规矩矩的发髻,走的时候必然要被它抓得乱蓬蓬。
白兰氏,原姓“波利安菲亚”,祖上来自罗斯国,是叶宛的婶娘。
由于她名字一长串,足足有二十个字左右,够念个半天,叶宛的二叔叶增寿嫌麻烦,就直接称其为白兰氏。
叶增寿兄弟三人,幼弟早夭,兄长叶维志是前任成国公,也就是叶宛的父亲,去世已经三年有余。
叶维志膝下荒凉,只有叶宛这一个儿子,父亲去世后,叶宛无所依靠,只能寄居在叶增寿府上。
白兰氏是叶宛名义上的婶娘,之所以是名义上的,是因为叶增寿极其喜欢拈花惹草,叶宛婶娘众多,但是白兰氏是始终居于首位,屹立不倒的那一个。
白兰氏虽是异国人,但是汉话说的极其顺溜。
偶尔的她会找叶宛来玩,但是叶宛并不愿意和她交心。
这会儿叶宛正躺在摇椅上假寐。
白兰氏轻摇罗扇,娉娉婷婷的走过来,在扇子后面时不时看着叶宛的脸。
这几年家中变迁,叶宛看尽人情冷暖,他已经习惯有什么烦心事就去睡觉,一觉解千愁,梦里什么都有,睡醒了什么都忘了。
一日三餐吃的顺心,有耐读的话本看,有两三好友,叶宛就知足且逍遥。
在斐朝,话本是大热的行当,普通的百姓没有太多的娱乐,就喜爱在闲暇时间读上三两页话本打发时间。
话本是他好友金则钰写的,不用花银子买。
其实这些署名金则钰的话本拿出来,其中有一部分的精华的章节都是叶宛代笔。
两人合作,金则钰只要把场面铺足了,叶宛写华彩章节就好。
叶宛和金则钰经常玩的游戏是,叶宛随便把新出炉的一个词用墨挡上,变成口口口口,金则钰去添上,保准和叶宛想的是一个词。
话本的收入,金则钰留了一部分玩乐,其余的大部分都给了叶宛。
所以叶宛手里的银票一大把,只是不显山不露水。
他在众人以为的迷蒙表象中,过着逍遥恣意的生活。
白天睡的时间长,其实是因为晚上在坊间玩的太久。
斐朝都城洛安,城中有一百零八个坊,有的是玩乐的地方。
叶宛在其间流连忘返。
虽然深夜出去游玩的事情,成国公府里的人并不知晓,但是叶宛成日里大睡特睡,久而久之就有了一个不学无术的名声。
等到白兰氏到了近前,叶宛才懒洋洋起身,深施一礼:“白兰婶娘。”
这个小子偏偏发明了这样一个称呼,听着不伦不类,却挑不出毛病。
白兰氏莞尔一笑,扇子扇的飞快,说话还带着番邦口音:“叫婶娘就好了。”
她的目光在叶宛脸上停了一瞬,她由衷赞叹这个侄子不但五官出奇的俊美,皮肤也那么莹润,她白兰氏见过了这么多场面,可是从没见过这么俊雅的人。
白兰氏看久了心里轻哼了一声,想着这样一副好容颜却是连书也不读,看来老天就不会让人太过完美。
叶宛向着白兰氏施了一礼,瞅着她向院子里的聘礼看了一眼。
看见她的眼神,叶宛心神领会:“齐王的聘礼太过繁复,要不,白兰婶娘帮我整理一下?”
“听说齐地多有盛产,但是齐王府上下都是武人,也不一定有什么好玩意。”
白兰氏这女子惯常把正话反着说。
但是叶宛也不是吃素的,想当年他一个刚刚及笄的小孩子,任叶增寿把父亲留下来的宅子翻了个遍,也没搜刮出多少金银。
老小子早就帮小小子把东西藏好了。
藏好归藏好,但是对于聘礼,叶宛就喜欢古玩字画什么的,珠宝那些他看也不看。
齐王的礼他早就看过了,字画还算入眼,大概这个齐王也知道他的爱好。
他早就把那些字画妥善放好,只留下些剩不太入眼的珠宝留着打发人。
“朝廷真是闲得很,只是一个成亲弄得还怪不一样,不知道以为我去了别国。”叶宛看她不走,又嘟囔了两句。
叶宛有时候语出惊人,不管是谁都会被他编排两句不好听的话。
白兰氏听的惊悚,圆润的脸蛋跟着一哆嗦:“贤侄可不能这么说,齐王至今还有亲眷在别国为王,按理说也算外族。”
怕听到什么不该听的,白兰氏赶紧拿着几样她认为像样的珠宝要走,她也是着急赶回去看大热的话本,却全然不知道话本是他侄子写的。
“年纪轻轻还是要多动弹动弹,不要太过于贪睡。”白兰氏临走还不忘充长辈叮嘱。
叶宛眯着眼睛,睡意勃发:“谢白兰婶娘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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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会被这个家伙捶几下,叶宛心想。
结果那个家伙平静了一会儿气息之后,只是垂下眸子,轻轻拉起叶宛的手。
小齐王握住叶宛的手,冲他憨憨的说:“摸一下,就不疼了。”
看样子是想把叶宛的手放在那个凸起的包上。
小齐王握了一会,看叶宛没反应,就又不好意思的把他的手放开了。
叶宛心里琢磨,打就打了,为了防止他去父亲面前告状,勉为其难的摸一下吧。
就摸一下。
他踮起脚尖,伸出小手摸了一下小齐头顶那个凸起的包,那个包感觉烫烫的。
小齐王疼的发出斯哈斯哈的声音。
叶宛心里不免生了愧疚,吞吐了半天,说了一句:“府里面有药房,要不咱还是去抹点药吧。”
“不用,这点小伤不算什么。”小齐王的语气很笃定,还呲呲的笑着。
“笑个屁,真像个面饼。”叶宛心里说。
打那以后小齐王再上高,叶宛就在底下眼巴巴的望着,也没有再丢枣糖打他。
这件事到现在已经过了好几年,但是一提起小齐王,叶宛依然记得他笑着拉起他的手,露出两颗小虎牙的样子。
小齐王一直到父亲述职完毕,离开的时候来道别,叶宛记得他头顶的包才刚刚消下去,留下了一块红色的印记。
现在叶宛成了没了庇护的孤家寡人,不知道这个家伙会把当年的枣糖之仇都报回来。
一定会的,叶宛猜想。
叶宛抱着小猫,下巴在它头顶蹭了蹭:“到了那边也许会更坏,罗刹你要是同意我去的话,你就摆摆尾巴。”
猫咪像听得懂人语一样,抬头用澄澈的眸子看着叶宛,尾巴果真就动了一动。
“好吧。”叶宛服了气,抱着罗刹离开了园子。
罗刹是一只橘色花猫,刚生下来还是小奶猫的时候就抱了来,给叶宛作伴已经有好几年的时间。
这猫随了主人的性子,性格中有一种隐忍的狠,在成国公府中,白兰氏偶尔来找叶宛,罗刹就站在高处去抓白兰氏的头发。
有罗刹在,白兰氏来的时候规规矩矩的发髻,走的时候必然要被它抓得乱蓬蓬。
白兰氏,原姓“波利安菲亚”,祖上来自罗斯国,是叶宛的婶娘。
由于她名字一长串,足足有二十个字左右,够念个半天,叶宛的二叔叶增寿嫌麻烦,就直接称其为白兰氏。
叶增寿兄弟三人,幼弟早夭,兄长叶维志是前任成国公,也就是叶宛的父亲,去世已经三年有余。
叶维志膝下荒凉,只有叶宛这一个儿子,父亲去世后,叶宛无所依靠,只能寄居在叶增寿府上。
白兰氏是叶宛名义上的婶娘,之所以是名义上的,是因为叶增寿极其喜欢拈花惹草,叶宛婶娘众多,但是白兰氏是始终居于首位,屹立不倒的那一个。
白兰氏虽是异国人,但是汉话说的极其顺溜。
偶尔的她会找叶宛来玩,但是叶宛并不愿意和她交心。
这会儿叶宛正躺在摇椅上假寐。
白兰氏轻摇罗扇,娉娉婷婷的走过来,在扇子后面时不时看着叶宛的脸。
这几年家中变迁,叶宛看尽人情冷暖,他已经习惯有什么烦心事就去睡觉,一觉解千愁,梦里什么都有,睡醒了什么都忘了。
一日三餐吃的顺心,有耐读的话本看,有两三好友,叶宛就知足且逍遥。
在斐朝,话本是大热的行当,普通的百姓没有太多的娱乐,就喜爱在闲暇时间读上三两页话本打发时间。
话本是他好友金则钰写的,不用花银子买。
其实这些署名金则钰的话本拿出来,其中有一部分的精华的章节都是叶宛代笔。
两人合作,金则钰只要把场面铺足了,叶宛写华彩章节就好。
叶宛和金则钰经常玩的游戏是,叶宛随便把新出炉的一个词用墨挡上,变成口口口口,金则钰去添上,保准和叶宛想的是一个词。
话本的收入,金则钰留了一部分玩乐,其余的大部分都给了叶宛。
所以叶宛手里的银票一大把,只是不显山不露水。
他在众人以为的迷蒙表象中,过着逍遥恣意的生活。
白天睡的时间长,其实是因为晚上在坊间玩的太久。
斐朝都城洛安,城中有一百零八个坊,有的是玩乐的地方。
叶宛在其间流连忘返。
虽然深夜出去游玩的事情,成国公府里的人并不知晓,但是叶宛成日里大睡特睡,久而久之就有了一个不学无术的名声。
等到白兰氏到了近前,叶宛才懒洋洋起身,深施一礼:“白兰婶娘。”
这个小子偏偏发明了这样一个称呼,听着不伦不类,却挑不出毛病。
白兰氏莞尔一笑,扇子扇的飞快,说话还带着番邦口音:“叫婶娘就好了。”
她的目光在叶宛脸上停了一瞬,她由衷赞叹这个侄子不但五官出奇的俊美,皮肤也那么莹润,她白兰氏见过了这么多场面,可是从没见过这么俊雅的人。
白兰氏看久了心里轻哼了一声,想着这样一副好容颜却是连书也不读,看来老天就不会让人太过完美。
叶宛向着白兰氏施了一礼,瞅着她向院子里的聘礼看了一眼。
看见她的眼神,叶宛心神领会:“齐王的聘礼太过繁复,要不,白兰婶娘帮我整理一下?”
“听说齐地多有盛产,但是齐王府上下都是武人,也不一定有什么好玩意。”
白兰氏这女子惯常把正话反着说。
但是叶宛也不是吃素的,想当年他一个刚刚及笄的小孩子,任叶增寿把父亲留下来的宅子翻了个遍,也没搜刮出多少金银。
老小子早就帮小小子把东西藏好了。
藏好归藏好,但是对于聘礼,叶宛就喜欢古玩字画什么的,珠宝那些他看也不看。
齐王的礼他早就看过了,字画还算入眼,大概这个齐王也知道他的爱好。
他早就把那些字画妥善放好,只留下些剩不太入眼的珠宝留着打发人。
“朝廷真是闲得很,只是一个成亲弄得还怪不一样,不知道以为我去了别国。”叶宛看她不走,又嘟囔了两句。
叶宛有时候语出惊人,不管是谁都会被他编排两句不好听的话。
白兰氏听的惊悚,圆润的脸蛋跟着一哆嗦:“贤侄可不能这么说,齐王至今还有亲眷在别国为王,按理说也算外族。”
怕听到什么不该听的,白兰氏赶紧拿着几样她认为像样的珠宝要走,她也是着急赶回去看大热的话本,却全然不知道话本是他侄子写的。
“年纪轻轻还是要多动弹动弹,不要太过于贪睡。”白兰氏临走还不忘充长辈叮嘱。
叶宛眯着眼睛,睡意勃发:“谢白兰婶娘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