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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
什么叫不知该如何是好。
师风确实不是灵师,对付这等鬼魅之物上,他还差点儿劲儿,可对付一个养个鬼魂还得靠冥器的普通术士,硬拼便是。
大部分术士的本事都在于暗处,一旦曝光,可抵不过武林高手的一刀一剑。
师风的功夫绝对不差,红尘记得当年这人纵横永安城,硬生生让夏家拔高一个层次,那等威风八面,连朝廷显贵都对他十分忌惮。没错,就是忌惮这两个字。
当年的师风,可不是现在这般斯文。
“师公子什么意思?”
总不至于说,让她去帮忙宰了人家那位术士吧,她只是个柔软的小姑娘,可不会随便大动干戈。
“咳咳。”
师风也有点儿不好意思,深吸了口气,“想借命线一用,哪怕只有一点儿也够了。”
他在宫里也有自己的消息来源,在遇到红尘之前,他从不相信世上真有什么命线。
这东西的传说,他到是隐约听过,可一听就是骗人玩的,但皇宫里那些人言之凿凿,皇后的病情,那是所有御医们都亲自诊断过,都说没救了,偏偏现在娘娘又恢复如常,说不得命线确实存在。
红尘愣了下,“你说说干什么用……我到觉得,也许你想要的不是命线,而是龙蜒草吧。”
既然是伤了鬼魂,还是用龙蜒草的可能性大一些。
要真是想要这东西,那就简单多了。
在几年前,她想过鬼门关那也要使歪招,弄点儿美食糊弄糊弄幽魂。下去时也是胆战心惊,可现在不一样。她如今下个地府,开个鬼门,虽不说比吃饭容易,却也难不到哪儿去。
龙蜒草在世间是天材异宝,寻找不易,在鬼门关之内,虽非野草,却也不是什么珍稀材料。
师风根本就是个二把刀,他吭吭哧哧半天,也说不出个一二三来。
红尘皱着眉头听:“你的意思。希望那个术士能延长寿命,哪怕再被鬼魂吸食阳气,也不至于早死,最好能不被阴气侵蚀,活得更长久些?”
师风连忙点头。
“那你直接让那鬼魂不用吸食阳气,不会伤人不是更好?”
师风:“……能做到?”
“你出门右转,左手第三间店进去。管老板要两个地字号玉符,拿回去给那个女鬼住就行。”
现在一般配娶鬼妻,都是结阴婚,目的是为了让人在地下有伴儿,不过阳世男子想去鬼魂结亲,也不是不可能,只要阴魂得到上面阎王的允许。阳世男子也不惧怕会沾染鬼气。自然能成。
上辈子她偶尔听闻,很多年前。大周甚至有一个村子,里面百分之十的人都娶鬼妻,还都成了,一时间到成了世人皆知的鬼村,既然这般兴盛,自然有很多的法子能办成。
要是娶个女鬼为妻,男人就要折寿一大截,估计也没哪个男人有这份闲情雅致。
就算鬼妻之事不是办不成,那也是相对来说,对于大部分普通人,想留下自己已经死去的妻子,几乎难如登天,当然,师风说的这个故事不一样,这是已经娶成了,只是养鬼的法子有点儿问题而已,好解决!
师风被迷迷糊糊地打发走,红尘也有些疲惫,很快就上车回去。
天色还没有黑,外头就送来一封信,还是林旭送来的信件,不过里面的内容实在有点儿奇怪。
这简直是一封情书。
林旭在里面赞美红尘的一切,说她可爱,说她美丽,说她的魅力比曼陀罗还要大,还倾诉了很多话,说红尘是他见过的,唯一一个,会让他觉得很心动的女孩子,是他这么多年的人生中,唯一一个想要细细收藏的女孩儿。
里面充斥了许许多多,颠三倒四,却让人面红耳赤的情话,红尘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仔细品味,不光自己读,还把罗娘和小严叫到屋里,关闭门窗,挡去所有的遮掩,大家一起读。
没一会儿罗娘就脸上通红。
小严都恨不得钻到墙缝里去,红尘皱了皱眉,让人拿了水盆,蜡烛,把那些信纸用水汽熏一熏,又拿蜡烛烤一烤,结果还是没发现什么猫腻。
红尘顿了顿,把东西搁在一个樟木盒子里,塞到床底下。
她是不相信林旭写给她的真的只是一封情书,这想必是很要紧的东西,她还是保管严实一点儿更妥当。
“罗娘,我新想出两道菜,你等明天送去给王半仙,让他也尝一尝味道,看看能不能改进。”
罗娘低声应下。
红尘还真亲自去厨房,指挥厨娘做了两道菜,一道菜‘佛跳墙’,这可是极复杂的菜,从晚上就开始准备材料,好多大厨一起动手,到第二日傍晚才出了锅。
用坛子密封着,众人闻不见味,可只看自家郡主笑眯眯的模样,也知道必然味道极佳,想一想便口水横流。
第二道菜就稍稍简单些,脆皮烤肉,主要是腌制用的调料和火候需要小心掌握。
两道菜做出来,红尘她们先尝了尝,味道鲜美至极。
这一家子吃得美,个个嘴上抹油。
外头不远处树上,忽然就传出细微的咕咕声。
树叶一晃,就有人瞪着一双黑漆漆的眼,瞪了那个肚子轰鸣的男子一眼。
那人一翻身,捂住肚子,使劲挤了挤眼——两天没正经吃饭了!
真香啊!
一股子一股子的香味扑鼻而来,那滋味好得让人蠢蠢欲动。
不多时,便见一个年纪虽然不算特别小,却特别有风情,长得还很漂亮的女子,提着食盒,登上马车。晃晃悠悠地走人。
有个黑影出溜下去,没多长时间就返回。做了个安全的手势——去给王骗子送菜去了。
其中一个探子眼中露出几分不屑,王半仙在他们眼中,那是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因为运气好,结交了荣安郡主,这才忽然发达起来,可他表现得再好,该知道的人也知道,这就是个骗子,没有能耐。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货色!
既然是给他送东西,那可没多少人会当回事儿!
不过,探子还是压低声音,细弱蚊蝇地道:“查过,只有菜。”
过了差不多一个多时辰,里头还是灯火通明,各种香气弥漫。还有酒香。
风哗啦啦地吹。
探子们啃毫无味道的干饼,满脸羡慕。
说起来这一家也奇怪,似乎隔三差五地就要吃一顿大餐,连下人们一块儿吃,那些肉啊,油啊什么的,从来就不少。昨天还听厨娘抱怨。说主人家吃得油腻了,想吃野菜换换口味。街上都不见卖的,还得自己去想办法,实在不方便。
野菜?
那种粗糙到拉嗓子眼儿的东西能和肉比?
显然王半仙也觉得饭菜好吃,趁着夜色匆匆而来,手里还拎着好酒,还有几个坛子,也不知道装的是什么。
一晚上都很热闹。
第二天一早,红尘却坐车和王半仙一起出门去,那些煎熬了一夜的探子们,顿时精神紧绷,不断互相使眼色,又有人悄默声地追去探问。
红尘的郡主府防守严密至极,根本没有人能潜入,可是她再严,也只是家里严密,总不能连外面都布置许许多多的机关消息。
这里到底是京城,她要是敢太招摇,连皇帝都会不满,事实上也没有必要太过火。
而且,有时候探听不到郡主府的消息,可以从外面着手。
就说王半仙那儿,不要说和郡主府相比,就是和随随便便哪个大户人家比,那都是筛子一般。
过了半日,就有一只鸽子咕噜噜地落到了树杈上,上面只写了寥寥几句话。
可一瞬间,为首的探子就神色严肃起来——上面说的,王半仙出门做生意,红尘跟随,这到属于正常,王骗子也不是第一次向那位郡主求助。
不过,这次郡主去的地方却离那一处要紧的地方有一点儿近,虽然也没什么,可到底需要注意一二。
他挥挥手,很快就有一道人影飞身而去,去给自家主子报信。
做完这一切,他便闭上眼睛,靠在树上养神,虽说现在事情起了一点儿波折,但他并没有太在意。
荣安郡主确实是个灵师,但她也只是个女子,而且还是个外人,若非她和林旭走得关系实在很是亲近,恐怕主子也不会派人盯着她。
盯着她又有什么用,林旭那样的人,难道还会利用自己喜欢的女人做点儿什么不成?
探子可不信,林旭是谁?那是鬼谷先生的得意高徒,是他们这等小人物,一辈子都只能仰望的人。
王半仙的马车比不上红尘的马车舒服,这会儿坐在车里,东看看,西看看,瞧着什么都新鲜。
“这玩意不错,结实耐用,尤其是固定卡在车上,也不怕漏出来烫到人。”
指了指固定在车上的铜茶壶,王半仙笑道。
红尘失笑:“行,到时候你想要什么,让他们也帮您老人家安去,现在说说,咱们这桩生意如何?”
王半仙翻了个白眼——都是自己设的局,有什么好说的!
不过他在这方面向来专业,又很认真,一本正经地道:“金鸡村最近闹狐仙,好几家的鸡窝外头都留下狐狸的脚印,公鸡不打鸣,母鸡不下蛋,还有个男人半夜去爬寡妇墙头,让狐仙给惊到,现在躺在床上起不来,我徒弟路过,觉得那东西厉害他对付不了,就送了封信给我,您也知道,像我这种微末道行,哪里敢碰什么狐仙?还是请郡主出马,那才妥当。”
他这话到很是严肃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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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
什么叫不知该如何是好。
师风确实不是灵师,对付这等鬼魅之物上,他还差点儿劲儿,可对付一个养个鬼魂还得靠冥器的普通术士,硬拼便是。
大部分术士的本事都在于暗处,一旦曝光,可抵不过武林高手的一刀一剑。
师风的功夫绝对不差,红尘记得当年这人纵横永安城,硬生生让夏家拔高一个层次,那等威风八面,连朝廷显贵都对他十分忌惮。没错,就是忌惮这两个字。
当年的师风,可不是现在这般斯文。
“师公子什么意思?”
总不至于说,让她去帮忙宰了人家那位术士吧,她只是个柔软的小姑娘,可不会随便大动干戈。
“咳咳。”
师风也有点儿不好意思,深吸了口气,“想借命线一用,哪怕只有一点儿也够了。”
他在宫里也有自己的消息来源,在遇到红尘之前,他从不相信世上真有什么命线。
这东西的传说,他到是隐约听过,可一听就是骗人玩的,但皇宫里那些人言之凿凿,皇后的病情,那是所有御医们都亲自诊断过,都说没救了,偏偏现在娘娘又恢复如常,说不得命线确实存在。
红尘愣了下,“你说说干什么用……我到觉得,也许你想要的不是命线,而是龙蜒草吧。”
既然是伤了鬼魂,还是用龙蜒草的可能性大一些。
要真是想要这东西,那就简单多了。
在几年前,她想过鬼门关那也要使歪招,弄点儿美食糊弄糊弄幽魂。下去时也是胆战心惊,可现在不一样。她如今下个地府,开个鬼门,虽不说比吃饭容易,却也难不到哪儿去。
龙蜒草在世间是天材异宝,寻找不易,在鬼门关之内,虽非野草,却也不是什么珍稀材料。
师风根本就是个二把刀,他吭吭哧哧半天,也说不出个一二三来。
红尘皱着眉头听:“你的意思。希望那个术士能延长寿命,哪怕再被鬼魂吸食阳气,也不至于早死,最好能不被阴气侵蚀,活得更长久些?”
师风连忙点头。
“那你直接让那鬼魂不用吸食阳气,不会伤人不是更好?”
师风:“……能做到?”
“你出门右转,左手第三间店进去。管老板要两个地字号玉符,拿回去给那个女鬼住就行。”
现在一般配娶鬼妻,都是结阴婚,目的是为了让人在地下有伴儿,不过阳世男子想去鬼魂结亲,也不是不可能,只要阴魂得到上面阎王的允许。阳世男子也不惧怕会沾染鬼气。自然能成。
上辈子她偶尔听闻,很多年前。大周甚至有一个村子,里面百分之十的人都娶鬼妻,还都成了,一时间到成了世人皆知的鬼村,既然这般兴盛,自然有很多的法子能办成。
要是娶个女鬼为妻,男人就要折寿一大截,估计也没哪个男人有这份闲情雅致。
就算鬼妻之事不是办不成,那也是相对来说,对于大部分普通人,想留下自己已经死去的妻子,几乎难如登天,当然,师风说的这个故事不一样,这是已经娶成了,只是养鬼的法子有点儿问题而已,好解决!
师风被迷迷糊糊地打发走,红尘也有些疲惫,很快就上车回去。
天色还没有黑,外头就送来一封信,还是林旭送来的信件,不过里面的内容实在有点儿奇怪。
这简直是一封情书。
林旭在里面赞美红尘的一切,说她可爱,说她美丽,说她的魅力比曼陀罗还要大,还倾诉了很多话,说红尘是他见过的,唯一一个,会让他觉得很心动的女孩子,是他这么多年的人生中,唯一一个想要细细收藏的女孩儿。
里面充斥了许许多多,颠三倒四,却让人面红耳赤的情话,红尘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仔细品味,不光自己读,还把罗娘和小严叫到屋里,关闭门窗,挡去所有的遮掩,大家一起读。
没一会儿罗娘就脸上通红。
小严都恨不得钻到墙缝里去,红尘皱了皱眉,让人拿了水盆,蜡烛,把那些信纸用水汽熏一熏,又拿蜡烛烤一烤,结果还是没发现什么猫腻。
红尘顿了顿,把东西搁在一个樟木盒子里,塞到床底下。
她是不相信林旭写给她的真的只是一封情书,这想必是很要紧的东西,她还是保管严实一点儿更妥当。
“罗娘,我新想出两道菜,你等明天送去给王半仙,让他也尝一尝味道,看看能不能改进。”
罗娘低声应下。
红尘还真亲自去厨房,指挥厨娘做了两道菜,一道菜‘佛跳墙’,这可是极复杂的菜,从晚上就开始准备材料,好多大厨一起动手,到第二日傍晚才出了锅。
用坛子密封着,众人闻不见味,可只看自家郡主笑眯眯的模样,也知道必然味道极佳,想一想便口水横流。
第二道菜就稍稍简单些,脆皮烤肉,主要是腌制用的调料和火候需要小心掌握。
两道菜做出来,红尘她们先尝了尝,味道鲜美至极。
这一家子吃得美,个个嘴上抹油。
外头不远处树上,忽然就传出细微的咕咕声。
树叶一晃,就有人瞪着一双黑漆漆的眼,瞪了那个肚子轰鸣的男子一眼。
那人一翻身,捂住肚子,使劲挤了挤眼——两天没正经吃饭了!
真香啊!
一股子一股子的香味扑鼻而来,那滋味好得让人蠢蠢欲动。
不多时,便见一个年纪虽然不算特别小,却特别有风情,长得还很漂亮的女子,提着食盒,登上马车。晃晃悠悠地走人。
有个黑影出溜下去,没多长时间就返回。做了个安全的手势——去给王骗子送菜去了。
其中一个探子眼中露出几分不屑,王半仙在他们眼中,那是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因为运气好,结交了荣安郡主,这才忽然发达起来,可他表现得再好,该知道的人也知道,这就是个骗子,没有能耐。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货色!
既然是给他送东西,那可没多少人会当回事儿!
不过,探子还是压低声音,细弱蚊蝇地道:“查过,只有菜。”
过了差不多一个多时辰,里头还是灯火通明,各种香气弥漫。还有酒香。
风哗啦啦地吹。
探子们啃毫无味道的干饼,满脸羡慕。
说起来这一家也奇怪,似乎隔三差五地就要吃一顿大餐,连下人们一块儿吃,那些肉啊,油啊什么的,从来就不少。昨天还听厨娘抱怨。说主人家吃得油腻了,想吃野菜换换口味。街上都不见卖的,还得自己去想办法,实在不方便。
野菜?
那种粗糙到拉嗓子眼儿的东西能和肉比?
显然王半仙也觉得饭菜好吃,趁着夜色匆匆而来,手里还拎着好酒,还有几个坛子,也不知道装的是什么。
一晚上都很热闹。
第二天一早,红尘却坐车和王半仙一起出门去,那些煎熬了一夜的探子们,顿时精神紧绷,不断互相使眼色,又有人悄默声地追去探问。
红尘的郡主府防守严密至极,根本没有人能潜入,可是她再严,也只是家里严密,总不能连外面都布置许许多多的机关消息。
这里到底是京城,她要是敢太招摇,连皇帝都会不满,事实上也没有必要太过火。
而且,有时候探听不到郡主府的消息,可以从外面着手。
就说王半仙那儿,不要说和郡主府相比,就是和随随便便哪个大户人家比,那都是筛子一般。
过了半日,就有一只鸽子咕噜噜地落到了树杈上,上面只写了寥寥几句话。
可一瞬间,为首的探子就神色严肃起来——上面说的,王半仙出门做生意,红尘跟随,这到属于正常,王骗子也不是第一次向那位郡主求助。
不过,这次郡主去的地方却离那一处要紧的地方有一点儿近,虽然也没什么,可到底需要注意一二。
他挥挥手,很快就有一道人影飞身而去,去给自家主子报信。
做完这一切,他便闭上眼睛,靠在树上养神,虽说现在事情起了一点儿波折,但他并没有太在意。
荣安郡主确实是个灵师,但她也只是个女子,而且还是个外人,若非她和林旭走得关系实在很是亲近,恐怕主子也不会派人盯着她。
盯着她又有什么用,林旭那样的人,难道还会利用自己喜欢的女人做点儿什么不成?
探子可不信,林旭是谁?那是鬼谷先生的得意高徒,是他们这等小人物,一辈子都只能仰望的人。
王半仙的马车比不上红尘的马车舒服,这会儿坐在车里,东看看,西看看,瞧着什么都新鲜。
“这玩意不错,结实耐用,尤其是固定卡在车上,也不怕漏出来烫到人。”
指了指固定在车上的铜茶壶,王半仙笑道。
红尘失笑:“行,到时候你想要什么,让他们也帮您老人家安去,现在说说,咱们这桩生意如何?”
王半仙翻了个白眼——都是自己设的局,有什么好说的!
不过他在这方面向来专业,又很认真,一本正经地道:“金鸡村最近闹狐仙,好几家的鸡窝外头都留下狐狸的脚印,公鸡不打鸣,母鸡不下蛋,还有个男人半夜去爬寡妇墙头,让狐仙给惊到,现在躺在床上起不来,我徒弟路过,觉得那东西厉害他对付不了,就送了封信给我,您也知道,像我这种微末道行,哪里敢碰什么狐仙?还是请郡主出马,那才妥当。”
他这话到很是严肃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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