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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是父母赐予孩子最珍贵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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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晨皓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老师讲的第一句话便是“名字,是父母赐予孩子最珍贵的礼物,你们的名字代表着父母对你们的期盼,比如说王晨皓,晨皓的意思是初生的太阳,初生的太阳是朝气蓬勃的、是前途明亮的,孩子,千万要记得对得起这个名字,好好孝顺父母!”
那是王晨皓第一次受到类似于表扬的称赞,他牢牢的记在心里,却没想到正是“孝”之一字把他送入了深渊。
……
王晨皓在很小的时候,是被放养着长大的。
据说那时候条件艰苦,他的父亲不甘心一辈子居于人后,看着家里没有生活压力,就和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结伴出去闯荡。闯荡出点名堂以后,才想起要结婚,于是回到了小乡村,盖起了房子,娶了一个邻村的女人。
众人本以为王建国从此就安分了,谁知道他只在新家待了三个月,就说自己挣到的钱已经花光,还说自己的好朋友郝立国现在已经成立了公司,要去帮忙。
王晨皓父亲是个说一不二的人,说走立刻走了,徒留下新嫁娘一个人待在新房子里,桌子上有三百块现金,没留下半点多余的信息。新嫁娘为人有些没主见,只会等,这等啊等啊,过了一个月男人也没回来,就在她不知所措的时候,她吐了。
然后,十月怀胎,王晨皓就出生了。
养孩子是最废钱的,王父留下的三百块很快就花光了。新娘子无法,只好和自己的老娘商量。老娘是个娘们,想想还是问了丈夫,李家外公想了想家里的情况,一拍腿,得了,听说最近的小镇成立了一个棉纺厂,他舍舍老脸,帮着求一个吧,于是王晨皓的亲妈就进工厂去了。
纺织厂的活儿很累,一不小心的话就会被卷手卷头,王母尝试了半个月的兼顾就受不了,得,那老人家带吧。
所以,王晨皓人生的最初三年是跟着外公外婆长大的,在那三年里他无忧无虑,跟着一群小伙伴每天到处疯跑,活的自由自在。
小孩儿的世界总是那么简单明亮,他以为自己会在乡下待一辈子,就和要强的小舅,不管怎样一样最终要回到这片土地来,一切却在王晨皓四岁的时候打破。
王晨皓的爸爸回家了,是从商海里溃败回来的,带着一条跛腿、三千块的剩余资金和一个小女孩。
那时候王晨皓还太小,具体的情形,他已记不清了。他当时似乎有些好奇这个穿戴得和大家都不一样的男客人(西装)来他家干什么,还看着他的手,想要找一找礼物在哪里。
结果一看,就看到了比他高半个头的小女孩。
初见到那个扎着两条羊角辫的小姐姐时,王晨皓是欣喜的。他从未见过如此漂亮的小女孩,脸蛋白净红润,身上穿着粉红色的精致连衣裙,亭亭的站在那里,好像哥哥们描述的《圣斗士星矢》里演的雅典娜。
他走上前去想要打招呼,女孩却好像受惊了一样退了很远,出的声音又高又尖锐:“呀——离我远点!”
小小的身子里竟然能出这种类似于巫婆的声音!乡下野小子敏锐的感觉到了这位小公主的厌恶之情,这是他第一次受到如此严重的嫌弃,他有些无措的看向客人。
外公说了,这个时候……“对不起。”他怯生生的说,还后退了好几步:“我不是有意吓这位小姐姐的,我马上后退,马上后退。”他本来觉得自己已经退了够远了,仔细想一想还是觉得害怕——这个男人,刚刚的一瞬间,对他爆的绝对不是好感。
一想到小伙伴被提着小腿打的情形,他更是慌乱的退了几步,一下子撞上了摆在大堂中央的桌子。
“呀!”他低叫一声,肯定又肿了。
缩手缩脚,一副小家子气,哪里像是他的儿子?若是价值十几万的公司交到他的手上,一定会……王父皱了皱眉,这才想起公司已经倒了,他们不仅输了,还输了一条命和一只腿!想到去世的郝立国,王父的脸更是满布对下属的威严,直让小小的孩子又抖了抖。
越看越不满意。
“爸,他好脏呀!”就在局势陷入胶着的时候,小女孩突然开口,声音甜甜的,像是含了糖。
王父的表情一下子就软了。
原来小姐姐的声音还是很好听的,王晨皓直了直身子,眼睛亮亮的看着小女孩,要是能娶这样的女孩子当新娘就好了!
王父看到孩子那样的眼神,不知怎么就觉得这小子是个天生的色胚子窝囊废,一点都不如身边的女孩出色,刚刚才兴起的念头淡了下去,这样的小子培养又培养不起来,哪里配他们家的公主:“去,把你自己洗干净。”
这是时隔了多年的父子见面,王父说的第一句话。
王晨皓不喜欢这样的命令语气,但是,对于男人天生的畏惧还是使他遵从了。小小的孩子搬着有自己一半高的板凳拖着洗澡盆在王父的命令下用冷水洗澡,不出意外的,王父的第一个命令,就导致了王晨皓得了重感冒,高烧39.5°。
持续了一个月,差点没救回来。
不是外婆,他就死了。
后来王晨皓的人生就生了天旋地转的变化。
他的妈妈终于有更多的时间待在家里,他却不再是家庭里的重点关注对象。父亲不满意他粗鲁的举止,对外公外婆了好大一通脾气,最后差点断绝了往来。他们一家搬到了镇上去住,理由是儿子女儿需要得到更好的教育。
没错,儿子女儿,王建国带回来的小女孩,据说比王晨皓大一岁,是王父结婚前就有的孩子。因为孩子的妈改嫁了,所以他就带着孩子回来了。
这个年代离婚是件很丢面子的事,所以王母忍了下来,把女孩儿当做自己的女儿看待……她现当她这样做时,王父总能高看他一眼而不是只把她当保姆,就开始了习惯性的照顾。
一个人被优待,另一个必定要被忽视。
没有人知道,王晨皓最开始在镇上是何等的格格不入,他又是怎样度过那段难捱的4个月。母亲虽然又找到了一份洗碗的工作,每天只用干三个小时,王晨皓却觉得自己的母亲更不容易见到了——因为她,看不见他。
王晨皓有些伤心,但毕竟是小孩子,慢慢的也就习惯了,没有人和自己玩,就开始自己和自己玩起来。他的那个举动,却被王美仁称为傻子,也不知道为什么,这称号就在小孩子之间传开了,从此他多了一个外号,“傻不隆冬”。
当王母偶然间看到自己的孩子胳膊上全是伤的坐在地上时,才惊觉自己忘记了什么,她在一天晚上委婉的提起,王晨皓大约应该上学前班了。
“没钱。”王父很自然的回答,自从数次生意都失败后,他不得不承认当初的成功有一定的偶然性。他带回来的钱已经赔光了,现在已经认命做回了老本行——卖水果。
“学前班学不到什么,不用上。”像是想到了什么,王父的声音最终软了一下,解释道。那终归是他的儿子,该学点什么的时候,再去学点什么。
他的心思只在王晨皓的身上停留了一会儿,很快就停留在王美仁身上,果然是丽娟的女儿,在一年级那么受欢迎,那些蠢顿的臭小子,哪里配得上他的女儿?王建国想了半夜,才想出一个法子,多塞点钱,让王晨皓也上一年级。
这样子女儿就有护花使者了,他想。
王母还以为丈夫是在为儿子的事烦心,既感动又愧疚,决心要对王美仁加倍的好。
于是王晨皓在去面试的时候因为觉得老师太过威严声音又大像兔子一样一蹿溜就逃跑,让王父丢脸不已,又多加了一些钱说了些好话,才把孩子塞进去。
如此,王晨皓年仅六周岁就上一年级,因为叫王美仁姐姐又不起眼,被男生排斥孤立,被女生嫌弃,因为他既没读过幼儿园也没读过学前班,突然面临考试只能考出6o分,被全班同学说是傻瓜。而王美仁则离得远远的,等放学的时候,突然对着王晨皓的耳朵大吼:“爸爸说笨蛋是会传染的,你以后离我远远的!”
王晨皓不相信自己的爸爸会这么说,一到家... -->>
名字,是父母赐予孩子最珍贵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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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晨皓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老师讲的第一句话便是“名字,是父母赐予孩子最珍贵的礼物,你们的名字代表着父母对你们的期盼,比如说王晨皓,晨皓的意思是初生的太阳,初生的太阳是朝气蓬勃的、是前途明亮的,孩子,千万要记得对得起这个名字,好好孝顺父母!”
那是王晨皓第一次受到类似于表扬的称赞,他牢牢的记在心里,却没想到正是“孝”之一字把他送入了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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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晨皓在很小的时候,是被放养着长大的。
据说那时候条件艰苦,他的父亲不甘心一辈子居于人后,看着家里没有生活压力,就和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结伴出去闯荡。闯荡出点名堂以后,才想起要结婚,于是回到了小乡村,盖起了房子,娶了一个邻村的女人。
众人本以为王建国从此就安分了,谁知道他只在新家待了三个月,就说自己挣到的钱已经花光,还说自己的好朋友郝立国现在已经成立了公司,要去帮忙。
王晨皓父亲是个说一不二的人,说走立刻走了,徒留下新嫁娘一个人待在新房子里,桌子上有三百块现金,没留下半点多余的信息。新嫁娘为人有些没主见,只会等,这等啊等啊,过了一个月男人也没回来,就在她不知所措的时候,她吐了。
然后,十月怀胎,王晨皓就出生了。
养孩子是最废钱的,王父留下的三百块很快就花光了。新娘子无法,只好和自己的老娘商量。老娘是个娘们,想想还是问了丈夫,李家外公想了想家里的情况,一拍腿,得了,听说最近的小镇成立了一个棉纺厂,他舍舍老脸,帮着求一个吧,于是王晨皓的亲妈就进工厂去了。
纺织厂的活儿很累,一不小心的话就会被卷手卷头,王母尝试了半个月的兼顾就受不了,得,那老人家带吧。
所以,王晨皓人生的最初三年是跟着外公外婆长大的,在那三年里他无忧无虑,跟着一群小伙伴每天到处疯跑,活的自由自在。
小孩儿的世界总是那么简单明亮,他以为自己会在乡下待一辈子,就和要强的小舅,不管怎样一样最终要回到这片土地来,一切却在王晨皓四岁的时候打破。
王晨皓的爸爸回家了,是从商海里溃败回来的,带着一条跛腿、三千块的剩余资金和一个小女孩。
那时候王晨皓还太小,具体的情形,他已记不清了。他当时似乎有些好奇这个穿戴得和大家都不一样的男客人(西装)来他家干什么,还看着他的手,想要找一找礼物在哪里。
结果一看,就看到了比他高半个头的小女孩。
初见到那个扎着两条羊角辫的小姐姐时,王晨皓是欣喜的。他从未见过如此漂亮的小女孩,脸蛋白净红润,身上穿着粉红色的精致连衣裙,亭亭的站在那里,好像哥哥们描述的《圣斗士星矢》里演的雅典娜。
他走上前去想要打招呼,女孩却好像受惊了一样退了很远,出的声音又高又尖锐:“呀——离我远点!”
小小的身子里竟然能出这种类似于巫婆的声音!乡下野小子敏锐的感觉到了这位小公主的厌恶之情,这是他第一次受到如此严重的嫌弃,他有些无措的看向客人。
外公说了,这个时候……“对不起。”他怯生生的说,还后退了好几步:“我不是有意吓这位小姐姐的,我马上后退,马上后退。”他本来觉得自己已经退了够远了,仔细想一想还是觉得害怕——这个男人,刚刚的一瞬间,对他爆的绝对不是好感。
一想到小伙伴被提着小腿打的情形,他更是慌乱的退了几步,一下子撞上了摆在大堂中央的桌子。
“呀!”他低叫一声,肯定又肿了。
缩手缩脚,一副小家子气,哪里像是他的儿子?若是价值十几万的公司交到他的手上,一定会……王父皱了皱眉,这才想起公司已经倒了,他们不仅输了,还输了一条命和一只腿!想到去世的郝立国,王父的脸更是满布对下属的威严,直让小小的孩子又抖了抖。
越看越不满意。
“爸,他好脏呀!”就在局势陷入胶着的时候,小女孩突然开口,声音甜甜的,像是含了糖。
王父的表情一下子就软了。
原来小姐姐的声音还是很好听的,王晨皓直了直身子,眼睛亮亮的看着小女孩,要是能娶这样的女孩子当新娘就好了!
王父看到孩子那样的眼神,不知怎么就觉得这小子是个天生的色胚子窝囊废,一点都不如身边的女孩出色,刚刚才兴起的念头淡了下去,这样的小子培养又培养不起来,哪里配他们家的公主:“去,把你自己洗干净。”
这是时隔了多年的父子见面,王父说的第一句话。
王晨皓不喜欢这样的命令语气,但是,对于男人天生的畏惧还是使他遵从了。小小的孩子搬着有自己一半高的板凳拖着洗澡盆在王父的命令下用冷水洗澡,不出意外的,王父的第一个命令,就导致了王晨皓得了重感冒,高烧39.5°。
持续了一个月,差点没救回来。
不是外婆,他就死了。
后来王晨皓的人生就生了天旋地转的变化。
他的妈妈终于有更多的时间待在家里,他却不再是家庭里的重点关注对象。父亲不满意他粗鲁的举止,对外公外婆了好大一通脾气,最后差点断绝了往来。他们一家搬到了镇上去住,理由是儿子女儿需要得到更好的教育。
没错,儿子女儿,王建国带回来的小女孩,据说比王晨皓大一岁,是王父结婚前就有的孩子。因为孩子的妈改嫁了,所以他就带着孩子回来了。
这个年代离婚是件很丢面子的事,所以王母忍了下来,把女孩儿当做自己的女儿看待……她现当她这样做时,王父总能高看他一眼而不是只把她当保姆,就开始了习惯性的照顾。
一个人被优待,另一个必定要被忽视。
没有人知道,王晨皓最开始在镇上是何等的格格不入,他又是怎样度过那段难捱的4个月。母亲虽然又找到了一份洗碗的工作,每天只用干三个小时,王晨皓却觉得自己的母亲更不容易见到了——因为她,看不见他。
王晨皓有些伤心,但毕竟是小孩子,慢慢的也就习惯了,没有人和自己玩,就开始自己和自己玩起来。他的那个举动,却被王美仁称为傻子,也不知道为什么,这称号就在小孩子之间传开了,从此他多了一个外号,“傻不隆冬”。
当王母偶然间看到自己的孩子胳膊上全是伤的坐在地上时,才惊觉自己忘记了什么,她在一天晚上委婉的提起,王晨皓大约应该上学前班了。
“没钱。”王父很自然的回答,自从数次生意都失败后,他不得不承认当初的成功有一定的偶然性。他带回来的钱已经赔光了,现在已经认命做回了老本行——卖水果。
“学前班学不到什么,不用上。”像是想到了什么,王父的声音最终软了一下,解释道。那终归是他的儿子,该学点什么的时候,再去学点什么。
他的心思只在王晨皓的身上停留了一会儿,很快就停留在王美仁身上,果然是丽娟的女儿,在一年级那么受欢迎,那些蠢顿的臭小子,哪里配得上他的女儿?王建国想了半夜,才想出一个法子,多塞点钱,让王晨皓也上一年级。
这样子女儿就有护花使者了,他想。
王母还以为丈夫是在为儿子的事烦心,既感动又愧疚,决心要对王美仁加倍的好。
于是王晨皓在去面试的时候因为觉得老师太过威严声音又大像兔子一样一蹿溜就逃跑,让王父丢脸不已,又多加了一些钱说了些好话,才把孩子塞进去。
如此,王晨皓年仅六周岁就上一年级,因为叫王美仁姐姐又不起眼,被男生排斥孤立,被女生嫌弃,因为他既没读过幼儿园也没读过学前班,突然面临考试只能考出6o分,被全班同学说是傻瓜。而王美仁则离得远远的,等放学的时候,突然对着王晨皓的耳朵大吼:“爸爸说笨蛋是会传染的,你以后离我远远的!”
王晨皓不相信自己的爸爸会这么说,一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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