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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气却很郑重,“奥莫里,我们想请你帮一个忙。”他不说帮别人,只说请人帮忙。
他一过来,奥莫里就羞耻地调开了视线,不去看他,暂时把脸上的蛆虫也给忘了,等杨路说完,奥莫里以为自己听错了,怔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含糊其辞道:“你,你说什么?”
“我说,我们想拜托你帮个忙。”杨路又重复了一遍。
“什么忙?”奥莫里支支吾吾,嘴型依旧开得很小心。
杨路回头望了望法安,一会儿功夫,黑巫咒又发作了,法安蜷在地上拼命忍耐,杨路眼中的墨色沉甸甸的,低声道:“你看见了,法安中了幻狐族的黑巫咒,他现在身体十分虚弱,我们急于赶去尼普蒂亚城求医,你和你的手下若能送我们过去,不胜感激。”
奥莫里沉默了几秒,尚在犹豫,就听见一小串咕嘟声,扭头一看,杜比鼻泡都吹出来了,赶紧急道:“你们先想法子救他再说!要小心……算了,看来你们是有法子的。”说到后面,奥莫里又止不住沮丧。
玄清在奥卢奇格森林里设置的阵法,除了森林中心的死阵需要杨路的石牌才能出入以外,其他每一处都留了生门,譬如这一片泥潭沼泽是个巽兑相生的阵法,阵位在南,是为离,破解的方法是以杨路所站的位置起始,脚踏七星,并移动三处对应卦位,看似简单,落脚点的位置若是差了一分,就跟奥莫里和杜比同样下场了。
阵中布局一经改变,奥莫里和杜比全身缠得死紧的树藤仿佛一条条游动的巨蟒,滑行着从他们身上退开,慢慢潜入泥潭深处,消失不见了。
奥莫里等不及莱米洛去拉他,仰天嘶吼一声,一股郁气发泄出泰半,憋得脸红脖子粗,总算把身子从泥浆里挣脱出来,一飞到安全地带,他立马将脸上的蛆虫拍落下来拼命踩踏。
莱米洛就近掰了一根粗树枝,把差不多只剩一个光脑壳露在外面的杜比从淤泥里挑了出来,蓝孔雀像条被烈日暴晒过的泥鳅,半死不活地摊在地上,出气多,进气少,鼻孔和眼睛都快分不清了,形象问题也就顾不了了。
奥莫里半晌才冷静下来,莱米洛递了个水囊过去,想要拍他一下表示安慰,手伸到一半发现无从入手,很果断地缩了回来,笑眯眯问道:“休息够了,可以走了吧?”
“等一下。”奥莫里接过水囊,从头顶淋了下去,剩下一半扔给了杜比,随后道:“还有一个人,是我的侍卫队长,名叫布伦沙,想请你们帮忙找一下。”
“那只蛇目翅雕?”莱米洛想起那个黑金色头发,眼睛略微奇特的雄性。
“是的。”奥莫里点头。
莱米洛有点不耐烦,站起身道:“这么大一片森林,难道你要叫我们一个一个帮你把失踪的手下全部找出来?”
“我不会提如此无礼的要求,路安拜托我们送你们去尼普蒂亚城,你们有三个人,而我们这边只有两个,我不可能一带二,除非你想被留下。”奥莫里恢复了几分生气,背脊挺得笔直,只是一眼都没往杨路那边看。
见莱米洛紧抿着嘴角,不情不愿地点了点头,奥莫里继续说道:“布伦沙原先就在这里,可是等我们进来,他就不见了。”
“什么意思?”莱米洛有点听不明白。
“我们在进这个沼泽之前,他就躺在那边。”奥莫里指了指另一头的草丛,解释道:“像是受了挺严重的伤,可是一等我们冲进来,这里变成了沼泽,我和杜比被困住了,布伦沙却消失不见了。”
这下莱米洛听懂了,换言之,如果不是为了救那只蛇目翅雕,奥莫里和杜比不会差点连命都丢掉,这种情况是幻象还是……
莱米洛搓着长满了胡髭的下巴,突然脸色一变,跳起来催促几个人赶紧收拾东西上路。
“怎么回事?”法安全神戒备,以为又出事了,想到那个地煞瘟癀阵头皮就一阵发麻。
“这两个家伙不知触动了什么机关,把那个布伦沙移到传送阵里去了,他又不会启动传送阵,要不了多久,传送阵就会自动抹杀他,到时,方圆百公里内的阵位会全部打乱重新布列,再要找到新的传送阵,又得耽误好多天,快走!”莱米洛一边解释,一边把杨路的背包甩到肩上,焰晶已经用完了。
奥莫里虽然听不懂莱米洛说的什么传送阵、阵位之类,但抹杀的意思总是明白的,连忙也死拽活拉地把杜比弄了起来。
等一行人急匆匆赶到传送阵,果然看到了烧成焦炭一样的布伦沙,好在还有死,只是昏迷了。
眼前光影一阵浮动,再抬头时,望见了夏季夜空漫天闪烁的星星,几个人都愣在那儿呆呆地欣赏,杜比几乎喜极而泣,从没一刻觉得夜晚是如此的可爱。
待续……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曳曳流光相皎洁扔了一个地雷~~妹子,你在精神上给了我很大动力= =b,都杀到另两篇文下面去了,顿时该亚感到屁股肉上被人刺了一下,往前窜了窜。
说说闲话,有段时间看文发现很流行穿越清朝,电视剧也拍了好几部,尤其雍正那会儿,估计现在依然流行,四四八八们比偶像明星还受欢迎,迷恋得一群妹子神魂颠倒,我一直搞不太明白,我对清朝没有太大好感,也从不看清穿文,不说他们是否属于外族侵略,就那发型就找不出一点叫人着迷的地方,其实大家都被清宫戏误导了,认为清朝的发型是剃去额发的阴阳头,实际那种发型是到慈禧那时才开始的,在那之前流行的是金钱鼠尾头,什么叫金钱鼠尾呢,就是几乎把头发全部剃去,只留脑顶一小块,梳一根极细的小辫子,留下的一小块头发只有铜钱那么大,梳成的辫子只有老鼠尾巴那么细,满洲人检验发型是否标准,就把一个铜钱套在辫子上,要求辫子能够穿过铜钱眼,铜钱能够完全盖住脑袋表面所有的头发,其含义为削平四夷,定鼎中原,凡是剃发不符合这个标准的都要处死,那样不堪入目的发型,1647年清寇广州剃发易服令竟还无耻的说:“金钱鼠尾,乃新朝之雅政;峨冠博带,实亡国之陋规。”福州遗民所撰《思文大纪》愤怒写道:“时剃头令下,闾左无一免者,金钱鼠尾,几成遍地腥膻。”顾炎武在《断发》诗中道:“华人髡为夷,苟活不如死!”由此,实在很难对穿越清朝表现出浓厚兴趣,也很难觉得这是一个迷人的朝代,不从大道理讲,一个再帅的帅哥,光瓢脑袋上顶根猪尾巴,就好比一个美女脸盘中央长了个带长毛的大痦子一样,着实叫人倒了胃口。
,语气却很郑重,“奥莫里,我们想请你帮一个忙。”他不说帮别人,只说请人帮忙。
他一过来,奥莫里就羞耻地调开了视线,不去看他,暂时把脸上的蛆虫也给忘了,等杨路说完,奥莫里以为自己听错了,怔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含糊其辞道:“你,你说什么?”
“我说,我们想拜托你帮个忙。”杨路又重复了一遍。
“什么忙?”奥莫里支支吾吾,嘴型依旧开得很小心。
杨路回头望了望法安,一会儿功夫,黑巫咒又发作了,法安蜷在地上拼命忍耐,杨路眼中的墨色沉甸甸的,低声道:“你看见了,法安中了幻狐族的黑巫咒,他现在身体十分虚弱,我们急于赶去尼普蒂亚城求医,你和你的手下若能送我们过去,不胜感激。”
奥莫里沉默了几秒,尚在犹豫,就听见一小串咕嘟声,扭头一看,杜比鼻泡都吹出来了,赶紧急道:“你们先想法子救他再说!要小心……算了,看来你们是有法子的。”说到后面,奥莫里又止不住沮丧。
玄清在奥卢奇格森林里设置的阵法,除了森林中心的死阵需要杨路的石牌才能出入以外,其他每一处都留了生门,譬如这一片泥潭沼泽是个巽兑相生的阵法,阵位在南,是为离,破解的方法是以杨路所站的位置起始,脚踏七星,并移动三处对应卦位,看似简单,落脚点的位置若是差了一分,就跟奥莫里和杜比同样下场了。
阵中布局一经改变,奥莫里和杜比全身缠得死紧的树藤仿佛一条条游动的巨蟒,滑行着从他们身上退开,慢慢潜入泥潭深处,消失不见了。
奥莫里等不及莱米洛去拉他,仰天嘶吼一声,一股郁气发泄出泰半,憋得脸红脖子粗,总算把身子从泥浆里挣脱出来,一飞到安全地带,他立马将脸上的蛆虫拍落下来拼命踩踏。
莱米洛就近掰了一根粗树枝,把差不多只剩一个光脑壳露在外面的杜比从淤泥里挑了出来,蓝孔雀像条被烈日暴晒过的泥鳅,半死不活地摊在地上,出气多,进气少,鼻孔和眼睛都快分不清了,形象问题也就顾不了了。
奥莫里半晌才冷静下来,莱米洛递了个水囊过去,想要拍他一下表示安慰,手伸到一半发现无从入手,很果断地缩了回来,笑眯眯问道:“休息够了,可以走了吧?”
“等一下。”奥莫里接过水囊,从头顶淋了下去,剩下一半扔给了杜比,随后道:“还有一个人,是我的侍卫队长,名叫布伦沙,想请你们帮忙找一下。”
“那只蛇目翅雕?”莱米洛想起那个黑金色头发,眼睛略微奇特的雄性。
“是的。”奥莫里点头。
莱米洛有点不耐烦,站起身道:“这么大一片森林,难道你要叫我们一个一个帮你把失踪的手下全部找出来?”
“我不会提如此无礼的要求,路安拜托我们送你们去尼普蒂亚城,你们有三个人,而我们这边只有两个,我不可能一带二,除非你想被留下。”奥莫里恢复了几分生气,背脊挺得笔直,只是一眼都没往杨路那边看。
见莱米洛紧抿着嘴角,不情不愿地点了点头,奥莫里继续说道:“布伦沙原先就在这里,可是等我们进来,他就不见了。”
“什么意思?”莱米洛有点听不明白。
“我们在进这个沼泽之前,他就躺在那边。”奥莫里指了指另一头的草丛,解释道:“像是受了挺严重的伤,可是一等我们冲进来,这里变成了沼泽,我和杜比被困住了,布伦沙却消失不见了。”
这下莱米洛听懂了,换言之,如果不是为了救那只蛇目翅雕,奥莫里和杜比不会差点连命都丢掉,这种情况是幻象还是……
莱米洛搓着长满了胡髭的下巴,突然脸色一变,跳起来催促几个人赶紧收拾东西上路。
“怎么回事?”法安全神戒备,以为又出事了,想到那个地煞瘟癀阵头皮就一阵发麻。
“这两个家伙不知触动了什么机关,把那个布伦沙移到传送阵里去了,他又不会启动传送阵,要不了多久,传送阵就会自动抹杀他,到时,方圆百公里内的阵位会全部打乱重新布列,再要找到新的传送阵,又得耽误好多天,快走!”莱米洛一边解释,一边把杨路的背包甩到肩上,焰晶已经用完了。
奥莫里虽然听不懂莱米洛说的什么传送阵、阵位之类,但抹杀的意思总是明白的,连忙也死拽活拉地把杜比弄了起来。
等一行人急匆匆赶到传送阵,果然看到了烧成焦炭一样的布伦沙,好在还有死,只是昏迷了。
眼前光影一阵浮动,再抬头时,望见了夏季夜空漫天闪烁的星星,几个人都愣在那儿呆呆地欣赏,杜比几乎喜极而泣,从没一刻觉得夜晚是如此的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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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曳曳流光相皎洁扔了一个地雷~~妹子,你在精神上给了我很大动力= =b,都杀到另两篇文下面去了,顿时该亚感到屁股肉上被人刺了一下,往前窜了窜。
说说闲话,有段时间看文发现很流行穿越清朝,电视剧也拍了好几部,尤其雍正那会儿,估计现在依然流行,四四八八们比偶像明星还受欢迎,迷恋得一群妹子神魂颠倒,我一直搞不太明白,我对清朝没有太大好感,也从不看清穿文,不说他们是否属于外族侵略,就那发型就找不出一点叫人着迷的地方,其实大家都被清宫戏误导了,认为清朝的发型是剃去额发的阴阳头,实际那种发型是到慈禧那时才开始的,在那之前流行的是金钱鼠尾头,什么叫金钱鼠尾呢,就是几乎把头发全部剃去,只留脑顶一小块,梳一根极细的小辫子,留下的一小块头发只有铜钱那么大,梳成的辫子只有老鼠尾巴那么细,满洲人检验发型是否标准,就把一个铜钱套在辫子上,要求辫子能够穿过铜钱眼,铜钱能够完全盖住脑袋表面所有的头发,其含义为削平四夷,定鼎中原,凡是剃发不符合这个标准的都要处死,那样不堪入目的发型,1647年清寇广州剃发易服令竟还无耻的说:“金钱鼠尾,乃新朝之雅政;峨冠博带,实亡国之陋规。”福州遗民所撰《思文大纪》愤怒写道:“时剃头令下,闾左无一免者,金钱鼠尾,几成遍地腥膻。”顾炎武在《断发》诗中道:“华人髡为夷,苟活不如死!”由此,实在很难对穿越清朝表现出浓厚兴趣,也很难觉得这是一个迷人的朝代,不从大道理讲,一个再帅的帅哥,光瓢脑袋上顶根猪尾巴,就好比一个美女脸盘中央长了个带长毛的大痦子一样,着实叫人倒了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