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洛丹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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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之门16年;洛丹伦大教堂。
班尼已经泡在图书馆两天了。他看遍了有所关于圣光的书,依然不明白圣光到底是什么。那些书太抽象了,也太神话了。他前世倒是看过这方面的资料,知道圣光是一种很哲学的东西,可他根本对哲学一窍不通啊。
“圣光为我们带来正义,圣光为我们带来仁慈,圣光为我们带来宽恕。圣光教导我们---------”又是一本教义书。班尼无奈的合上刚刚找到的书,揉了揉发胀的眉心。难道必须信仰圣光才能使用圣光?前世固有的观念根本无法轻易改变,对玩惯了游戏的他来说,他看待这个世界的角度和本土的人完全不同。他对于圣光更多的是好奇而无崇拜。而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他们不会去探究圣光到底是什么,他们只知道坚定的信仰圣光教义,就可以使用圣光。信仰越鉴定,圣光就越强大。
难道注定只能做个普通人?班尼有些不甘心。倒不是为了其他的什么,他希望学会使用圣光,更多是希望自己能有一些自保的手段。圣光这个东西前世号称万金油。能打能加能抗。他就是想学会了这个东西,万一家里人出了什么危险受了什么伤,自己能够派上用场,而不是把希望给予别人。前世当了26年的孤儿,他早就明白万事求人不如求己。
“班尼。”是班尼的导师,帕莎·艾伦。一位长相清秀的女人,岁月没有在他40岁的脸上留下太多的痕迹。穿着白色神袍的她看起来更像是30岁。脸庞说不上美丽,是那种让人一眼看到就会想到“温柔”这个词的女人。
“啊,日安,导师。”班尼慌忙站起身行礼。
“有什么收获吗?”帕莎对班尼一向温和。她对这个徒弟相当的满意,礼貌,聪明。一切学徒的优点都能在他身上找到。
“没有,导师。”班尼叹了口气,有些挫败。
“你太着急了,班尼。你才12岁。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可连教会都没进呢。况且你还没有接受洗礼,靠自己掌握圣光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好吧导师,你说的对。”班尼勉强笑了笑。他可不想学习了两年到头来发现一切都在做无用功。至于洗礼?他对圣光根本谈不上“信仰”这个词,洗礼对他没有什么作用。
“回去吧,好好休息休息,我放你两天假。“帕莎揉了揉班尼的脑袋。
“是,导师。”班尼有些无奈,赶紧转身跑掉了。26岁的大男人,被人当了12年的小孩,真是幸福的烦恼啊。(作者语:呸,真恶心。)
班尼走在回家的路上,脑子里还在想着关于圣光的事。他的时间不是太多了,乌瑟尔已经成为了阿尔萨斯的导师,那个悲剧货再有三年就会拿起霜之哀伤毁灭自己的国家,然后席卷整个世界。他希望在那之前他能有一些自保的能力,然后带全家回暴风城,那里是天灾入侵时期他能想到的最安全的地方了。
“哥哥!~”
班尼的嘴角不由自主的微微翘起,是艾尔莎。他的妹妹,他学习圣光最大的动力来源。艾尔莎
“嘿,艾尔莎。慢一点,要淑女知道吗。”艾尔莎一下冲进了哥哥的怀里。“圣光在上!你比那些矮人大炮的炮弹还重!”
“那你就比矮人大炮还重。还丑。”艾尔莎见过那种大大的黑色铁球,一个胳膊比他的腰都粗的大人抱起来都很费劲。她才没有那么重呢。哥哥就能把他抱起来了。
“哦,好吧,美丽的艾尔莎小姐,你来找又老又丑的矮人大叔干什么。”班尼把自己脸皱到一起,做出一个怪异的表情。
“咯咯咯咯咯咯”艾尔莎笑的都有点喘不过气了。
“快起来。妈妈知道你这样,一定会打你的小屁股的。“班尼把软在他怀里的艾尔莎扶起来。这小妮子笑点也太低了。
“我都12岁了,妈妈可不会再那样了。”艾尔莎努力的憋住笑。
“12岁可不会整天这么疯跑。”班尼宠溺的捏了捏艾尔莎的小脸。
“是妈妈叫我来找你的。“艾尔莎学着妈妈说话的语气。“他如果再不回来。我就把他的书都烧掉!”说完自己咯咯的笑了起来。
“好了好了,幸灾乐祸的小姐,你笑起来像只小母鸡。”班尼有些无奈,母亲太宝贝他了,他本来应该住在教堂里的,母亲为此专门找导师谈了2个小时的话,从那以后那就只能每晚回家住了。为了方便到图书馆找书,他就在教会住了两天。母亲这就发飙了。这趟他感到无奈却又很温馨。上辈子没感受过母爱,这辈子好好享受了一回。
“那你就是小公鸡。喔喔喔的小公鸡。“
“好吧,美丽的小母鸡,跟着小公鸡一块回家吧。”班尼揉了揉艾尔莎的脑袋,带着她往家走去。
班尼的家离教会并不远,步行只要15分钟就到家了。原本他们是住在教会的,后来贝克一直觉的他们应该自力更生而不是一直被教会救济,就用在教会工作的工钱在城市外围租下了一间小屋子,开了一家面包店。意料之外的是面包店生意不错。后来班尼进入教会学习,贝克夫人觉的离儿子太远了,就用全部积攒的钱租了一间离教会近的房子。班尼的反对被直接无视了,至于卡恩,那个妻管严压根就没发表任何意见。
黑暗之门16年;洛丹伦大教堂。
班尼已经泡在图书馆两天了。他看遍了有所关于圣光的书,依然不明白圣光到底是什么。那些书太抽象了,也太神话了。他前世倒是看过这方面的资料,知道圣光是一种很哲学的东西,可他根本对哲学一窍不通啊。
“圣光为我们带来正义,圣光为我们带来仁慈,圣光为我们带来宽恕。圣光教导我们---------”又是一本教义书。班尼无奈的合上刚刚找到的书,揉了揉发胀的眉心。难道必须信仰圣光才能使用圣光?前世固有的观念根本无法轻易改变,对玩惯了游戏的他来说,他看待这个世界的角度和本土的人完全不同。他对于圣光更多的是好奇而无崇拜。而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他们不会去探究圣光到底是什么,他们只知道坚定的信仰圣光教义,就可以使用圣光。信仰越鉴定,圣光就越强大。
难道注定只能做个普通人?班尼有些不甘心。倒不是为了其他的什么,他希望学会使用圣光,更多是希望自己能有一些自保的手段。圣光这个东西前世号称万金油。能打能加能抗。他就是想学会了这个东西,万一家里人出了什么危险受了什么伤,自己能够派上用场,而不是把希望给予别人。前世当了26年的孤儿,他早就明白万事求人不如求己。
“班尼。”是班尼的导师,帕莎·艾伦。一位长相清秀的女人,岁月没有在他40岁的脸上留下太多的痕迹。穿着白色神袍的她看起来更像是30岁。脸庞说不上美丽,是那种让人一眼看到就会想到“温柔”这个词的女人。
“啊,日安,导师。”班尼慌忙站起身行礼。
“有什么收获吗?”帕莎对班尼一向温和。她对这个徒弟相当的满意,礼貌,聪明。一切学徒的优点都能在他身上找到。
“没有,导师。”班尼叹了口气,有些挫败。
“你太着急了,班尼。你才12岁。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可连教会都没进呢。况且你还没有接受洗礼,靠自己掌握圣光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好吧导师,你说的对。”班尼勉强笑了笑。他可不想学习了两年到头来发现一切都在做无用功。至于洗礼?他对圣光根本谈不上“信仰”这个词,洗礼对他没有什么作用。
“回去吧,好好休息休息,我放你两天假。“帕莎揉了揉班尼的脑袋。
“是,导师。”班尼有些无奈,赶紧转身跑掉了。26岁的大男人,被人当了12年的小孩,真是幸福的烦恼啊。(作者语:呸,真恶心。)
班尼走在回家的路上,脑子里还在想着关于圣光的事。他的时间不是太多了,乌瑟尔已经成为了阿尔萨斯的导师,那个悲剧货再有三年就会拿起霜之哀伤毁灭自己的国家,然后席卷整个世界。他希望在那之前他能有一些自保的能力,然后带全家回暴风城,那里是天灾入侵时期他能想到的最安全的地方了。
“哥哥!~”
班尼的嘴角不由自主的微微翘起,是艾尔莎。他的妹妹,他学习圣光最大的动力来源。艾尔莎
“嘿,艾尔莎。慢一点,要淑女知道吗。”艾尔莎一下冲进了哥哥的怀里。“圣光在上!你比那些矮人大炮的炮弹还重!”
“那你就比矮人大炮还重。还丑。”艾尔莎见过那种大大的黑色铁球,一个胳膊比他的腰都粗的大人抱起来都很费劲。她才没有那么重呢。哥哥就能把他抱起来了。
“哦,好吧,美丽的艾尔莎小姐,你来找又老又丑的矮人大叔干什么。”班尼把自己脸皱到一起,做出一个怪异的表情。
“咯咯咯咯咯咯”艾尔莎笑的都有点喘不过气了。
“快起来。妈妈知道你这样,一定会打你的小屁股的。“班尼把软在他怀里的艾尔莎扶起来。这小妮子笑点也太低了。
“我都12岁了,妈妈可不会再那样了。”艾尔莎努力的憋住笑。
“12岁可不会整天这么疯跑。”班尼宠溺的捏了捏艾尔莎的小脸。
“是妈妈叫我来找你的。“艾尔莎学着妈妈说话的语气。“他如果再不回来。我就把他的书都烧掉!”说完自己咯咯的笑了起来。
“好了好了,幸灾乐祸的小姐,你笑起来像只小母鸡。”班尼有些无奈,母亲太宝贝他了,他本来应该住在教堂里的,母亲为此专门找导师谈了2个小时的话,从那以后那就只能每晚回家住了。为了方便到图书馆找书,他就在教会住了两天。母亲这就发飙了。这趟他感到无奈却又很温馨。上辈子没感受过母爱,这辈子好好享受了一回。
“那你就是小公鸡。喔喔喔的小公鸡。“
“好吧,美丽的小母鸡,跟着小公鸡一块回家吧。”班尼揉了揉艾尔莎的脑袋,带着她往家走去。
班尼的家离教会并不远,步行只要15分钟就到家了。原本他们是住在教会的,后来贝克一直觉的他们应该自力更生而不是一直被教会救济,就用在教会工作的工钱在城市外围租下了一间小屋子,开了一家面包店。意料之外的是面包店生意不错。后来班尼进入教会学习,贝克夫人觉的离儿子太远了,就用全部积攒的钱租了一间离教会近的房子。班尼的反对被直接无视了,至于卡恩,那个妻管严压根就没发表任何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