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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马场那边自会派人来接这3匹马回马场的。
一场练习赛下来,3个人穿的骑马装早汗湿了个透,连马靴里都是汗水,于是赶紧就跑去了澡堂。
出了澡堂,朱世涛先和朱家的司机交代了一下——晚上9点半去孙家接他,然后就和双胞胎一起坐上了孙家的黑色房车。
而在小别墅这边,陶小霜正和两个妹妹一起喝下午茶。
这天的下午茶是中西合璧式的,有烧鹅,有虾饺,有牛肉肠粉,又有马卡农龙和红丝绒蛋糕,奶油小方,还有红豆沙和伯爵红茶。
“嗯……好吃!”高椿特别喜欢吃奶油小方,浓而不腻的奶油香味,入口即溶的口感,吃完一个,再喝一口清冽微醇的伯爵红茶,简直是绝配啊!
看她这么喜欢,陶小霜就招手叫来菲佣玛琪娜,让她去一趟厨房,“你让布鲁诺再做一份这个,晚上小椿走的时候装好了给她。”她指着点心架上还剩最后一个的奶油小方道。
“好。”菲佣玛琪娜点点头,刚要走,陶小霜又把她叫住了,“小椿,金子的口味像你,要不给她也做一份吧?”
金子,是高椿和金铨的女儿金子衿的小名,金子衿今年5岁,是个很活泼的小囡——她最喜欢让爸爸和叔伯舅舅们把她放在肩颈上,然后骑马马玩。
高椿道:“金子肯定爱吃,不过别准备一份,只要小半份,否则她会吃不下饭的。”
“那就一份整的,然后再加个三分之一份。”陶小霜吩咐道。
“知道了。”玛琪娜这才退下了。
这时,采秀突然就啊了一声,“我差点忘了——佰岁早上和我说了的,他今晚想吃我做的炸鱼排,我得去厨房准备了!”说着她就站了起来。
采秀和佰岁在英国住了5、6年,在英伦岛上生活时,两人觉得英国菜好难吃哦,谁知道真离开了英国,两人又时不时想吃个英国菜了!这不,佰岁今天就想吃采秀炸的鱼排!
“我去厨房了!姐,椿,你们晚上要不要吃一块我炸的鱼排,我有秘密配方哦!”
“那我来一块吧。”陶小霜道。前段时间她有些苦夏,体重一直都保持在95斤左右。这几天天气凉快了,她胃口也好了,但体重还没变,所以最近吃起东西来也不用顾忌发胖的问题。
“我只要半块,”高椿道。
采秀最后再喝了一口红茶,然后就起身跑去了厨房,留下一句:“知道了。你们两个晚上等着吃好的吧。”
陶小霜看着她的背影,笑着直摇头,这都30出头的人了,还这么跳脱。
“姐,你看人家佰岁,有法国大厨的手艺在,还偏要吃采秀炸的鱼排,这才是忠贞不二的好丈夫呀!”高椹一面把最后一块奶油小方放进嘴里,一面报怨道:“在我家,父女两个都嫌弃我!连金子都不爱吃我做的饭,她就喜欢吃他爸爸做的东西,哪怕是吃一碗芝麻酱拌面,她也要吃她爸爸做的,说是我面煮得太软了!”
“谁叫你以前不跟着妈妈多学点手艺的。”陶小霜爱吃红丝绒蛋糕,就又拿起一个来。
“我那时候懒得学嘛。大不了,家里以后都是金铨做饭,我洗碗就是了。”高椿很有自知之明,已经把以后的日子都安排好了。
去年3月初,在陶小霜的搭线帮忙下,金铨被香港中文大学聘为了高级讲师,高椿就举家搬来了香港。而弟弟高灿读完高一就离开了上海,来香港这边读了两年预科,现在正在香港大学读大二。
除了高椹,儿子女儿都在香港这边,已经退休的程谷霞和高四海干脆也来了香港,陶小霜就把自己名下的一套公寓(靠近波佬路的一套两室一厅)过给了妈妈。在香港这样的地方,有自己的房子,老人才住得安心。
高阿婆在88年的年底就过世了,高大桃身体还好,现在一个人住在港务局的宿舍里,自在着呢,还不想跟着弟弟来香港住。
程谷霞夫妇还把高雯也带来了香港。
采红和高椹就如同所有人猜测的那样——离婚以后,一个飞快地嫁了新老公,一个不甘示弱地娶了新老婆。
高椹的儿子现在都两岁了,采红好像不准备生了。谁想看看什么叫亲爸变后爸,看看现在的高椹就全知道了!采红没再生孩子,倒是没亲妈变后妈,但她和现在的丈夫交际太多,家里天天开牌局,夜夜唱卡拉ok,高雯跟着她也过不好,半大的小丫头现在只能跟着爷爷奶奶。
晚饭准时在6点开饭。
孙瑟陶笙,孙爷孙奶,孙仲,还有店里不太忙的迎泰夫妻,吃腻了食堂的高灿,思棋思画(他们也在香港上大学),以及小客人朱士涛都是准时到的大客厅,只有佰岁晚来了5分钟。
“士涛,你多吃点。”陶小霜笑着招呼道。然后给他和孙瑟陶笙一人舀了一碗鱼汤。
“嗯!”朱世涛红着脸直点头。爸爸的朋友里,他最喜欢陶阿姨了。性格温柔不说,人长得也漂亮!最漂亮!
在12岁前,朱世涛每年过生时都会许愿,等自己长大了,就娶陶阿姨做老婆。
嗯,到时大圣叔叔也老了,陶阿姨肯定不喜欢他了!
结果呢——大圣叔叔他也和妖精似的,越长越年轻,就不变老!
陶小霜又道:“孙瑟,你别只吃肉,吃点素的。陶笙,你想吃几块鹅肝?给我好好刨饭。”
法国大厨的手艺和前几天一样,大受好评,而采秀炸的6块鱼排,大家也很捧场。佰岁不声不响地吃了两块,陶小霜和高椿吃了一块半,其余的都被好胃口的3个半大少年给吃掉了。
吃完晚饭,大家各自去刷牙洗脸,然后移步去了外面的小花园,把饭桌留给了佣人们。
散步散到一半,孙瑟陶笙先跑了,他们领着朱世涛去他们的房间打游戏了。
散完步,大家又回了客厅,坐下来边看电视边说说笑笑。直到10点左右,才各回各家了。
去儿子的房间看了一眼后,陶小霜独自回了房。
心里念着孙齐圣,她很快就躺上了床。等她到了迷雾镇时,孙齐圣早就到了,正等着她。
孙齐圣离开香港已经有3个月了。他去了苏联,看能不能在那里买到汽车生产线的全套图纸(尤其是马达,那是重中之重)。现在的苏联,乱得可怕,下面的人什么都敢卖,听说连坦克和飞机都有人卖,所以孙齐圣才动念去那里淘金了!
孙齐圣和陶小霜说了一下那边的进展,然后就搂着陶小霜开始求欢,“小霜,我想你了,特别想……”
陶小霜也想他了,就声音柔柔的道:“……那你快点,还要巡夜的。”
“好!”孙齐圣笑着一把抱起她。陶小霜就搂住他的脖子。
还没走到床前,他就迫不及待地埋下头去,伸舌舔吻陶小霜嫩白的颈项。
陶小霜被他舔得呻/吟起来,十个手指用力,指尖陷进了他颈背的肌肤里。
孙齐圣闷哼一声,胯/下硬得发疼的小孙齐圣被刺激得跳了一下,他抱着怀里又软又香的身子,往床沿一坐,然后反身一扑,让两人女上男下地躺倒在大床上。
“小霜……这次你在上面!”他用沙哑的声音叫道,然后开始往上顶胯。
巡夜人小屋里,霎时一室春/色。
作者有话要说: 惊喜吧,一条龙不止更了,还爆字数了。
嗯,大家不爱看配角的故事的话,那我就不写后面的番外了。宣布到此结束!
所以,大结局就是——小霜和大圣快快乐乐地过着越来越土豪的生活,直到永远!
不喜欢清穿的姑娘只能下下一篇文再见了O(∩_∩)O
谢谢毛茛的地雷。还有18501316的地雷,这个是6月的,但我现在才看到。
最后,谢谢看文到最后的大家,没有你们的陪伴,我写不完这个故事的!
会马场那边自会派人来接这3匹马回马场的。
一场练习赛下来,3个人穿的骑马装早汗湿了个透,连马靴里都是汗水,于是赶紧就跑去了澡堂。
出了澡堂,朱世涛先和朱家的司机交代了一下——晚上9点半去孙家接他,然后就和双胞胎一起坐上了孙家的黑色房车。
而在小别墅这边,陶小霜正和两个妹妹一起喝下午茶。
这天的下午茶是中西合璧式的,有烧鹅,有虾饺,有牛肉肠粉,又有马卡农龙和红丝绒蛋糕,奶油小方,还有红豆沙和伯爵红茶。
“嗯……好吃!”高椿特别喜欢吃奶油小方,浓而不腻的奶油香味,入口即溶的口感,吃完一个,再喝一口清冽微醇的伯爵红茶,简直是绝配啊!
看她这么喜欢,陶小霜就招手叫来菲佣玛琪娜,让她去一趟厨房,“你让布鲁诺再做一份这个,晚上小椿走的时候装好了给她。”她指着点心架上还剩最后一个的奶油小方道。
“好。”菲佣玛琪娜点点头,刚要走,陶小霜又把她叫住了,“小椿,金子的口味像你,要不给她也做一份吧?”
金子,是高椿和金铨的女儿金子衿的小名,金子衿今年5岁,是个很活泼的小囡——她最喜欢让爸爸和叔伯舅舅们把她放在肩颈上,然后骑马马玩。
高椿道:“金子肯定爱吃,不过别准备一份,只要小半份,否则她会吃不下饭的。”
“那就一份整的,然后再加个三分之一份。”陶小霜吩咐道。
“知道了。”玛琪娜这才退下了。
这时,采秀突然就啊了一声,“我差点忘了——佰岁早上和我说了的,他今晚想吃我做的炸鱼排,我得去厨房准备了!”说着她就站了起来。
采秀和佰岁在英国住了5、6年,在英伦岛上生活时,两人觉得英国菜好难吃哦,谁知道真离开了英国,两人又时不时想吃个英国菜了!这不,佰岁今天就想吃采秀炸的鱼排!
“我去厨房了!姐,椿,你们晚上要不要吃一块我炸的鱼排,我有秘密配方哦!”
“那我来一块吧。”陶小霜道。前段时间她有些苦夏,体重一直都保持在95斤左右。这几天天气凉快了,她胃口也好了,但体重还没变,所以最近吃起东西来也不用顾忌发胖的问题。
“我只要半块,”高椿道。
采秀最后再喝了一口红茶,然后就起身跑去了厨房,留下一句:“知道了。你们两个晚上等着吃好的吧。”
陶小霜看着她的背影,笑着直摇头,这都30出头的人了,还这么跳脱。
“姐,你看人家佰岁,有法国大厨的手艺在,还偏要吃采秀炸的鱼排,这才是忠贞不二的好丈夫呀!”高椹一面把最后一块奶油小方放进嘴里,一面报怨道:“在我家,父女两个都嫌弃我!连金子都不爱吃我做的饭,她就喜欢吃他爸爸做的东西,哪怕是吃一碗芝麻酱拌面,她也要吃她爸爸做的,说是我面煮得太软了!”
“谁叫你以前不跟着妈妈多学点手艺的。”陶小霜爱吃红丝绒蛋糕,就又拿起一个来。
“我那时候懒得学嘛。大不了,家里以后都是金铨做饭,我洗碗就是了。”高椿很有自知之明,已经把以后的日子都安排好了。
去年3月初,在陶小霜的搭线帮忙下,金铨被香港中文大学聘为了高级讲师,高椿就举家搬来了香港。而弟弟高灿读完高一就离开了上海,来香港这边读了两年预科,现在正在香港大学读大二。
除了高椹,儿子女儿都在香港这边,已经退休的程谷霞和高四海干脆也来了香港,陶小霜就把自己名下的一套公寓(靠近波佬路的一套两室一厅)过给了妈妈。在香港这样的地方,有自己的房子,老人才住得安心。
高阿婆在88年的年底就过世了,高大桃身体还好,现在一个人住在港务局的宿舍里,自在着呢,还不想跟着弟弟来香港住。
程谷霞夫妇还把高雯也带来了香港。
采红和高椹就如同所有人猜测的那样——离婚以后,一个飞快地嫁了新老公,一个不甘示弱地娶了新老婆。
高椹的儿子现在都两岁了,采红好像不准备生了。谁想看看什么叫亲爸变后爸,看看现在的高椹就全知道了!采红没再生孩子,倒是没亲妈变后妈,但她和现在的丈夫交际太多,家里天天开牌局,夜夜唱卡拉ok,高雯跟着她也过不好,半大的小丫头现在只能跟着爷爷奶奶。
晚饭准时在6点开饭。
孙瑟陶笙,孙爷孙奶,孙仲,还有店里不太忙的迎泰夫妻,吃腻了食堂的高灿,思棋思画(他们也在香港上大学),以及小客人朱士涛都是准时到的大客厅,只有佰岁晚来了5分钟。
“士涛,你多吃点。”陶小霜笑着招呼道。然后给他和孙瑟陶笙一人舀了一碗鱼汤。
“嗯!”朱世涛红着脸直点头。爸爸的朋友里,他最喜欢陶阿姨了。性格温柔不说,人长得也漂亮!最漂亮!
在12岁前,朱世涛每年过生时都会许愿,等自己长大了,就娶陶阿姨做老婆。
嗯,到时大圣叔叔也老了,陶阿姨肯定不喜欢他了!
结果呢——大圣叔叔他也和妖精似的,越长越年轻,就不变老!
陶小霜又道:“孙瑟,你别只吃肉,吃点素的。陶笙,你想吃几块鹅肝?给我好好刨饭。”
法国大厨的手艺和前几天一样,大受好评,而采秀炸的6块鱼排,大家也很捧场。佰岁不声不响地吃了两块,陶小霜和高椿吃了一块半,其余的都被好胃口的3个半大少年给吃掉了。
吃完晚饭,大家各自去刷牙洗脸,然后移步去了外面的小花园,把饭桌留给了佣人们。
散步散到一半,孙瑟陶笙先跑了,他们领着朱世涛去他们的房间打游戏了。
散完步,大家又回了客厅,坐下来边看电视边说说笑笑。直到10点左右,才各回各家了。
去儿子的房间看了一眼后,陶小霜独自回了房。
心里念着孙齐圣,她很快就躺上了床。等她到了迷雾镇时,孙齐圣早就到了,正等着她。
孙齐圣离开香港已经有3个月了。他去了苏联,看能不能在那里买到汽车生产线的全套图纸(尤其是马达,那是重中之重)。现在的苏联,乱得可怕,下面的人什么都敢卖,听说连坦克和飞机都有人卖,所以孙齐圣才动念去那里淘金了!
孙齐圣和陶小霜说了一下那边的进展,然后就搂着陶小霜开始求欢,“小霜,我想你了,特别想……”
陶小霜也想他了,就声音柔柔的道:“……那你快点,还要巡夜的。”
“好!”孙齐圣笑着一把抱起她。陶小霜就搂住他的脖子。
还没走到床前,他就迫不及待地埋下头去,伸舌舔吻陶小霜嫩白的颈项。
陶小霜被他舔得呻/吟起来,十个手指用力,指尖陷进了他颈背的肌肤里。
孙齐圣闷哼一声,胯/下硬得发疼的小孙齐圣被刺激得跳了一下,他抱着怀里又软又香的身子,往床沿一坐,然后反身一扑,让两人女上男下地躺倒在大床上。
“小霜……这次你在上面!”他用沙哑的声音叫道,然后开始往上顶胯。
巡夜人小屋里,霎时一室春/色。
作者有话要说: 惊喜吧,一条龙不止更了,还爆字数了。
嗯,大家不爱看配角的故事的话,那我就不写后面的番外了。宣布到此结束!
所以,大结局就是——小霜和大圣快快乐乐地过着越来越土豪的生活,直到永远!
不喜欢清穿的姑娘只能下下一篇文再见了O(∩_∩)O
谢谢毛茛的地雷。还有18501316的地雷,这个是6月的,但我现在才看到。
最后,谢谢看文到最后的大家,没有你们的陪伴,我写不完这个故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