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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风吴月暗
“那么,就让我讲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吧——”只见孔方长叹了一口气,眼神渐渐迷蒙起来,似乎回到了很远很远——
“那一年,名叫梦枕辰的我被赶出了施堂斋,那一年,我觉得上天都抛弃我了,自己才华横溢,是施堂斋的天才圣手,他们却不珍惜我这个人才,把我逐出了师门,从此以后我又是无家可归了。
于是我自暴自弃,为了生活,我抢劫,偷盗,无事不干,其实身为皇子的我根本不缺乏这些东西,然而我做这些事情,纯粹是为了发泄。当然,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尽管我机智聪明,可那时的我完全没有法术或武功,流浪了那么多年,21岁时,我便在澧县被抓住了,从此有了十年的牢狱之灾。
我关在牢里,安心过着这样的生活,我不想我父亲救我,因为他的冷漠已经让我死心了,于是我就这样过了5年,之后,我见到了新来的和我共处一室的阿狼,他也是因为偷盗入狱的。我那时就听说了,阿狼是一个劫富济贫的侠盗,自从出道以来便用了‘狼’这个名号,每次偷盗,他都会在醒目的位置上写下‘狼来了’的提示,据说,权贵贵们很怕他,所以联合起来设计把他逮住了,尽管他一身好武艺,却没想到栽在了阴谋诡计之上了。他偷盗无数,本来应该判得更多,不过他在老百姓中名声很好,迫于压力,最终他只被判了十年,从此,我们成了八拜之交,5年后我出狱了,便设计也将他救了出来,那一天,我们看着苍穹自由的天空,心中满怀壮志。
‘喂,兄弟,让我们大干一场吧!’那一刻,阿狼说出了曾经让我多么激动的话,‘你看看现在的天下,皇帝整天打仗,搞得我们的百姓民不聊生,然而一看看那些贪官百姓,还在鱼肉百姓!’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我不禁感概道。
‘兄弟,我没什么文化,字也不识得不多,不过有了你以后,我相信天下都在我们的掌握之中,我不想仅限在这个几个小城市里劫富济贫了,我要走出去,我要偷遍天下,救济全天下的人,让他们人人都能温饱,这才是我的理想!’”
讲着讲着,孔方的眼神显得很遥远,“你可知道,那一刻,我已经被这个男人所折服了,他仅仅只是一个普通人,出身一个普通的农家,他没见过什么大世面,偷过的最有钱的也只是城里的首富,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甚至有比太子还要伟大的宏图壮志,甚至我觉得我的父亲都比不过他,那一刻,我是真心愿意追随他的左右,甘心成为他的智囊。
之后我们成立了一个专门劫富济贫的组织,叫做‘狼狈盟’,盟主是他,而我代号叫做阿狈。”
李弃点点头,这个组织当时她是听过的,据说最后组织下场很惨。只听得孔方继续说道,“因为我神秘,又不常出现,所以他们一直以为阿狈是阿狼的妻子,确实,也因为我的俊朗,阿狼也那我当妻子看待。”
“他这不是有病吗?”李弃鄙夷地问道。
孔方摇摇头,“倒也不是有病,他长得丑,很少有女人喜欢他,所以他一向不怎么喜欢女人,对女人也没什么意思,只不过我长得好看,所以会对我好一些。他负责偷盗,我主要替他出谋划策,由于我的缜密和他的好武功,从此我们越做越大,从小城里走到大城市,从财主恶霸到贪官污吏,皇亲贵胄,当然,这些偷来的东西都有我负责销路救济,之后跟随我们的人越来越多,我们的狼狈萌成为了连整个苍穹都害怕的人,甚至所有的人都在歌颂我们。
那时我被胜利冲昏了头脑,觉得自己是造世主,我开始想到要偷自己家,偷到大光明宫里,甚至对于一些政绩不好的官员,我对他们穷追不舍,偷到家中清光,甚至还干预官员的选拔,于是包括我的父亲都对狼狈盟非常忌惮,但苦于我鬼主意太多,根本都捉... -->>
第三十二章、风吴月暗
“那么,就让我讲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吧——”只见孔方长叹了一口气,眼神渐渐迷蒙起来,似乎回到了很远很远——
“那一年,名叫梦枕辰的我被赶出了施堂斋,那一年,我觉得上天都抛弃我了,自己才华横溢,是施堂斋的天才圣手,他们却不珍惜我这个人才,把我逐出了师门,从此以后我又是无家可归了。
于是我自暴自弃,为了生活,我抢劫,偷盗,无事不干,其实身为皇子的我根本不缺乏这些东西,然而我做这些事情,纯粹是为了发泄。当然,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尽管我机智聪明,可那时的我完全没有法术或武功,流浪了那么多年,21岁时,我便在澧县被抓住了,从此有了十年的牢狱之灾。
我关在牢里,安心过着这样的生活,我不想我父亲救我,因为他的冷漠已经让我死心了,于是我就这样过了5年,之后,我见到了新来的和我共处一室的阿狼,他也是因为偷盗入狱的。我那时就听说了,阿狼是一个劫富济贫的侠盗,自从出道以来便用了‘狼’这个名号,每次偷盗,他都会在醒目的位置上写下‘狼来了’的提示,据说,权贵贵们很怕他,所以联合起来设计把他逮住了,尽管他一身好武艺,却没想到栽在了阴谋诡计之上了。他偷盗无数,本来应该判得更多,不过他在老百姓中名声很好,迫于压力,最终他只被判了十年,从此,我们成了八拜之交,5年后我出狱了,便设计也将他救了出来,那一天,我们看着苍穹自由的天空,心中满怀壮志。
‘喂,兄弟,让我们大干一场吧!’那一刻,阿狼说出了曾经让我多么激动的话,‘你看看现在的天下,皇帝整天打仗,搞得我们的百姓民不聊生,然而一看看那些贪官百姓,还在鱼肉百姓!’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我不禁感概道。
‘兄弟,我没什么文化,字也不识得不多,不过有了你以后,我相信天下都在我们的掌握之中,我不想仅限在这个几个小城市里劫富济贫了,我要走出去,我要偷遍天下,救济全天下的人,让他们人人都能温饱,这才是我的理想!’”
讲着讲着,孔方的眼神显得很遥远,“你可知道,那一刻,我已经被这个男人所折服了,他仅仅只是一个普通人,出身一个普通的农家,他没见过什么大世面,偷过的最有钱的也只是城里的首富,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甚至有比太子还要伟大的宏图壮志,甚至我觉得我的父亲都比不过他,那一刻,我是真心愿意追随他的左右,甘心成为他的智囊。
之后我们成立了一个专门劫富济贫的组织,叫做‘狼狈盟’,盟主是他,而我代号叫做阿狈。”
李弃点点头,这个组织当时她是听过的,据说最后组织下场很惨。只听得孔方继续说道,“因为我神秘,又不常出现,所以他们一直以为阿狈是阿狼的妻子,确实,也因为我的俊朗,阿狼也那我当妻子看待。”
“他这不是有病吗?”李弃鄙夷地问道。
孔方摇摇头,“倒也不是有病,他长得丑,很少有女人喜欢他,所以他一向不怎么喜欢女人,对女人也没什么意思,只不过我长得好看,所以会对我好一些。他负责偷盗,我主要替他出谋划策,由于我的缜密和他的好武功,从此我们越做越大,从小城里走到大城市,从财主恶霸到贪官污吏,皇亲贵胄,当然,这些偷来的东西都有我负责销路救济,之后跟随我们的人越来越多,我们的狼狈萌成为了连整个苍穹都害怕的人,甚至所有的人都在歌颂我们。
那时我被胜利冲昏了头脑,觉得自己是造世主,我开始想到要偷自己家,偷到大光明宫里,甚至对于一些政绩不好的官员,我对他们穷追不舍,偷到家中清光,甚至还干预官员的选拔,于是包括我的父亲都对狼狈盟非常忌惮,但苦于我鬼主意太多,根本都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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